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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村娃到城市码农变形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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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飞刀还在风中
    十月中旬的校园浸泡在桂花蜜里,连粉笔灰都沾着甜味。当年轻的周老师念完谭明脱题且58分的作文时,正好上完周五最后一节晚自习课。



    “明天去借书吗?”谭明坐在座位上看向第三排低头看书的朱启安。朱启安正把《陆小凤传奇》夹在英语练习册里,镜片几乎贴到泛黄的书页。



    见他没反应,便随手撕下草稿纸的一角,捏成一个纸团扔过去,正好砸中他的额头。朱启安瞬间浑身一震,眼睛瞪得滚圆,“腾”地一下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扯着嗓子大喊:“是谁的飞刀?”



    同桌赵阳满脸疑惑,看了看刚走出教室门的周老师,戳了戳他:“你丫抽风啊?就个纸团!”



    朱启安尴尬地挠挠头,扶了扶眼镜,那似醒非醒的眼神四处张望开来,目光在三秒后才与谭明交汇。



    “明天去借飞刀吗?”谭明下意识的问道。



    “刘平!快给你三叔打电话!”正在打扫卫生的朱有能大声喊道。“就说精神病院跑出来俩!”



    正准备起身的林悦和宁玲玲终于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借书,借书,都被你带偏了。”谭明拍了拍额头笑道。



    “我要去借……借两本,马……马上看……看完了。”



    朱启安对古龙的作品简直到了痴迷的程度,他常常幻想着自己能穿越进古龙构建的那个世界,与陆小凤一起四处探险,和李寻欢共赏梅花。要说谁对古龙的作品最了解,整个学校估计也就只有他了。



    周六的雨在黎明前就蓄势待发。谭明被宿舍铁床的摇晃惊醒时,听见窗外晾衣绳上的搪瓷饭盆叮当作响。佟利诚正踮脚够晾在电扇上的球袜,铁架床随着他的动作发出令人牙酸的呻吟。



    “保长又去食堂占座了?”景辰南裹着被子瓮声问。谭明摸到枕边的电子表——绿莹莹的屏幕显示6:47。2006年的秋雨带着初冬的凛冽,他套上洗得发硬的校服外套时,看见朱启安床头的《流星蝴蝶剑》扉页被牙刷上的水洇出涟漪状的水痕。



    谭明站在食堂屋檐下呵出一口白气,看着雨帘在路灯下织成金线。忽然肩头一沉,一股栀子香味从鼻尖钻入。



    “要风度不要温度啊?”林悦开玩笑的说道。



    “在宿舍不冷,没想到今天降温了。冷啊……啊……”谭明边叫边跑回宿舍。景辰南、佟利城等同宿舍6个人,一起跑回了宿舍。脚下的水花四溅。朱启安不慌不忙的在最后一步一步跟着走回了宿舍。刚进门就说道:



    “东哥,我刚刚看到林悦握着伞柄转出个漂亮的剑花,水珠在伞面划出漂亮的圆弧。真像是古龙笔下走出来的侠...侠女!”。



    “你小子走火入魔咯!”景辰南说道。



    “你是喜欢上她了吧?”佟利城笑道。



    “就是就是,她坐我前面,我怎么没看出来。”朱有能附和道。



    “别……,别……别瞎说!”



    天气终于在午后放晴了,这群被关了一上午的野人踏着还没干透的地板,顶着暖洋洋的阳光消失在神秘的校门外。一会就只剩下谭明和朱启安了。谭明在看《红楼梦》,这家伙不按套路出牌,犟牛一般,从第一章开始一字不漏的开始读了起来,边读边写笔记,读完一章还要写感想。一周就只读到第三回。如果按照他的速度,看完古龙全集不知道到猴年马月了。



    “走吧,再不走,书店都要关门了!”朱启安半躺在床上,随意翻起来他手里的《小李飞刀》。朱启安看着外面的太阳,早就按耐不住了。



    零七年的县城像块发糕在蒸笼里膨胀,老街抻着懒腰向三面摊开,硬生生扯出城北城南城西三大块。学校围墙外正上演着钢铁变形记,四处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拔节,长势比后山春日的竹林还疯。



    校外新修的水泥路上,被旁边挖地基的黄泥糊得乱七八糟,还未干透的路面湿滑得不行。



    朱启安把校服外套反穿当披风,踩着湿滑的路面:“看我这招踏雪无痕......哎哟!”



    话音未落,只听见一声响。谭明回头时只看见某人一坨浓密的头发,整个人都不见了。



    “靠,是谁挖的陷阱!快……快来救我!”朱启安慌忙呼叫着。



    “老朱!“谭明扑到坑边,只见朱启安双手四处摸索,左眼镜片不翼而飞,右镜片糊着可疑的褐色物质。



    “我的屠龙宝刀呢?”高度近视患者扒着坑壁摸索,沾满泥巴的手突然抓住谭明脚踝:“陆小凤!快用灵犀一指拉兄弟一把!“



    “我是你谭大爷!”谭明拽人时差点被带进坑里。还好上午雨不是很大,只是一双刚洗过的回力鞋变成了黄色的,校服也被糊成了黄色。最绝的是这厮居然高举着半块砖头,镜片反光里透着智障的喜悦:“看!上古神兵玄铁令!”



