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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幼儿园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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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到底要不要体罚
    3月21日,星期四,阴转晴,14℃~ 21℃。



    对犯了错的孩子进行体罚的这种方式,到底好不好,如果有一场辩论赛的话,正方和反方应该都可以说出无数个理由和举出无数个例子来论证自己那方的合理性,好像哪种理由摆出来,都是有点道理的,所以,这个问题应该是没有一个标准答案的,只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就我个人来说,我不是完全反对不能体罚的人,毕竟中国的戒尺文化流传至今也有几千年了,说明它是有一定的效果和作用的,个人觉得不能一概的反对和否定。



    但是对老师体罚孩子这件事,似乎家长们的容忍度已经越来越低了,尤其是针对幼儿园孩子的体罚,虽然不能绝对的说是零容忍吧,最起码也在个位数之内。



    这是一个超级敏感的问题。可以说在社交媒体上,只要出现一个有关这种事件的报道,不管是轻还是重,都一定能引起无数人的共鸣,义愤填膺、群情激愤,那体罚了孩子的老师一定成十恶不赦的坏蛋,无数人欲斩之而后快。



    总之,打孩子肯定是不对的,不管是什么理由。至少绝大多数的专家们也都是这样说。



    但是,即使是幼儿园,也是有戒尺的(仅就我自己接触到的而言)。



    当然,戒尺一多半的时候也是用作教具,比如用来指点画在黑板上的图画或者是字;很多时候也用作警戒作用,比如教室里吵得乱成一团,用声音已经起不到作用时,用戒尺在桌子上“啪啪”的拍几下,真的会让孩子们立刻安静下来。



    戒尺拍在桌子上的响声是很惊人的,比人的喉咙里发出的声音要震慑得多,我第一次听到时心肝是有点一颤一颤的,所以,对孩子们来说,这响声也是可以让他们瞬间安静的法宝。



    但是,戒尺也有偶尔会招呼到人身上的时候。



    对有些特别调皮点的孩子,屡教不改的孩子,老师们有时也会用戒尺在他们身上拍几下。



    有的老师教我:“孩子不听话时,可以用戒尺拍几下,但是一定要注意,不能打出红印子来。”



    也就是说,力道要掌握得恰到好处,不能重了让孩子受伤,也不能太轻没效果。



    这其实是个技术活,我没有自信能运用得好,所以目前为止,我还没有使用过。



    但我现在是能接受轻微的体罚的,当然,关键词是“轻微”,体罚分成很多种,轻重程度不同、体罚的部位不同。罚站一会是体罚,关进黑屋子里是体罚,打一下手板是体罚,扇耳光也是体罚,还有很多很多种,都属于体罚范畴,但是,性质是完全不同的,不能一概而论,也不应该一竿子全部定性为恶劣。



    五年前我在一家幼儿园做过不到三个月,在没有找到其他工作接替的情况下,中途毅然决然的离开,也是因为有些情况超出了我的心理承受范围(所幸那家幼儿园在我离开后只一年就倒闭了)。



    例如关黑屋子,教室旁边有一间杂物间,没有窗户,把门关上里面也就黑乎乎的,有些调皮吵闹的孩子就会被关进去,任他在里面哭闹喊叫都不会打开,直到完全不哭了才会被放出来。



    比如扇耳光,这是我最不能接受的方式之一。我自己的孩子因为捣蛋扯坏了窗帘被她爸爸扇了几耳光,我气得发抖,急得连扇了自己几耳光,后来考试成绩差了孩子又被扇耳光,我直接就带着孩子娘俩离家出去住了几天。虽然说教育孩子父母要统一战线,但是有些方式没办法认同的情况下,是不能够统一的,不然对孩子的伤害会更大。



    教育孩子也是有原则和底线的,我始终认为,脸是最能代表一个人尊严的身体的一部分,打人不打脸,这是老祖宗就流传下来的说法。所以我真是最深恶痛绝这种方式。不止是小孩,就算大人之间扇耳光的举动也实在无法接受,很奇怪电视剧里情侣之间也经常有扇耳光的情节,这完全是不良的引导好吧。



    之前我去的那家幼儿园的那个班的老师就比较喜欢这种惩罚孩子的方式,在孩子的小脸蛋上扇一下又扇一下,虽然用的力气不见得多大,仍然让我心里看得比较难受,但她是主班老师,我只是保育员,我没有权力管她,我委婉的跟她提过,觉得打孩子脸不好,但是人家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因为她说她自家的孩子不听话时就是扇耳光,“打得比这狠多了,孩子不听话就得打,不然怎么教育得好。”



