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人围着熊熊燃烧的篝火,牵手高歌,庆祝着大自然的无上赐福——
不可多得的猛犸象大餐以及从牛肚中诞生的神奇双子。
每个部落人都相信,这两个与他们肤色不同,装束不同的奇异之人,一定可以带领他们过上每天都能享用猛犸肉的美好日子。
“你应该不会想要待在这里,开化这帮原始人,教他们种地,甚至通过毕生努力,来教会他们二元一次方程,做这些只有人类文明先祖才会做的事,不会吧?”
江挽风左手把着猛犸象肋骨,右手不停地撒着唯一的佐料——经部落人晒制的,极其粗糙的湖盐,来掩盖肉块的骚味。
“我承认,这是一件非常非常伟大的事情,但你真的愿意过这样的一生吗?”
江挽风这辈子都没想到他竟然还能吃上猛犸肉。
一口咬下去,撕扯出一溜肉条,咀嚼入嘴,口感咸酸,肉质很柴,绝对称不上好吃。
说真的,要不是太饿,真的无法下肚,可这就已经是这个时代,人类能吃得上的,最好吃,最令他们满足的食物了。
“我想老爹了。”火光倒映在江留城的眼镜片上,那口象肉已经在嘴里来回嚼了几十遍,如鲠在喉,咽不下去,“我不想在这里,我想回家。”
“那位女士好像对你有想法。”江挽风用肩膀顶了顶被回忆笼罩的老哥。
若不是篝火中跳动的火蛇,将闪烁的火光洒在这几位部落女人的脸上,她们恐怕就要完全融入黑色的夜幕里了。
“弟,你知道的,我还算是一个比较传统的男人。”江留城强忍着咽下去。
江挽风笑了笑,随即问道:“那女人对你说了什么。”
“我看你是真饿了。”江留城伸长脖子,部落女人们正对着他叽叽喳喳个不停。
“叽里呱啦的,听不懂,我说老弟你有那么好奇吗?”
“我是说这个。”江挽风举起右手,夜色中,戒指发出微弱光芒。
“噢,你说那位女神啊。”江留城摩挲着手里的幽蓝石戒,里面挂着轮圆月,星辰闪耀,不时几道雷光掠过。
接下来的几分钟,江挽风都只是静静听着老哥娓娓道来。
与他不同,老哥看到的是关于宇宙星辰的变化,以及一些说不上来的奇怪生物。
“最后,那位女神说了些云里雾里的话就走了,但很神奇,那几句话就像是烙在了我的脑子里。”
老哥说到此处,起了兴致,清清嗓子道:
“咳咳,‘一切真相都将由你们揭示,一切错误都将由你们纠正,回去,带着往昔与未来……’”
“……于烈火涅槃,处光明升华,受风雨洗礼,经雷电重塑,得黑暗再造,直至现在。”接着老哥的话茬,江挽风喃喃自语,若有所思。
“原来也给你说了一样的话啊。”江留城瞧见弟弟眯着眼,微微颔首,右手托着下巴。
他曾经参观过一处美术馆,里面有尊名叫《思想者》的雕像,那动作神态,眼前的弟弟简直与之一模一样,除了手里多出一截猛犸象肋骨。
“还记得我们是怎么来这儿的吗?”话锋一转,江挽风询问起早前发生的事。
“我当时坐着听歌,你在旁边睡觉,有个女孩……”
江留城将思绪拉到早上,想想不到一天,却胜似一年,以及那个女孩,那副定格画面,一直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
“不不,是那之后,在隧道。”江挽风纠正。
“噢噢,我当时撞在副驾台上,抬头就看见一辆大卡车迎面朝我们撞来,我当时都以为死定了。
“然后,然后就来这了。”江留城抖抖肩,现在想起都后怕,死亡的感觉,他绝对不想再来一次了。
“对,再来一次!”
“啊?”江留城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再死一次。”江挽风挺起身,朝前走了几步,将手里的肋骨插进熊熊燃烧的篝火里。
噼里啪啦声中,像是下了某种决心。
“再死一次,在烈火中涅槃。”
江留城听出了弟弟的意思:“可这也太冒险了。”
“不然呢,真就在这干耗着?像我之前说的那样活下去?”