    “他哥的,也不拉个警戒线!胆敢对保长动手!这会儿好了,不仅是泥猴还是神经病!”谭明一阵无语。



    当谭明和朱启安从书店出来时,天色已经暗了。谭明买了两本笔记本,朱启安借了3本古龙的作品。他们往学校的反方向走去,经过县城有名的风雨桥,东转西逛到了老王餐馆。老王餐馆是他们每周都要去光顾的地方,这个餐馆是佟利诚村子的人开的,大家都认识了。老王餐馆的菜不仅好吃而且便宜,最关键的是还能赊账。



    “阿姨,还是老样子,家常豆腐、鱼香茄子各一份。要变态辣!”一进门谭明喊道。



    老板娘正在洗菜,回过头来一看:“哟,小朱你这打扮也太拉风了!”



    “掉……掉坑里了。”朱启安尴尬地笑道。



    “鞋子、衣服没湿吧?”玩笑后老板娘关心的问。



    “鞋子衣服是小事,就是有点不正常,哈哈……”谭明说道。



    “另外两个同学怎么没一起过来?”老板娘问道。



    “没有,下午就不见人了!”谭明说道。



    湿漉漉的青石板在脚下发出黏腻的声响,朱启安把裤脚往上卷了半截。深秋的风掠过老街的霓虹灯牌,“老王餐馆“的招牌在暮色里摇晃,油锅里炸开的葱花香气混着隔壁烧烤摊的孜然味,氤氲在冷雨初歇的空气中。



    “强哥,快看,独眼龙啊!”三个倚在桥边的混混,一身的酒味,矮个子光头男伸出满是纹身的手指着朱启安说道。



    “倒霉到家了,怎么遇到这些家伙!”谭明心想。



    “小子,快过来给刀哥看看。”满头黄发的高个子叼着一根烟,斜眼看着谭明和朱启安,不怀好意的看着。



    “咦,还是金边的。”黄毛混混突然伸手去摘眼镜,朱启安的瞳孔猛地收缩。



    “不……不是金……金边的!”朱启安吓得哆嗦了,颤抖地说道。



    “强哥,你看。”黄毛混混递给中间的寸头男。“靠,不是金边的啊。”不等说完,把眼镜丢在地上,猛的几脚把仅剩的一片镜片踩坏了。拿着啤酒瓶指着谭明和朱启安,“你们看怎么办吧?”



    “你哥的,这会好了,眼镜没了,跑也跑不了了!”谭明心想。



    “强哥,强哥,我们是'疯子'的朋友,你看这?”谭明想起朱有能曾经说过“疯子”是黑社会老大。



    “疯子?哪个疯子?我不认识。强哥没了金边眼镜,你们赔钱吧!”矮个子混混说道。



    “我……我……我们没……没钱!”朱启安说道。



    “喂,你们干什么呢?”熟悉的声音就像救命稻草一般从身后响起。



    “完……完了,又来一个送死的?”谭明想到。



    “林悦,你快走,我们没事!”朱启安不结巴了,快速且大声的说道。



    “来了一个小妞,还挺好看的。强哥,做你女朋友怎么样?”高个子混混捋了捋罩在眼镜上的头发,一脸坏笑地说道。



    林悦把自行车停在路旁,走了过来。平头男借着灯光看清了林悦。另外两个混混还在调笑,平头男看了看两个混混,低声说“走!快走!”



    光头男还在说“强哥,这么漂亮的小妞你都不要啊,走什么走,给我做女朋友吧。”



    “要你妈个头,小心我阉了你!”平头男一巴掌拍在光头男后脑勺上,打得他差点栽了一个跟斗。



    “林悦看着中间平头男,皱起眉头”,厌恶的看了一眼。转向朱启安和谭明。还好遇到了我,最近没事不要到这边瞎逛。



    谭明和朱启安到现在才回过神来,心里想着“啥情况,两个彪形大汉都敢打劫。却怕林悦这个迷你版的小娃娃。什么情况?”



    宿舍楼的晾衣绳上晃动着湿漉漉的校服。朱启安趴在床头给破碎的镜片缠胶布,灯管光晕里漂浮着细小尘絮。谭明翻开《红楼梦》第四回,目光却总飘向窗外的梧桐——叶片在夜风里翻卷的样子,像极了林悦骑车离去时扬起的衣角。



    景辰南突然从被窝里扔出个mp3:“听不听周杰伦新歌?”佟利城裹着被子嘟囔:“我要看《奋斗》大结局。”2007年的秋夜在劣质耳机漏出的《青花瓷》旋律中渐深,朱启安的鼾声里偶尔蹦出几句“小李飞刀”,而谭明在笔记上写下的“假作真时真亦假”,不知不觉变成了“江湖夜雨十年灯”。



    谭明把《红楼梦》压在枕头下,月光透过窗户在墙上上投下代码般的阴影。宿舍外老槐树的剪影在地上蜿蜒,恍惚间化作古龙笔下那柄永不出鞘的剑。



    在某个午夜过后,谭明似乎还听到熟悉的呐喊:“是谁的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