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向西数千里,早春,漠北的草原上,正是草场肥美,牛羊繁殖的季节。年轻的牧民用鞭子卷起石头甩向头羊,激起一层灰土。头羊受惊,忙转头向另一边走去。
他将羊皮裘脱下,靠在一块大石上,一个人拉起了马头琴,天上的白云翻滚,地上的微风轻拂的他。今年他刚成年,也许在那达慕后他也能讨一个自己的媳妇,阿爸会为他们这对新人送上最甜的蜜、最肥硕的羊儿。
在秋季他也能骑上马儿南下跟着部落里的阿叔干出一番事业,他到时候他要支起部族里最大的帐篷,用秋季刚收获的小麦酿的酒宴请八方来的宾客。想着他的琴曲来到高潮部分,他闭上了双眼,沉浸在想象中的他并没有看到,东方的地平线上亮起了一抹淡淡的金光。
随后那抹金光飞快地放大,随之而来的是狂风,先吹起了地上的石粒,然后是草皮,然后是牛羊,最后连草原上扎根最深的胡杨树也被吹起来。
少年被吓得四肢发软,丢开马头琴,忙不迭地抓着石头,嘴里向着长生天祈祷,他听说过,最高的天上的住着神灵,其中有着胸怀像天一样宽阔的上天之子,他注视着行走在乌迈所造的大地上的黄金家族。
索性,这股狂风并未持续多久,等风停下,羊群不少都折断了腿,不停地哀嚎,但是少年并没有在意,因为远东的景象如同长生天降下的神罚,让他难忘。
少年眯了眯眼睛,逐渐从先前的风沙中恢复了视力,他向东方看去,那是第二个太阳!这颗“太阳”迸发出的金光比白昼更为刺目,光线如刀锋般劈开空气,抽打着少年的脸庞,热浪裹挟着焦灼的气息,灼烧着远方的大地。雪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后退,高山的积雪开始崩塌,连绵不断的雪崩声如战鼓隆隆,震得人心神俱颤。
少年匍匐在岩石之后,身体抖如筛糠,不敢再直视这恐怖的景象。他闭上眼,耳中却听到风中隐隐传来啸声,似是长生天的怒吼,又仿佛是来自乌力格尔的审判。翻滚的云层被金光贯穿,中央被烧出一个整齐的圆形,黑红交织的烈焰像是太阳为他披上的战袍。阳光洒在那个帝皇身上,令他如身披金甲,让他连灵魂都被炙烤得战栗不止。
“夏皇,你何苦至此?”远处,一道白狼虚影显形,幽幽的白光被热浪吹起一阵阵涟漪。“您已经是草原的共主,我们早已臣服于您—天可汗的麾下,我们愿成为您的鞭子,您最勇猛的战士。”
““孤将为汝抹去荆条的刺,免汝痛苦;孤将为汝拔下群狼的利牙,护汝免受围困;孤将为汝折断草原雄鹰的翅膀,愿汝能自由翱翔。”金光闪耀,带来如同死刑宣判般的压迫:“离一旬不及四载,尔等聒噪已久,戏台已设,非忠者,便离场吧!”
忽然,一声清脆的咔嚓从远处传来,宛如天地的屏障被打破。随即,天空猛然一黑,紧接着,无尽的白光如瀑布倾泻而下,仿佛冬日的大雪,却蕴藏着吞噬一切的狂暴热量。这片光芒迅速席卷四方,草原在瞬息之间化为白茫茫的死域。
曾经肥美的草原已彻底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片苍凉的白漠,地面光滑如镜,残留的焦土仍冒着细微的热气。少年环顾四周,仿佛置身梦魇。羊群的尸骨散落四处,曾经的生机勃勃如今尽成荒芜。远方,黄金家族的大帐早已消失不见,残存的木柱燃烧后留下白灰,与白漠融为一体,如同为草原盖上了死亡的棺盖。
在这片纯白的死寂之中,只有少年孤零零地匍匐着。烈日高悬,天地仿佛静止了下来,而他,宛若长生天抛下的唯一见证者,亲历了一场神罚的开端。
今日过后,草原最伟大的家族仅剩部分分散在外的旁系与一个年轻的青年,而肥美的草原早已消失,只余下充分燃烧后的白漠,也许等风吹来种子,等雨水带来生机,这篇白漠能再次焕发生机。
“李玉,那个黄金家族的独苗你去带吧!群雄不可无首,他今天就是草原共主了。”
“臣!领命!”一个刀疤脸儿的络腮胡子,壮汉下跪领命,一把陌刀背在身后,瓮声瓮气地说:“谁敢反了,老子就剁了他丫的,他要是反了,我就先把他丫剁了,然后自己提头来见!话说好哥哥,您就别喊俺大名儿了,咱又没啥墨水儿,那有啥玉不玉的,要不叫李刀吧…….小太子自是出众…….那能这般…….”这个不怒自威的大汉居然还是一个话唠,接了话茬说了个没完。
“见机行事。”留下这句话,金光边消失了。见大哥消失不见,壮汉的眼神一下变得冰冷,回首吼道:“各部听令,检查地下的活口,一个不留!想想他们南下时的行径,斩草除根!”