江挽风背对烈焰,身形被火红勾勒。
“虽然不知道这石戒到底有什么用,但既然是女神赐予,少说也算是层保障,而且最关键的,如果今后我只能靠这些粗盐象肉果腹,那真不如死了算了。”
江留城听完,垂下眸子攒眉说:
“那要怎么个死法,一起跳进火堆里?可一时半会死不掉会不会很痛苦。”
“不然呢,你一刀我一刀,咱俩把脖子抹了。”江挽风打趣道。
“咦~还是算了,我下不去手,而且会不会吓到他们。”江留城看向周围。
人们还沉浸在愉悦之中,毕竟可以一段时间不用为食物发愁。
江挽风却在这时仰头看向远方,在他们出现的地方。
祭坛背后,火山并没有沉寂,仍在向外涌冒黑烟,不时飞溅出几道明亮的岩浆。
“完美的死法,说不定还真能帮忙他们平息山神的怒火呢,就像你早前猜的那样。”江挽风双手环抱胸前,神色淡然地说。
顺着弟弟的视线,江留城挑起眉毛,了然意图:“好吧,想来也就是一瞬间的事。”
一番说服后,老哥算是下定了决心:“虽然感觉还是怪怪的,但也是没有的办法,就听你的吧。”
“老天保佑。”老哥做出最后的祈祷。
江挽风望着夜空,熟悉的银河镶刻其上。
江挽风一直有个癖好,就是在晚上瞅星星。
按理说,对于宇宙,仅仅几千几万年的时间尺度,银河星图并不会产生多么明显的变化。
但江挽风注意到,一颗红色星星闪烁其中,还连着道血红色尾迹,分外显眼。
很奇怪,因为在他的那个时代,这颗星星并不存在。
……
翌日。
在通过肢体语言表明想要前往祭坛的意图后,祭司带着兄弟俩,在护卫的再次簇拥下来到火山口。
山神的震怒较昨日来得愈加强烈,浓重的黑烟几乎遮蔽天空,脚下的石砾剧烈颤动着,对应众人颤抖的身体与恐惧的内心。
此时,高空中有许多鸟类盘旋鸣叫,像灾难片里预兆末日即将来临的画面一样。
江留城死死握着手机,大口呼吸来劝慰自己不要怕。
而一旁的江挽风则看着祭司头戴黄金面具,手执金杖,不停挥动,跳着诡异的祭祀舞。
部落人跟随祭司的节奏拍打皮鼓,同时放声高吼,发出的层层声浪响彻山巅。
要不要顺点纪念品回去,江挽风盯着祭司身上的黄金装饰。
绝对值不少钱,一定能让自己和老爹他们过上有钱人的日子!
对了,现在金价多少来着?
随着最后一声“啊——嘎——撒”,仪式落幕。
部落众人跪伏在地上,等待兄弟二人的动作。
江挽风带着老哥,蹑手蹑脚地走上祭台,挑选合适大小的金具塞在彼此身上。
“弟,你这是干什么。”
“别废话,揣着,真死了就当陪葬了。”
“啊,你这,我才刚说服自己……”
砰——
祭台之上,一阵稀里哗啦。
倒不是江挽风手脚愚钝,而是一只巨大的秃鹫没征兆地落在祭台之上,展开黑白相间的翅膀,直视兄弟二人。
这只秃鹫翼展达到三米多,长得丑陋,十分唬人。
“叫你别动这些!”江留城没好气地说着,伸出手想要将金具还回去。
江挽风认得出来,因为他在展览馆见过这种鸟的标本。
安第斯神鹰,又称康多兀鹫。
在他的时代,是世界上体型最大,飞得最高的猛禽,天空的守护神。
不过可惜,这鸟瞎了眼。
也不是江挽风狂妄,是这只安第斯神鹰真的瞎了只眼,只有一只眼是圆睁的,另一只眼则紧闭着。
与此同时,部落人被突如其来的声响吸引,纷纷抬起头。
不好!
江挽风注意到时不我待,要是被逮到就有些不好意思了。
再怎么说,这帮人跟他的老祖宗是同辈的。
该死,果然厚脸皮没多大坏处,薄脸皮才是百害无一利!
“快跑!”江挽风暗喝一声,飞身跃上祭台。
“现在?!”
“就现在,快!”
两点之间,线段最短,兄弟二人沿着最短路径,朝着火山口狂奔而去。
祭司见状,同部落人急忙追上来。
“我给你的金子呢?”江挽风瞥见老哥跑在他前面,双臂狂摆,大步流星。
不是他跑得没老哥快,而是掀起的上衣里面盛了满满一衣兜的金具,此时双臂环拢,根本摆不了。
“我还给他们了!”老哥头也不转地喊。
“败家玩意儿,快,帮我拿点,”江挽风从怀里掏出最大的一件金具掷给江留城,“丢了我拿你是问!”
“不是哥们!”江留城下意识去接弟弟抛来的金具,原本紧紧握着的手机,也在这一刻飞了出去。
“快,要追上来了!”
终于,兄弟俩跑到火山口边缘,随即一头扎进火山灰中,没在了岩浆之内。
安第斯神鹰盘旋于顶,和部落人一同目睹了这一切的发生。
他们都无法理解兄弟二人行为的动机。
但神奇的是,天地忽的一阵风雨袭来,拂散了火山浓灰,抚熄了汩汩熔岩。
凹处,一汪湖水初显,山神褪去怒颜,世界重归平静。
一场灭顶之灾化作泡影,部落人得到了答案。
即使这个答案背后的真相,他们永远不会知道。
祭司捧起手机,黄金面具后,晶莹泪珠滑过饱经风霜的沟壑,滴在这片哺育了他们无数个世代的土地上。
同样,因为那两个人,也将继续哺育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