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埃米利奥小声说。
“怎么?”粒粒收拾自己的行李箱,随口说道。
“你要走了吗?”
“现在不会走。”
“那你之后会走吗?”
“不要问这种天真的问题,埃米利奥。”
埃米利奥低下头。“可是,父亲……”
“父亲死了。”
“我们还没找到凶手。”
“埃米利奥,”粒粒说,“抓到凶手,是警察的事情。可是,无论抓不抓得到凶手,我们原本的人生都结束了。清醒一点吧埃米利奥,鼹鼠会也结束了。趁大家还没反应过来,能拿多少东西就拿多少东西走。”
“拿东西?”埃米利奥不理解,“这里的这些东西,都是我们家的。”
“是吗?想想你那位巴特叔叔,你的黛西阿姨,他们的眼睛里散发着贪婪的光。还有那些平日里对你父亲毕恭毕敬的手下。他们是豺狼,很快就会把鼹鼠会的尸体吃干抹净,你会像个小丑一样被赶出去……就像父亲先前对别人所做的那样。”
埃米利奥手足无措。
“可是,可是,我们至少要把凶手找出来。”
粒粒长长叹气。
“你想干什么?”
“我们去聘请私人侦探,嗯。”
“你觉得有用吗?”
“可是如果什么都不做,我会很难受。”埃米利奥说,“姐姐,你不难受吗?”
粒粒装东西的动作停住。
她嘟囔了一句,然后说道:“好吧,好吧。现在,你去把父亲的印章找到,我们必须得确保那玩意在我们手中。之后,我陪你去找侦探。”
————
“效率真高。”洛斯高兴地说,居然今天的报纸上就能刊登我的广告了。
“主要是你加了钱喵。”
“加钱无所谓,《南方快讯报》是我们这发行量最大的报纸之一,这是投资!很快我们就能迎来客人了。”
洛斯看看墙上的挂钟。
“差不多到晚报上市的时间了!等着我,我去楼下买份报纸。”
洛斯下了楼,而喀拉法则啃着深海鱼干。
在喀拉法吞掉第三条鱼干的时候,洛斯回来了。
他把坐到藤椅上,报纸摊开。
第一个版面,没有。
这是当然的,头版头条都用来放昨晚那起谋杀案了。
洛斯直接跳过第一张报纸,翻看后面的。
第五版面,没有。
第六版面,没有。
……
第二张报纸,第三张报纸都没找到。
洛斯瞪大双眼,翻开最后一张报纸,终于在两个版面的夹缝中找到了自己的广告。
「洛斯·洛丁侦探事务所今日开业,承接各类业务,地址……」
“完了喵。”喀拉法忽然说。
“怎么?”洛斯不解,“广告是小了点,但我们属于是刚刚起步,未来可期,乾坤未定,你我皆是黑马……”
“不是喵,你看你广告旁边那则新闻。”
洛斯定眼一看,标题便让他目呲欲裂。
「原警局顾问洛斯·洛丁涉嫌盗窃被开除」
“怎——”洛斯头昏目眩。
此刻他的脑海里全是博茨督察那张胖胖的脸,他那时的念诵如同咒语环绕耳边。
不,那不是咒语……那是魔鬼在风中低吟!
——“翻查录像时我的身后正好站着五六家不同报社的记者。所以你刚刚喊要通知报社其实大可不必。”
“报社编辑也太坏了喵,故意把你的广告和这则新闻摆在一块喵。”喀拉法说。
洛斯脸色发白。他万万没想到,还有这天外来的一剑,直接击碎了道心。
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别人看到自己的广告估计都要笑得肚子痛,谁会找一位涉嫌盗窃的侦探破获案子?
“这是污蔑!赤裸裸的污蔑!是万恶的记者为了博人眼球对事实进行的选择性加工!是贪婪的报社编辑为了热度对无辜者的无情戏弄!”洛斯指着报纸,“上面完全忽略了我把那些东西最后都还回去了的事实!”
喀拉法张张嘴巴,没有说话,只是把视线集中到桌子上的一小堆金盾银盾以及便士上。
那是他们今天销赃得到的。还是为了防止被追踪,直接先融掉再按照金子的价格出的手。
“……”洛斯心虚地把那堆钱财收好。
“总之!”他义正辞严,“我坦白讲了:我不能接受。从今以后,这家什么《南方快讯报》将被我彻底拉黑。他们将会失去一个忠实读者,而这是他们应得的。”
洛斯轻咳一声。
“好的喵,我支持你喵。”喀拉法使劲点头,“我们是不是要投另一家报纸的广告?”
洛斯的气势减了下去:“算了吧……等这段时间过去再说,等大家把洛斯·洛丁这个名字遗忘……你说我要不要直接改名?吉恩·洛丁怎么样?”
“不怎么样喵。”
“唉,事已至此,先吃饭吧。”
“赚大钱了要奖励自己喵!我们出去吃喵!”
————
“我们尽量复原了现场。”勘察的警员向博茨报告,“目前来看,凶手有两种进入现场的方式。”
警员用粉笔在移动黑板上写写画画。“第一是天花板上的通风管道,其出现了明显的破坏痕迹。第二是展厅左侧第三扇窗户,我们发现,那扇窗户的插栓实际是坏的,任何人都可以简单从那里翻进来。”
“窗户?”博茨来了精神,“展厅地板到处都是凌乱的脚印,但窗户如果出现奇怪的脚印或者指纹……”
“很遗憾,老大,没有。窗户上的指纹也是清洁女工的,除此外没什么痕迹,窗户外面也没有脚印。”
“那就是通风管道?”
“目前来看,很有可能。所以我们认为,凶手一定很瘦。那个管道的宽度……”警员看了眼有些肥胖的督察,“比如说您,肯定进不去。我这种身材能进去——我试过了——但会卡住,很难行动,所以凶手一定很瘦。”
其余警员纷纷点头,他们都见证了自己的同事被卡在通风管道里的窘样。
“女人吗?”博茨自言自语,“如果考虑身材的话,女性通常要比男性苗条一点。”
“但也不能肯定,老大。”一名警员举手,“我是男性,我就能钻进去。”
“知道了,菲顿。”博茨喊出他的名字,“你还是多吃一点吧,就你这身材,随便来个小偷都能一拳把你放倒。”
“所以我不当巡警而是专门做现场勘察,老大。我只会出现在警察聚集处。”
周围人都笑了起来。
“其实,我觉得还有可能是矮人。”另一名警察说,“他们身材矮小,很适合爬通风管道。”
“通风管道的位置那么高,他们怎么上得去?”有人反驳,“哪怕踩着展台和架子,矮人也够不着。”
博茨看着自己手下的分析,有些焦虑。
他莫名有点怀念那个不着调的小伙子,他总是能用最锐利的眼神发现最关键的证据,省了警方不知道多少精力。
唉,可惜,小小年纪沾上了小偷小摸的毛病。
博茨见过的怪人不少,有些人就是抑制不住自己的偷窃癖好,他们不为了盗窃的财产价值,而单单追求那一瞬间的刺激。
要不给他介绍一位精神医生……
盗窃。
想到此处,博茨回过神来,“丢失的展览品找到了吗?”
“我们从几名保安和一名保洁那搜到了点东西,但还有一堆没找到。最关键的东西,那把宝石刀,全无下落。关键是,老大,从伤口的形状来看,我们怀疑凶器正是那把宝石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