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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我不是主角的无聊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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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老一辈牛头人的从容与自信
    “你的体质特殊,可称得上‘罕见’。”



    秦九皋那苍老嘶哑的声音从耳边响起。



    当年刚入暨墨峰的李归一,正因为自己修为难以寸进而困惑苦恼的时候,秦九皋作为师长,对他安慰了这么一句。



    李归一那时还真以为老登的狗嘴里能吐出什么象牙,居然满怀期待问了一句:



    “哪种罕见?”



    秦九皋淡淡道:



    “这世上八成的人,或多或少都具有灵根,能自行感应天地灵气,只是程度多少之差。而区分天资的,不仅有灵根的数量与质量,还有魂魄的强度、肉体之锤锻……而你这具身体,基本上完全无法感知灵气,气运也极差,只靠魂魄强度撑着,故而我称其罕见。”



    骂谁罕见呢你。



    魂魄强度应该是源于他有两份魂魄,一份原主,一份他自己。



    “所以师尊意思是,我这辈子基本和修行无缘了么?”



    “修行或许困难,但你的体质与魂魄强度,却极为适合当一名祓祟师。”



    “祓祟师?”



    “你可知道如何区分上古圣人时期、仙魔时期和如今的仙盛时期?虽说可以通过以当代大能的数量判断,但若从道法自然的角度,那便是看天地间的异象——圣人时期,天地平和,众生繁盛;仙魔时期,灵气初现,天地充斥邪魔,世人以斩妖除魔为重;而仙盛时期,邪魔凋颓,灵气大盛,可修士却不再修心,只懂对天地灵气强取豪夺,于是各类天灾也应运而生。”



    “荒、隆、灾、祟、佊……”



    “而祓祟师,则是专门消解天灾的人。因为天灾实则是天地自然生成的异常灵力,故而祓除并不需要以灵力硬碰硬,反而修为越低越好——三百年前,曾经有一位传奇祓祟师,以一人之力,消解了足够毁灭一个大洲的荒,而他不过一介凡人,体内没有半点灵力——因此,灵力不是称为祓祟师的阻碍。”



    秦九皋看向他,眼中有暗晦的精芒流露。



    “若你愿意,我可以教你祓祟,也可以教你一种特殊的法门,可引祟入体,加快修行。”



    李归一缓缓睁开眼。



    眼前是陌生的天花板,身下是柔软的床铺。



    “哼……那老东西估计就是想在我身上实验这法门……”



    李归一不傻,这两年下来,他隐隐约约察觉到了事情的真相。



    按照秦九皋所说,这法门极其古老,他没见过有人能修成,毕竟其条件极为苛刻,一定要修炼者的身体与废人无异,几乎无法被灵气所影响——这种体质,几乎和天生圣体一样,万中无一。



    自从学会秦九皋教的引祟入体法门后,李归一已陆续祓除了四次祟,都是那种较为羸弱、刚有个苗子的祟——但即便如此,对他而言,中间的过程依然可以称得上是险象环生、艰难无比——可法门的最后一环节,将将祟封入体内炼化这步,却始终没有成功过。



    因此他的修为始终停留在沛田二层,无法寸进。



    这似乎就已经到达极限。



    “妈的,这法门到底靠不靠谱啊……完全不像能正常运转的样子,之前每次尝试都差点把自己玩死……”



    李归一长长呼出一口气。



    这牟承村中,祟的强度明显比之前还要高,甚至已经摸到了玄关境的门槛,比他现在的修为整整高了一个大境界。



    按理他一成把握也不该有,但他所说的四成把握并非吹牛,而是源于自信。



    数年的艰苦修炼,日积月累下来的技艺,则是这股自信的重要组成部分。



    柳洵皱着眉从门口走进来:



    “这地方连个大木桶都没有。”



    裴全伟为二人安排的住所,是一栋尘封许久的空屋。



    虽然堂屋落灰很多,但客房里头倒收拾得整整齐齐,整洁明亮。尤其床铺,枕头干净,被子蓬松。



    曾拥有这间房子的一家人,似乎因为某个意外撒手人寰,连带着这间房子也沾了光,成了没人要的地方。



    很难想象是怎样的死法,才能让一处空屋不因风吹日晒坍塌,却被流言蜚语压垮。



    从踏进这扇门开始,柳洵的神情就没舒展开过——尤其每摸到一缕厚尘,眉头就会蹙得更深一分。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就像在说“这地方不适合人类居住”。



    李归一坐起身:



    “你要大木桶做什么?”



