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上结论:故事的风格取决于三样东西:故事的描写方式,描写对象的侧重,故事的精神内核,精简一下便是方式、内容、内核三者。
在这三者之间,方式影响内容的表达,内容展现内核的精髓,是递进与并列共存的关系,既是逐渐深入,也可自成一系。并且,这三者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虽然可以被划分出来,却如同同一事物的不同面相。
换句话说,方式、内容、内核,也代表了故事的手段、目标、目的。
首先来讲方式,方式决定了展示内容的哪些侧面,甚至方式本身便可以传达某种信息——但需要注意,方式本身依旧是以选择性地展现内容的不同侧面为主。
并且,方式本身是具备引导/误导读者效果的,可以通过故意展示内容带有倾向性的侧面来引导读者的思维。这是因为语言本身就是一种条件反射,读者会本能地将展现出来的部分与实质存在的事物相对应,而不容易与作者“唱反调”。
换句话说,方式本身是读者认知内容的路径,路径不同,看见的信息自然也不同。
如卡夫卡的《变形记》,以冷静的视角描写主角的荒诞经历,以现状和内心的状态矛盾,使读者清楚地感知到主角内心的异化状态,很好地展现出了当时的社会一点点剥离人类的人性,试图将人驯化成机器的,令人毛骨悚然的现实。
并且,优秀的方式本身的信息传递效率高,信息可读性强,直达事物本质。
这就是为何文学大家三言两语便可抓住事物核心特质,而蹩脚的写作者即使洋洋洒洒三百字依旧词不达意,叫人看起来云里雾里。
甚至,方式不仅能主动增加、诱导读者摄入的信息,还可以通过故意的减少信息,也就是留白来调动读者的想象力,增加期待感,形成“留白黑洞”,吸引读者自身的思维倒灌其中,巧妙而完美地填补空白。
如很多人讨厌的“谜语人”就是留白不成熟的表现,而海明威的“冰山一角理论”,省略细节而只抓核心神髓,让读者充分展开想象,造成千人千哈姆雷特的奇景,则是留白的真正艺术。
接下来便是描写对象,在展开说这个要素之前必须强调,你的内核只能有一个,多了就算是老牌甚至大佬都很难驾驭,切忌将大量的“点子”堆砌在一起,也不要以为自己的点子天下无双。
人类的创新能力是有限的,“我想要说的前人们都说过了”,与其全面开花结果开一半开不动了,不如专攻一点,还有取胜的可能。
描写对象必须贴合你的精神内核,如果你想要深入生活,自然应该写人间百态,但你如果只是想写纯爽,那就应该连人物的详细面部表情和着装都不该有,只注重描写震惊和后悔。
福尔摩斯的眼中没有地球绕着太阳转,只有犯罪线索;同样的写什么主题,选材就不该有其他的东西,好比宫保鸡丁里面不应该出现罗汉豆腐,出现了就是跑题。
实际上说到这里大家也应该发现了,从内核到内容再到手法,是一个不断聚焦关键要素,放大代表性特征的过程,两重精准打击,能够保证文章最大限度地集中在需要描写的地方,给你的受众读者带来极致体验。
最后就是内核,如果你的内核是具有现实意义的,那么还需要仔细打磨,如何才能无缝嫁接现实,让人无痛领悟道理;但如果内核只是纯爽或者让人沉浸在某种氛围当中,那么这个问题就像是“你快乐是为了什么呢”一样无聊而愚蠢。
内核是毫无疑问的领头羊,它决定了内容和手法的选取,一切其他要素都是为了突出你的内核而存在,如众星捧月,而绝无并排的道理。
然而,三者之间的关系依旧是相互的,虽内核才是重点,但其他两项依旧不可或缺,就像人的脑子是领导者,但人不可能只有脑子一样。
方式展现内容,内容承载内核,内核约束方式与内容的选取,三者互相成就,最终才有完美的故事,反例就是乌贼的试点作品《长夜余火》,欢乐废土真让人吃不消。
不过也不是没有能用“不符合”的方式展现内容的,如卓别林的《摩登时代》,其同时是卓越的喜剧片和严肃影视作品,正是因为其本质依旧是悲剧,仅仅披着喜剧的外衣,用苦中作乐的方式展现。
再精简一下,这三者居然呈现出经典三段论的结构:讲什么,如何讲,为何讲,看来天下道理皆通,只是世人或许缺乏一个契机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