“是!”五百精骑兵回应到,这些汉子无不是被匈奴人屠戮得家破人亡,哪怕李将军不说,他们也早已想发泄怒火。
而我得去好好调教一下那个小崽子,让他尝一尝天可汗麾下大将的鞭子,免得后面行事不便。想着,他舔了舔舌头,边上的亲兵看着不禁恶寒。
漠北偏远地,这一去大抵要四五年了,等那高台筑起,等那宾客盈门,等那新皇登上舞台,才能与老兄弟见面咯
南方,日头照在桃树上,昨夜下了小雨,把树上最后几片残花也打落下来,落在了泥巴地里。江流想了一想还是想私下问一问夫子,世间有没有鬼魂这类东西,毕竟夫子见多识广,也许是昨日堂上不便明说罢了。
少女的心头有事,去蒙学的路上,也没有去怎么理睬二狗的逗弄,一心打着自己的算盘。
今日为照顾农忙,只是又温习了百家姓,待到散学,江流默默留了下来,张夫子见他不走,问道:“可是有不解之处啊?”
“回夫子,今日所学江流早已烂记在心,只是昨日之事尚有不解,想着夫子博览群书,忘能解惑。”
“神鬼之说,莫要再提,你年纪尚小,不懂这类,道听途说些评书志怪,到也不怪你。”
江流抿了抿嘴,像是下定了决心:“可是江流自幼便能见到鬼魂,洁白得和大米一样,有的比大米还白,或在树木上,或在石头上,或在我家的大黄上,或大或小,但是除了我似乎没人得见。”
张夫子眼神一愣,缓缓说道:“你说你能看到白灵?”整个人的气势慢慢变了,眼里露出一个落魄的书生不会有的精芒。
“是……是的!”
“罢了,罢了!”本来张夫子立起的身子又满满弯了下去,他笑笑自言自语道:“没想到啊!我自幼看你长大,不曾教你半点儿唤灵之术,你倒是自己开了窍。可叹,时也,命也。”
“那好你闭眼再看,夫子在你眼里如何?”说罢他长袖鼓风,猎猎作响,吹得木石书院的破门不停撞着,身边躺着的胖猫像见了猛兽似的,惊叫一声,慌不择路地爬走了。
江流定眼一瞧,恍惚间仿佛来到了一株桃花古树下,只是淡淡的花香间还有着一丝微妙的血腥气,她哪儿见过这般灵体,只是指着夫子说:“好大一株桃花树,但是咋这花香里还有腥气。”
张朔摇摇头,直到上了一刻,他依旧心里希望这不过是这个娃娃精怪小说听多了,产生的癔症,但是她既然能这般说出,说明她不仅开窍了,甚至这观灵的术法早已无师自通,已经登堂入室,居然能闻到多年前积攒下的血腥。
“罢了!你既然能无师自通到这般境界,你可愿摆我为师,让我做你这一路的引路之人?”张夫子沉声问道。
江流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自幼机敏,忙不迭地学着去年拜师时的样子,叩首道:“学生江流,愿拜张夫子为师!”说着,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
“好!不过你虽然拜我为师,我却不能传我的法与你。”
江流听到这话,眼里差点儿就要流出泪来,多年她守着这个秘密,今日终于有人懂她,但这个人却不愿意教她。她只觉得鼻头一酸,嗡嗡地说:“夫子是觉得江流家贫付不起束脩么,还是觉得江流太过愚钝,学不明白。”
夫子看着娃娃的脸瘪了下去,低落的心又好了不少,含笑说道:“我这门法不适合你,我有一门我虽没有修过,但是更加适合你的法。”说着他隔空引起一片硬木,手指舞动间一个遒劲的暮字出现在木板上,向下一引,那木板就牢牢插在沙地里。
“你向着这块木碑磕三个头,你学人家的法,自然是受了人家的恩,要记在心头!”
“是!”江流爬过身去,又恭恭敬敬地在沙土地上叩首。
“礼成!至此你我便是师徒。”说罢张夫子扶起江流,领着她来到了室外的水缸里,用那个洗的发白的粉红帕子沾了沾清水,轻轻擦了擦江流磕红的额头,又帮她洗了洗手。
这才用他的手擦去江流眼角残留的泪水。江流发现,原来读书人的手似乎也没有那么如同书中所说纤细,没有老茧,张夫子的手指骨节粗大,手指虽然不像爷爷哪般不满老茧似的粗糙,但也称不上光滑。
“你今日先回去罢!和你家里人只会一下,今后束脩还是照给无需更改,免得遭人闲话,只是午饭后你在多留几个时辰,我教你一些别的。”
“好嘞!我这就和爷爷奶奶说!这下我说不定真能做一个才女。”江流此刻还没有意识到,那些别的东西和她先前所知道蒙学知识完全不是一路。
自此日后,张夫子说,时下朝堂局势安稳,想必科考也不假时日便能重新恢复,他要安心备考,下午不再蒙学。至于江流,本就经常以帮夫子做饭,伺候饮食当作束脩,因此散学后留下早已是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