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先看看那些网上所谓的“武则天在高宗朝亲信”的真实情况:
《旧唐书·李义府传》:“其祖为梓州射洪县丞,因家于永泰。贞观八年,剑南道巡察大使李大亮以义府善属文,表荐之。对策擢第,补门下省典仪。黄门侍郎刘洎、侍书御史马周皆称荐之,寻除监察御史。又敕义府以本官兼侍晋王。”
《旧唐书·许敬宗传》:“十七年,以修《武德》、《贞观实录》成,封高阳县男,赐物八百段,权检校黄门侍郎。高宗在春宫,迁太子右庶子。十九年,太宗亲伐高丽,皇太子定州监国,敬宗与高士廉等共知机要。中书令岑文本卒于行所,令敬宗以本官检校中书侍郎。太宗大破辽贼于驻跸山,敬宗立于马前受旨草诏书,词彩甚丽,深见嗟赏。”
史料中说得很明白,李义府、许敬宗等所谓“武则天的人”,都是在李治尚未即位时就追随李治,是李治的旧臣。他们做出有利于武则天的举措,本质上是忠于自己的老东家李治。
至于武则天在李治遗诏中的地位:
军国大事有不决者,兼取天后进止。
——《唐大诏令集·卷十一》
某些人在阅读这段史料时极为偏颇,只看后半句、不分析前半句,实际上,前半句才是达成后半句的前提。只有君臣在有军国大事无法拍板的情况下,才有前去请示武则天的必要,武则天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参与政事,实际权力是受到限制的。
再用其他摄政太后在遗诏中的权力进行对比:
辽景宗耶律贤对萧绰:“军国大事听皇后命。”
宋真宗赵恒对刘娥:“军国大事权取皇太后处置。”
相较之下,武则天的权力是最受限制的。
再看看高宗死前的中央机构的重臣:
首先,此时唐三省长官分别为:中书令裴炎、尚书左仆射刘仁轨、侍中刘景先,分别是中书、尚书、门下省的长官。同时,高宗“以黄门侍郎颍川郭待举、兵部侍郎岑长倩、员外秘书少监、检校中书侍郎鼓城郭正一、吏部侍郎鼓城魏玄同并与中书门下同承受进止平章事。”(唐朝实行群相制度,加同平章事衔即可参与政事)高宗留下的宰相班底,并不是武则天的。而且后来基本上都是反对武则天的,若唐高宗已经丧失了对局势的掌控,又何能做出如此安排?
下面,我们从一件小事来看看高宗对武家势气的限制:
《大唐故周国夫人姬氏墓志铭》:“皇帝帝居明两,诏授荥阳郡三品夫人。及帝践极,后宫加授,即蒙恩诏,迁一品夫人。往者文帝亲揔元戎,自临王险。使领贵人,度辽远觐,后褒前效,特封周国。诏曰:在勤必录,道懋于前修;有德斯崇,义光于上烈。荥阳郡一品夫人姬氏,风范柔顺,操履幽闲。夙著阿保之勤,早申推导之惠。朕昔遵监抚,思切辽阳,久冒炎暑,远修温凊。心力备尽,诚孝克宣,加以朝夕壼闱,无忘淑慎,播徽音于椒掖,驰令问于兰宫。宜在襃升,载崇嘉号,可周国一品夫人。夫人以久居高封,累表陈情,乞守荥阳。明旨未允,乃降墨勑,曰:“夫人淑德有闻,声芳载穆。播勤劳于椒掖,扬保傅于兰闱。朕爰自眇年,夙资匡导。畴诚开壤,有国常规。夫人每徇恒谦,累求减赋。此既前王彝训,不获便依所请。想能深体,无烦固辞。”后以忠孝公封于周国,表请改封,有敕不许。近者侍极,袭爵继周。乞移于鲁,不垂照察。”
武则天的父亲被追封为周国公,周国夫人却不是武则天的母亲,而是李治的保姆,同时李治还拒绝了改封鲁国夫人、让位于武则天母亲的请求。
有趣的是,武则天的母亲于咸亨元年去世时,上的尊号正是:鲁国太夫人。
李治把自家保姆请求改封的尊号用在了武则天母亲的身上,这对武家来说,难道不是一种赤裸裸的压制?若李治没有权力,又怎能做出此番操作?
现在,告诉我,这功劳算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