    “洗澡。”



    “我不是说了,叫你……”



    李归一做了个手势。



    柳洵的眉头蹙得能夹死苍蝇:



    “洗澡也不能?”



    “不能。”



    “整整十天不洗澡?是人?难怪你身上总一股味道。”



    “爱闻,多闻。”



    他拍拍自己身边的位置,“师妹,难得有这么一张好床,要不咱们今晚一起睡?”



    ……



    被赶出门后,李归一顺势在村落附近四处晃悠。



    当然不是为了打发时间,而是进行必要的情报收集工作,毕竟情报是一切行动的基础,也是决定成败的重中之重。



    现在并非农忙时节,田埂路边有人搭了棚子,煮着淡茶汤,几个大汉聚在一起打牌闲聊。



    李归一大咧咧走进去,找了个空椅子坐下,在众人惊异的目光中悠闲地打了个招呼:



    “哟。我今天刚来村里,准备留在这几天办些事,你们裴村长把我安排在那房子里。”



    他指了指远处已经小得跟个土豆似的屋子。



    几人面面相觑,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李归一可没功夫管自己唐不唐突,直接掏出水镜,亮出自己的修士身份。



    几人一下子就毕恭毕敬起来,连坐也不敢坐,都站在旁边。



    李归一把他们按回椅子上,开始了问话。



    从百草园问到三味书屋,李归一二世为人,口才不可谓不好,很快就拿到了自己想要的情报:



    “……所以那个名为岳石的修士,在村里住了几天后直接离开了?没其他的了?”



    几人点头称是。



    岳石,那个失踪的倒霉蛋,贵为归云长老之子,在前往焚土的路途中消失不见,距今已有半年之久——如果不是魂灯还亮着,一般已经按照衣冠冢的方式走流程了。而他爹动用各种资源,终于查到岳石最后一次抛头露面正是在这个偏僻的小村中。



    李归一撑着脑袋,喝了口淡茶,摩挲下颌。



    不论是村长还是这些普通百姓,对于岳石之去向,说法都一模一样。



    要么提前对好了口供,要么就是岳石真的像他们所说,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地方,扎入莽莽林海,再也没有出现。



    正当李归一在思索的时候,旁边的白背心胖子嘿嘿开口:



    “……说起来,之前那位修士也住在仙师您住的那间屋子里。仙师可知隔壁房子里住的是谁?”



    除了李归一以外的几人心照不宣,互相看了看,都露出了“只有男人才懂”的笑容。



    “您住的那间房子,原本属于一户姓李的人家,也是农户,偶尔做些木工,家境虽不富裕,但也还能过得去——不过我们这村里的人,也没谁家里有银子——那家人独子名为李云何,他爹妈怕他日后找不到媳妇,花了大价钱去镇子上抱了个养媳,买回来的时候才四岁,也就比李云何大三岁。他们给那姑娘取名李湘湘。”



    李湘湘这个名字一出来,李归一明显能感觉到,周遭的空气都浑浊了几分。



    明显几人都加快了呼吸频率。



    胖子名为许老四,肥头大耳,讲起这些话有模有样,神态猥琐,目迸淫光:



    “我也算是看着他们俩长大的,我年纪比他们大个一轮。李湘湘刚到村里的时候,长得黑不溜秋,头发又稀又短,看着跟个小男娃似的——但女大十八变,越长越大,越长越漂亮,漂亮得几乎百里闻名,人人都知道牟承村里有个极漂亮的美人,容貌有倾城之姿,那个皮骨……啧啧啧。”



    “李湘湘和李云何从小一块长大,感情很好,几乎形影不离,她也尽孝心,对待公婆跟对待自己亲爹妈似的。曾有人想以五十两银子买她回去做妾,那两个老的都不卖,说李湘湘对他们好,不比亲儿子差。”



    许老四叹一口气:



    “你说怎么不卖呢?那女人再漂亮也只是一张脸皮、一副皮肉,十几年就枯了——可那五十两银子啊……够全村人挥霍一年的,足够去城里买一大块地,何必要在这山旮旯窝着?到时候用这笔钱起新屋,买个姿色尚可的老婆,把小孩送进学堂,飞黄腾达不就在眼前了吗?你说他们怎么不卖呢?”



    许老三道:



    “老四,你以为谁都和你一样,事事朝钱看啊?有些东西就是用钱买不到的,懂不?”



