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李旭,字少恒,岐舫人氏。家累千金,钟鸣鼎食,富贵有余。
两岁时生母便早早离世,由嫡母抚养长大。
嫡母膝下另有一子,长我十岁。这位兄长自幼聪慧过人,二十岁时便名震京城。
而我却沉迷于宴饮游乐、吟诗作赋,整日与歌妓厮混、与人斗富,沉溺赌博纵酒。虽多次遭父亲训斥,仍乐此不疲。
丁辰年中元节的夜晚,我宴饮归来醉得不省人事。
夜半时分突发大火,待火舌舔舐到床幔时,我仍在酣睡。
侍从明伍冒死将我背出火场,但倒塌的房梁砸断了我的右腿,烈焰也毁去了半张面容。
虽经神医诊治,腿疾虽愈,脸上却落下疤痕。
常有人对我的残颜叹息,我却总笑答:“容颜终会老去,早晚又有何分别?”
但每见有年轻姑娘见我面庞惊惶躲避,仍不免暗自神伤。
直到某日,父亲赠我一副白玉面具。
戴上时,明伍不禁赞叹:“公子风采,更胜从前。”
再次策马游街时,亦引姑娘侧目相视,更得绢帕几张,当即便信心大增。
正巧遇上林家二爷邀我赛马,我立即应下,日夜苦练想着要在赛场扬眉吐气。
不料比赛时,爱驹翼云突然惊厥,马蹄生生踏碎我双腿。白玉面具也在颠簸中摔得粉碎。
人群中的讥笑如毒针刺来——有人指点我残缺的腿脚,有人嘲弄我烧伤的半边脸,更有甚者诋毁我们家族:“定是祖上德行有亏,才养出这等遭天谴的孽障!”
苏醒后我暴怒难抑,命人将翼云活活打死。
虽经医治保住左腿,但先前大火砸断的右腿彻底废了。
父亲本要彻查马匹受惊的蹊跷,得知我醒后先是暴怒处死了翼云,气得冲进房内大骂:“你这蠢材!”最终此事也不了了之。
明伍曾委婉劝我收心养性,当时我却觉得句句带刺,抓起瓷瓶就朝他砸去。
自此我便闭门不出,谢绝宾客往来,身边只留两三个贴身仆从。
明伍依旧如常服侍,但我的脾气却愈发暴戾——轻则破口大骂,重则挥鞭抽打。
即便事后用金银绸缎补偿,仆人们仍陆续请辞,我都一一应允,唯有明伍始终未离半步。
某日明伍忽然来报,说他父亲病重需回家照料,求我放他出府。
我虽不舍,仍取来他的卖身契交还,只嘱咐他次日清晨再走。
念及他多年忠心又有救命之恩,我特地将金银珠宝装满檀木箱。
黄昏时分唤他进屋领赏,不料脑后突遭重击,顿时昏死过去。
恍惚间呛气惊醒,只觉呼吸窒塞、浑身脱力。此时正有一条白绫死死勒住脖颈,我拼命挣扎最终还是力竭脱手。
濒死时,竟听见与自己一模一样的声音冷笑道:“待你来世寻仇。”
霎时间,前尘往事尽数贯通,最终,我怒目圆睁气绝身亡。
戊巳年深冬,岐舫废人李少恒绝笔。
后记:此手记藏于岐舫慈云寺经阁,康熙年间游方僧人发现时,纸页竟如新写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