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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武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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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横下一条心
    能够弥补血泪的只有利益,银子尤其好使



    为了避免冲突魏兴只能私下对赵阿义家和陈志邦作出赔偿



    在银子攻势下,双方总算达成和解



    赵阿义一家同意了放弃宅子,陈治邦也答应了最后让他们住最后一晚,第2天一早再烧



    晚饭还是赵阿义家管,不过这次他是自愿的



    不打不相识,大家都靠着南阳城吃饭,既然说开了也就没仇了



    朱长庚用他粗浅的医学知识,削了几块木板,给赵阿义老婆的膝盖做了简单的固定



    “等到了南阳城,你这腿还要找个接骨斗榫的郎中看看”朱长庚道



    “多谢公子救命大恩”阿义带一家老小,恭恭敬敬地给朱长庚和魏兴磕头



    “行了行了,歇着吧,遇上别人俺也会救,这是天意,你要谢就谢谢老天,谢谢我大……”



    赵阿义烤着火缓过来了不少,可惜的是他的脚趾头冻熟了,刚回过来就一个个掉了,这在明末也是常见现象,俗称鸭子掌



    看着阿义一家的惨状,朱长庚实在说不出那一句‘感谢我大明朝’



    像朱长庚这样的金枝玉叶得感谢他们不起来造反



    朱长庚又把自己的破棉袄,拆开给赵阿义裹脚



    这年头布草极其珍贵,破棉袄也很值钱



    他里面还穿着一层棉袄和一层狐皮夹袄,保暖是足够的,外面这层破烂棉袄是隐藏身份用的,现在他用不着了阿义却用得着



    吃饱喝足后,忙累了一天的众人,围在火炉旁天南海北地聊着,最后沉沉睡去



    守夜人自然是那个一点活都没干的孙虎



    次日,天还没亮,孙虎打开一丝门缝钻了进来,拍醒众人道



    “村里来了一支流贼马队!”



    “多少人?”



    “二十二个人,每人两匹马,正在村口烧火取暖”



    “带甲吗?”



    “为首的穿布面甲,用破甲枪,末尾是个布面甲弓手,其余人都是布面背心和透甲枪”



    布面甲,就是在厚实的布衣夹层里面铆上一层铁片,整套包含了头盔、裙甲、披膊、护臂、钉靴等属于是基层军官的装备



    布面背心,就是只有一个布面甲背心,配一条头巾和一双钉底皮靴



    老兵有三宝,好靴、好马和好刀



    这里的好靴,就是钉底皮靴;在靴底铆上铁钉,如果放在今天的水泥地上肯定很滑,但是在古代的泥巴地上把滑效果非常好;这种靴子在军队里很受欢迎,只有屡立战功的部队才能拥有



    透甲枪长2.5米,是小股部队作战用的枪,突出一个短小灵活;如果是军团作战就会用5.75米长的骑矛或者狼筅



    这里除了黄毛阿义一家,其余人都有军事背景,立马听出了这是一队流贼精锐



    按照流贼的军制,至少要一个小管队,手下才有得起这样一队精锐,这些人就是出来抢劫物资和壮丁的



    ‘小管队’流贼早期的官职之一,手下有二三十个管队,每个管队手下有二十人左右,包含军人、军属、流民;流贼们走到任何地方都得去抢劫粮草物资,小管队就属于基层作战单位,既负责作战任务,也负责抢掠财务养活本队亲属;在打劫过程中谁抢到的就是谁的,所以小管队和各管队往往就是本队里面最能打的人



    “怎么办?”一时间众人只感觉脊背发凉



    他们现在不仅没有马、没有甲,连杀敌的利器都没有



    “趁他们还没发现悄悄逃吧!”一个皂隶道



    “怎么跑?咱们只有三匹马,万一在野地里被发现,一个都活不成”



    “这是唯一没烧的宅子,他们只要到了这里一定会进来看,躲也不是办法!”



    “不要慌,后院有梁木,利用起来在这宅子里打埋伏,还有一线生机”众人慌张的时候,魏兴站出来指明了方向,虽然他的神婆打扮看起来滑稽,可他的话却是一本正经



    “恐怕,还是打不过”



    “打不过也得打,否则只有死路一条”朱长庚道



    “要是他们见到村子被烧了就原路返回,躲在这里是最安全的;如果他们坚持到村尾来看看,我们即使现在逃,也走不远”孙虎道



    “这应该是出来打劫的小股流贼,他们不敢久留,只要撑住就有机会;老五你赶紧回南阳城搬救兵,我们在这里守两个时辰没有问题”魏兴道



    其实,这次已经凶多吉少,魏兴这样安排是希望朱长庚能活下去



    “搬救兵我去”陈治邦转身两步拉开大门,冲到院子里一把解开孙虎的马缰,狠劲一拍马屁股,抓着马凳就跟着马一起冲破篱笆跑了



    那双小短腿也不知道能不能爬上马背去



    大股寒风涌进屋内,冻得所有人一机灵‘这孙子看着傻,其实贼精’



    “我也去搬救兵”另一个皂隶奔向朱长庚的马



    “俺搬你大爷”



    朱长庚捡起灶台上的垫锅石,用七分劲甩出去,正打在他后脑上,那皂隶推金山倒玉柱般摔撞在马前,不动弹了



    “谁还要跑?”孙虎一个箭步蹿到门口堵住,抽出腰刀守在那里



    “听着,马只有三匹不够所有人逃的,只有留下来拼一把,才有一线生机……”魏兴又道



    朱长庚走到门边



    “怎么你也要逃?”孙虎问朱长庚



    “废话!俺拿刀”朱长庚指了指马背上斩马刀



    “我帮你拿”孙虎依然挡在门口



    “没事,他不会走”魏兴道



    他了解朱长庚,虽然懒点、直点,但绝对不是孬种,其实他希望朱长庚赶紧走,否则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他没法跟唐王交代,可他知道朱长庚的性子,注定要参与这场生死搏杀了



    孙虎知道魏兴的本事,也就让朱长庚出了门



    朱长庚来到马儿旁边,轻轻抚摸着这匹跟了他半年的骏马,还是一匹难得的走马



    但现在顾不得这么多了



    朱长庚心一横牙一咬,拔出斩马刀



    一刀、两刀



    腔血喷涌,硕大的马头滚落,两匹骏马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挺着四肢栽倒在地



    屋内的皂隶们脸色一阵青白,他们没想到朱长庚这么决绝,情愿杀自己的马也要绝了大家的后路



    “别装了,起来吧!”朱长庚踢了踢躺在地上的皂隶,刚才那一石头没用全力不至于打死人



    “你!”



    “要么赢,要么死,其它的就不要再想了”朱长庚道



    只要这两匹马还在,就人人都想着找机会逃跑,不但无心战斗,为了逃命甚至有可能向自己人捅刀



    在这种情况下是没法并肩作战的



    如果是刚才或许还能躲一躲,但现在陈治邦跟着马冲出去,弄出这么大动静,流贼肯定会来村尾的,必须要做选择了



    朱长庚要么放弃自己的马和这些素未谋面的人同生共死,要么放弃他们自己逃命



    想到扫平乱世的理想,朱长庚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者;作为一介武夫,他要做的就是勇冠三军,绝不做抛弃同胞的孬种,尽管这些同胞也算不上什么好东西



    世人只爱研究谋略,算计得失,妄图投机取巧;却忘了大义和勇气的可贵,朱长庚要提醒他们



    现在马已死,大家只有拼死一战这个选项了,不信任身边人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