    胖子冷笑一声:



    “人活着不朝钱看朝什么看?朝你看?只要钱多,女人那不是张口就来?一天换一个都不带重样的。我要是李云何,我肯定卖,卖了拿这五十两银子去城里盘个铺子,做生意赚大钱,五十两变五百两,钱越滚越多,到时候不是随便把人赎回来?不过破鞋一只,也没啥意思……”



    许老四岔开话题,叹一口气:



    “不过假如像你说的,那时候真的卖了,倒也算是避灾,至少不会发生后面那些事。现在坐在李哥你这位置上的,说不定就是李云何。”



    李归一挑挑眉:



    “哦?怎讲?”



    “红颜祸水这句老话,的确没说错。”



    “一开始出银子买李湘湘的富商,过于痴迷李湘湘,竟然连生意也不顾,买了李湘湘家旁边的地,带着一大帮人来村里直接盖起了楼——也就是仙师您隔壁的那屋。富商就天天守着,天天给李湘湘家送东西,各种奇珍异宝,各种山珍海味、绫罗绸缎……甚至许诺,假如李湘湘跟他走,他会给李云何一家一辈子吃喝不愁的钱和产业。”



    “其实说到底,还是卖不卖的问题,只是换了个方式,富商要李湘湘自己决定要不要跟他走的。”



    李归一恍惚间,只觉得自己在听聊斋志异:



    “然后呢?”



    虽然他已经猜到结局不会太过正常。



    “在泼天富贵面前,李湘湘妥协了。想来也是,就算她自己要那忠贞,但李云何一家三口呢?难道要为了那贞洁牌坊,让一家四口天天苦哈哈守着一亩三分地,吃饭还得看老天爷的脸色?”



    “所以李湘湘提出了一个要求,她同意和富商走,但她不会离开李云何的身边。假如李云何待在牟承村,那么她也会留在这里——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富商用钱得到了她的身体,但她的心仍属于李云何。”



    “富商同意了。于是李云何如约得到了一大笔银子,甚至在城里有了一间老铺子,收入十分可观。而李湘湘则搬到了李云何隔壁,等待富商每过一段时日跋涉而来与她翻云覆雨……本来故事到这儿就该结束了。”



    “但人性本贪。但凡进了一步,永远想着再进一步,不然就浑身难受,像身上有蚂蚁爬。富商如愿得到了李湘湘的人,可他还想得到李湘湘的心——于是他想了个办法。”



    李归一道:



    “他杀了李云何?”



    许老三摇头:



    “不。恰恰相反。杀了李云何,等同于这辈子都没法走进李湘湘的心,因为李湘湘在这世间最爱的就是李云何,而一个活人是不论如何都没法和一个死人争的。杀了他等于满盘皆输,而富商想的法子,比杀了李云何还要巧妙恶毒。”



    “富商只做了一件事,那便是折辱。他带了京城的画师来,将他与李湘湘的云雨图临摹下来,送给了李云何,并且让他挂在家中最显眼的地方,不得摘下,不得阻挡。而李湘湘自己,也因为被画师将最不堪的一幕画下,险些投河自尽。”



    “但富商只靠钱,加上以李湘湘李云何二人的父母威胁,愣是将这事儿接着干了下去。”



    几人都大笑起来,显然是对富商的手段又是敬佩又是赏识。



    “常言道,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接三,有三就连绵不绝,无所尽也。画越来越多,李湘湘和李云何也越来越麻木。终于,事态就演变成了,李云何每次都得在旁边,亲眼看着心爱的女人和其他男人……”



    “再之后,富商用了各种手段,搞来了各种药,甚至还找来了其他男人……”



    “于是终于有一天,李湘湘同意和富商一起离开。就在离开的当天,李云何发了疯,先是杀了富商,又杀了自己的父母,最后对着李湘湘举起了刀……但他最后却一刀砍在了自己脖子上。后面富商的老婆前来收尸,还想带李湘湘走,但被村长拦住了。”



    “于是到今天,李湘湘都独自一人住在富商为她起的那栋房子里。不过我听说,村长之前经常半夜去她家里过夜……”



    “真的假的?你听谁说的?”



    “我……”



    果然,不论在哪个时代,牛头人的本质,永远都是“一个男人折辱另一个男人”。而当中的女主角,只是达成这个终极目标的工具,她甚至都不需要是一个女人,只要能以其为载体,瓦解苦主的心理防线,那就足够了。



    没有了李云何的李湘湘,对富商而言,也不过是弱水三千中的一瓢,喝进去,等舌尖味道散了,便穿肠过肚成了一泡尿。



    多年以后,富商不会记得李湘湘的容貌,却一定会深刻地记得那个跪在他面前的男人,满脸泪水,绝望、不甘、愤怒却又无何奈何。



    李归一轻声嗤笑,站起来:



    “很棒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