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迟这几天感觉特别累。早上起得很迟,晚上很早就困了。或许是因为冬天来临,这里日照减少,或许接连几次经历求职失败打击有些丧气。总之,大迟做事情打不起精神。眼看着秋天就要结束,自己依然工作无着落。邮件订阅的招聘广告少了许多,一向忙着写简历,发简历的大迟也有了空闲。这天早晨去图书馆路上看到草地起霜,白花花一层,有感而发写了首诗:
胡风夜止百草霜,
晚寐晨光懒暖床。
秋枫红叶未落尽,
再度一岁在它乡。
说到它乡,大迟也曾经足迹遍布大江南北,太行东西。可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如此有感触。那时候虽说千里之遥,坐火车还要三天两夜,但终归是一种语言,一种文化。现在乘飞机回国不到一天时间,快是快了,但是不仅距离万里,更有心理上隔阂陌生。只有家乡,那才是让你在心理上感觉安全和舒适的地方。
春困秋乏。大迟脑袋整天是昏昏沉沉。中午实在撑不住,睡了个午觉,结果下午五点钟太阳落山时候才醒来。看看手机,有个未接电话,是下午三点钟时候埃米尔打来的。自从上次和埃米尔一同去做了三天志愿者,在公园演唱会外发发传单,维持维持秩序,大迟和埃米尔算是熟识了。现在埃米尔打电话过来,不知道是有什么事情。大迟洗了把脸,集中下精神,回电过去。
“埃米尔你好,我是大迟。不好意思下午错过了你的电话,有什么事情吗?”大迟抱歉地问。
“你好,我下午打电话给你是想问问你,要不要一起去卖咖啡?”埃米尔在电话那头问。
“卖咖啡?”大迟一时不解。
“对,就是卖咖啡。”埃米尔解释道,“你知道TimHortons吗?我刚得到消息,在我们上次做志愿者的公园旁边那家咖啡店,每个季度都店长都会直接面试,招收两名新员工。工作内容很简单,就是操作咖啡机,给客人倒咖啡,然后收钱。如果面试成功,店长当下就能决定录用。”
“原来是这样。”大迟明白了,不过想到从前大型家装连锁超市面试的教训-----体力工不可尝试,大迟犹豫了:“你喜欢这份工作?”
“谈不上喜欢,这个工作没有太多技术含量,其实就是体力活而已。我是不介意去做体力活,不过还是希望有个人作伴。”埃米尔很坦白地告诉大迟,“你觉得怎样,要不要和我一起去面试?时间就是这周四下午2:00到5:00。”
大迟对这个工作并不感兴趣,所以有点打退堂鼓。但是又不好意思拂了埃米尔的好意,于是撒了个谎:“是在周四下午啊?不好意思,我恰好和朋友已经有约。不过你可以自己去面试啊,”
“你真不打算去试试?”埃米尔还做最后的努力。
“实在是时间冲突,祝你好运,面试成功!”撒过谎之后,大迟的立场就越来越坚定了。
挂了电话,大迟觉得有点对不起埃米尔,毕竟人家一番好意,把这样的机会告诉自己。刚才电话里忘记好好表达一下谢意。不过让大迟去咖啡店里倒咖啡,他心里还是有抵触的。做志愿者是一回事,力所能及,行善积德。但是如果作为一项谋生的手段,这还是算了吧。如果让梦柳知道自己远渡重洋,在加拿大这里倒咖啡,岂不是臊得慌。被她调侃一番后恐怕再也没有抬头之日了。
可是,自己目前一直是失业状态,和梦柳说起来还是一样羞愧得无地自容。大迟仿佛可以听到她的声音:“你这样难得的人才啊,怎么会找不到工作呢?”大迟很想电话或者微信给她,和她说说自己的苦闷。但是最终还是忍住了。现在的境况下,还是相忘于江湖比较好。大迟目前也只有这点可怜的自尊了,还是小心翼翼地保留好吧。
大迟打开电脑,看着自己设定的桌面背景图片出神,那张坚定而沉静的面孔,那波光粼粼的河面和灯火阑珊的曼哈顿。来到加拿大这么久,大迟忽然感觉到自己其实距离这个城市很遥远。自己被一条无形的河隔开,这座城市仿佛触手可及,但是大迟每次伸出手去,却抓不到任何东西,双手空空如也。自己仿佛是随风飘荡的蒲公英,不知道自己会身归何处。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他渺小如尘埃,没有人意识到自己的存在,更没有人在乎自己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