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完春节回来,审计二部终于接到第一个真正的审计项目——建中城发集团韶关项目公司工程招投标及工程签证专项审计。陶展宏不再分管审计监察中心后,十余人的审计团队也还没有开展过具体的审计或监察项目,似乎已经习惯与业务部门你好我好,没有监督与被监督的日子。
韶关项目审计组包括四名成员,甄伟、杨翔、张绥德和李明。其中杨翔2017年9月入职建中集团,曾在大邑集团做过工程项目成本审核。张绥德与何珠在审计一部多次冲突,虽不甚激烈但彼此已无法共事。汪博只好安排张绥德到审计二部。有意思的是,汪博没有指定本次审计项目的组长。
2017年1月24日,建中城发集团摘得韶关项目所在地块,支付地价款共2.2亿元。项目规划用地面积近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近3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25万平方米,商业面积3.6万平方米,公建面积1.2万平方米。
建中城发集团在韶关设立城市公司为建设方,而总包方正是建中集团早年收购并完全控股的新安建功集团的下属建筑公司。2017年4月17日,新安建功进场施工,直到5月底双方才补签总包合同,金额4.5亿元。
审计期间项目西地块正进行详勘,东地块工程进度为7号楼、8号楼超前钻,1号楼、2号楼、3号楼桩基施工,9号楼桩基施工完成后静载检测,4号楼地下室顶板模板施工,5号楼完成正负零以上主体结构第二层,6号楼正负零以上主体结构封顶,10号楼即营销中心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其中,6号楼于2017年11月26日开盘,可售房源90套,已售85套。12月31日,签约金额7815万元,其中实收房款4724万元,应收房款3091万元。
李明分到的任务是招投标审查。与其他事业板块一样,建中城发集团现有采购管理制度,包括《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合格供应商确定操作指引》和《供应商管理办法》,同样改编自建中集团的制度体系。
经查询OA系统建中城发集团的线上归档资料,截至2017年12月31日,除总包工程外,韶关公司发起工程类招标项目共12项。其中智能门锁工程因工期调整暂停招标,以及消防工程直接委托采购,其他10项工程招标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供应商未经考察即入围投标,投标保证金金额偏低且未收取,未统一开标,未编制标底控制价,未约定合同履约保证金或约定但未收取等不符合上述制度规定的情形。
经过穿行测试,李明进一步发现韶关公司的合同审核流于形式,部分合同关键条款与招标文件、清标资料不一致。比如售楼处及6号楼样板房内外装修工程,招标文件与投标报价均采用总价包干,而韶关公司未经审批就在正式书面合同中采用单价包干。韶关公司解释,是因为工程量清单不准确,招标图纸与确认后的图纸存在差异。
一期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工程,标的335万元,经审批的招标文件约定履约保证金为10%,韶关公司擅自修改澄清问卷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为5%,并且未收取。而韶关公司的解释是,供应商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履约保证金要求。
韶关公司与佛山兆和在2017年9月21日签订《韶关建中公馆展示区园林景观工程合同》,金额324万元。然而仅8天后,韶关公司收到佛山兆和公司发函,对方要求解除园林景观合作关系,导致园林景观工程未能按期完工,最终影响开盘节点。
在合同签订前后,韶关公司没有收取履约保证金。佛山兆和提出解约后,韶关公司也未按合同违约条款追究20%的违约金64.8万元,直接损害公司经济利益。
在招标前,韶关公司对佛山兆和不但没有开展供应商考察,而且未收投标保证金2万元。在评标过程中,明知佛山兆和没有报送技术标书和材料样板,韶关公司仍将佛山兆和评定为中标供应商,并上报建中城发集团获批通过。
一期防水工程,韶关公司与中标供应商新安卓越建筑在2017年11月1日签订合同,金额528万元。截至审计期间,韶关公司没有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52.8万元或者相关履约保函。
2017年12月14日,新安卓越建筑公司发函,要求变更防水工程合同执行主体为新安卓悦公司。而新安卓悦,也是一期防水工程的投标供应商之一。
经过仔细对比两家公司的投标资料,李明发现两家报价相差不到6万元,差异率仅1%,而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差异率达到18%至50%。
同时,两家公司均采用“卓悦”品牌材料,并且材料费占总报价的比率分别为64%和65%,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规费等报价也非常接近。
最终,韶关公司评定新安卓越建筑为中标供应商,并上报建中城发集团,以及建中集团总部审批通过。
令人惊叹的是,一期防水工程定标报告审批时长20天,审批流程竟达到23个审核节点,包括在城市公司层级的采购部、成本部、工程部、运营部、财务部,共5个审核节点;在事业板块层级的建中城发集团采购管理中心、成本管理中心、工程管理中心、运营管理中心、法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再加上各中心的分管高管,直到城发集团的董事长周明伟,共12个审核点;在建中集团总部层级的资本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法务管理中心,以及各中心分管高管,直至董事长作为终审人,共6个审核节点。
即便如此,在23个审核节点上竟没有一个审核人发现,定标报告附件中新安卓越建筑和新安卓悦两家投标资料几乎一样的事实。审核责任被高度分散,这审核控制无异于走过场。是前面的审核人敷衍了事,还是后面的审核人偷摸划水?在“老板拍板、下属执行”的金字塔式组织结构中,董事长将最终承担审核不力的实际后果。
李明在评标资料中也没有发现,招标组指出两家公司报价趋同的记录。韶关公司如果不是评标走过场,就是容许两家公司的串标行为。
李明进一步查询政府公开信息发现,新建罚[2016]428号行政处罚公告显示:新安卓越建筑在施工中使用了不合格的防水材料被行政处罚485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