    我自己孩子的爸爸也是同样的理由,而且他觉得小时候他的父母也就是这样扇的,没觉得有多不应该,反而觉得我小题大做了。当然,经过我激烈的反应和零容忍的态度,后来再也没有扇过了。



    所以,也不能纯粹定性一个扇孩子耳光的老师就一定是个很坏的人,也许只是她的认知有问题,她只是认为这种方式才是纠正孩子最好的方式,可能从小她的父母也就是这样教育她的,所以她对自己的孩子也采用了这种方式,当她成为幼儿园老师,要教育别的孩子时,她自然的又采用了这种最直接的方法,她觉得只是好心的用这种方式纠正孩子的行为,并不觉得错了。



    我觉得这大概是大多数会采用体罚的老师比较普遍的思想,当然,有些极端事例为外,网络上流传的某些针扎、喷辣椒水的那些已经不能仅仅定性为体罚,那已经是虐待是犯罪了,相信那些也只是个例,是极少数。但是普通的体罚,就我所知的县城或者农村地方的幼儿园里,还是比较普遍的存在。



    这也是教资证存在的意义,只要是获得了国家教师资格认定的人,最起码都是受过了正规培训被认定为可以做一名合格的教师的,而且一定是学习过教育教学法规和儿童心理学之类专业课程的,这样的人当然更知道教育孩子和纠正孩子行为时可以用到的更合适的方式。



    但是就我接触到的县城或者农村地区的幼教机构,拥有资质的老师其实是非常少的,机构负责人和社会大众也并不觉得资质有多么重要,他们认为不就是带一下小朋友吗?谁不会教小孩那些简单的知识?甚至一个初中毕业生都完全绰绰有余。这真是这些地方的人群里很普遍的一个想法。



    当然,有资质的老师在这些地方比较难招到也是原因之一,这些地方幼儿园老师的工资低当然是最大的问题,保育员一千多,配班老师两千多,主班老师三千左右,之所以说左右是因为要达到三千出头还要在孩子比较多的大型幼儿园,小一点的幼儿园要达到三千都很难,一般也只有两千多,甚至农村附近的,主班老师也只一千多。



    所以,有资质的老师大多都愿意选择去外地大一点的地方工作了。



    但是,有资质的老师在这里也不一定就能顺利当上一个幼教老师,比如我,好不容易考上了一个资质,也只能在这里干保育员,主要工作是打扫卫生。



    因为在这里,幼儿园有它的明显的等级制度,当然这也跟资质有关,但是资质的性质不同,这里的资质是经验、年限、人际关系,没有经验就从保育员做起,一两年之后,评估觉得可以,可能会提升为配班老师,再有机会就能提升为主班老师,当然如果人际关系好,没经验没年限直接当主班老师也没问题,至于教师资格或者是什么学历,真的没什么关系。



    说这些资质问题,不过是我片面的觉得,在概率方面,针对体罚孩子,接受过教师培训的老师应该有更合理的认知,也更能把握好一个度。



    我说我不反对轻微的体罚,我觉得就是在这个“度”上面。



    这个度包括年龄、方式、范围、轻重。四岁以下的小班和中班的孩子,不管是什么程度的体罚,都应该是不可以的,四岁以上孩子能承受的所有形式的体罚,都应该是在不侵犯到孩子身体和心理的伤害以及尊严的基础上。



    其实来这个幼儿园之前,我也是反对所有的体罚的,不管是什么形式,轻的或者是重的,都是不应该的,尤其是以前在别的幼儿园见识过,产生了心理阴影,之所以改变观念,也是在现在这个班里相处一段时间之后。还有一个原因是,现在这个班里是四岁以上的大班的孩子了,不比以前接触的两三岁的小班孩子,面对大一点的孩子,接受程度自然就大了一点。



    因为这里有时候也是会用到一点体罚的,例如头上放一本书罚站,罚在教室中间划出了的区域跑步,用戒尺在手上或腿上敲几下。



    这种程度的体罚,我觉得是可以接受的,而且对孩子们也是很有用的,因为我是很见识了区别的,像我的“软”处理方法,就真的很难管住纪律,反而是带点威严的小小体罚能起到比较好的效果。



    网上有些“专家”说,教育孩子不能限制孩子的天性,用纪律和规矩来管制孩子会限制了孩子富有创造力的发展,所以要求孩子吵闹或者调皮捣蛋时用更宽容的态度去对待,但是,你想想,如果几十个孩子同时在一个教室里解放天性,那种情形会变成怎么样?反正我光是想一想,就要喊“救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