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没能明白为什么我把你唤醒,你就认我为主人?”
“嗯...我也不知道,就像你们人类要呼吸,吃饭,喝水一样吧,反正是生来就有的。”
“那,你会背叛我吗?”
潘丘觉得自己在说废话,就算对方真的想对自己不利,也不会就这么直勾勾地说出来。
“不会,我什么都听主人的,绝对不会背叛主人!”
“那如果我让你自我了断呢?”
“唉?”碧翠斯皱起了眉头。“可是我不知道怎么自我了断啊?我残缺的记忆告诉我,祸兽觉醒后就是不死之身。”
潘丘不知真假,也许碧翠斯天真无邪的语言和外表下隐藏的是欺诈和邪恶。
不过现在潘丘也没有别的什么打算,只能暂时住在老约翰的家里。
“先前你是怎么把我弄晕的?”
“我在约翰的房间里发现了些迷药。”
“......”
“对了,碧翠斯,你会做饭吗?”
“会的,我从书上学了些。”
说到这儿,潘丘突然想到:“碧翠斯,你在把人吃掉......吞噬掉后会获得那个人的记忆和思想吗?”
“不完全能。”碧翠斯摇了摇头。“只能得到大概最近几天的记忆吧。人类的意识太复杂,我花了几天才学会怎么表现得像个正常人,所以让主人在监狱里多待了几天,对不起,主人。”
“别在意,碧翠斯,不是你的话我恐怕已经快死在里面了。我应该谢谢你才对。”
潘丘突然想到,碧翠斯虽然拥有老约翰的外表,但是它毕竟不是老约翰。自己对其的敌意或许来自于它的外表?而且无论怎么说,它都救了自己。
就算碧翠斯真的藏着什么其他念头,自己也不应该太在意。
想到这儿,潘丘紧绷的神情放松了下来。
“碧翠斯,你能给我弄点吃的吗?我有些饿。”
“好的,主人,你稍等。”
“碧翠斯,你能别用这副....”
“怎么了?主人?”
“唉,算了,没事儿。麻烦你了。”
“不麻烦。”
碧翠斯小跑着下楼,步伐怎么看也不像是六七十岁的老头。
它的手艺相当不错,做出来的肉丸子和蔬菜饼美味可口。
潘丘吃的眼泪快流出来了,这几天在监狱里没吃过一顿像样的饭,全是恶臭的汤糊糊。
吃完饭,潘丘躺在床上陷入沉睡。他的身体算是恢复了些,但是精神状态仍然很是萎靡。
......
潘丘足足睡了一天一夜,睁开眼睛时碧翠斯并不在身边,床头柜上留着一张纸条:
“主人,我去老约翰的杂货铺了,桌子上有些吃的。”
也是,现在碧翠斯扮演着老约翰的角色。
老东西在镇上也算个熟脸,太久不见肯定会招人怀疑。
潘丘起身,在淋浴间里冲了个澡,里面有些花花绿绿的内衣,也许是明娜的?。
自己的衣服太脏,潘丘不得已换上了老约翰衣柜里的衣服,还好,没什么怪味。
桌子上有几个肉饼和一杯不知名的饮品,潘丘坐下,小口小口咀嚼起来。
他思索起今后的打算。
其实自己的生活除了闯进碧翠斯这个“大惊喜”外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今后要继续当冒险者吗?
他突然想到,老约翰已经死了,被碧翠斯代替了,而自己又是碧翠斯的主人,这么一来老约翰的财产和房屋不就全是自己的了?以后还当什么冒险者呢?
不。
潘丘不想就这么浑浑噩噩地度过一生。
他不想死后再见到父亲时连跟他吹嘘的资本都没有。
不管怎么样,总得闯出个名号来。就算不能举世闻名,也要像黑蝎冒险团的大团长“穿刺之矛”凯瑟琳那样获得个响当当的称号。
“冒险团,对!我要成立一个自己的冒险团!把世界上所有的珍宝都搞到手,探寻出全部秘境的秘密,打败盘踞大陆的六魔王!今后世人要称我为‘伟大团长’‘辉煌骑士’潘丘!”
潘丘正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外面传来了叫门声。
“有人在家吗?交水电费了!”
“来了来了!”
潘丘连忙下楼开门。
一个中年女人不耐烦的站在门前。
“你是谁?老约翰呢?昨天我就来收费了,一个人都没有!再不交费可要停水停电了啊!”
可是潘丘身上哪有钱。
“嗯。我是老约翰的侄子,他去看店去了,暂时不在家。”
“那你就把钱交了呗,一共是四银币。”
“可我身上没带钱,要不你明天再来?”潘丘苦笑。
“我怎么没听说过老约翰有这么一个侄子?”收费员有些狐疑,这小子该不会是小偷或者强盗之类的吧?
就在这时,老约翰的身影缓缓走来。
“怎么了?主......潘丘?”
“约翰叔叔,该交水电费了。”
老约翰从怀中掏出四枚银币,交给了收费员。
“老约翰,这小子真的是你的侄子?”
“是啊。”老约翰微笑示意。
收费员觉得老约翰今天有些古怪,按他的性子,怎么着嘴上也得对自己花花两句,难道今天出门没化妆?
“哼!”收费员不满地离开了。
“抱歉,主人,我回来晚了。”
“没事儿,你在杂货铺里没让人看出什么吧?”
“没有,就是约翰在镇上认识不少人,我知道的不多。他们跟我搭话时我就说自己身体不舒服给糊弄过去了。”
“嗯。”潘丘点了点头。不过这不是长久之计,碧翠斯没有获得老约翰的全部记忆,因此不能完美模拟老约翰,总有一天会露出破绽,得想个法子。
“老约翰的财产你知道放在哪儿吗?”
“知道!就在阁楼上的一个铁箱子里,约翰时不时的会想起这个箱子,所以我很清楚。”
“里面有多少钱?”
“嗯......几十枚金币吧,还有些珠宝。”
潘丘一听眼睛都红了,这老东西居然藏着这么多钱,再加上他的杂货铺,难怪养得起情人。
碧翠斯带着潘丘上了阁楼,从地板下摸出一把钥匙。
打开铁箱子后,里面整整齐齐的铺叠着大概五十枚金币,旁边还有几串项链和几颗宝石。
潘丘估算了一下这些东西加在一起大概能值一百枚金币,这是他想都不敢想的一笔巨款。
“发财了!可是我能随意吞掉不属于自己的财产吗?嗯......我当然能!”
约翰是个老不死的混蛋,潘丘没有任何负罪感。
没过几天,镇上经营了几十年杂货铺的老约翰对外宣称自己回家乡养老,杂货铺交给了自己的侄子打理。
潘丘又很快将杂货铺卖了出去,以十五枚金币的价格成交。
至此,他已经有了差不多一百二十枚金币的财富,只要不随便挥霍,完全足够支撑他今后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