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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神后:当人类成为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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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穿越者
    好吧,巫妖们果然和正常人不一样,就连惩戒的手段都是如此硬核。



    满福帮忙将贝尔莎搀扶着靠在椅背上坐下,看着对方遍体鳞伤、皮开肉绽,却不知该如何下手处理。



    见满福想要给自己疗伤,贝尔莎露出一抹惨笑。



    然后众目睽睽之下,她的下巴就脱臼了。



    这笑容结合本身的阴暗气质与惨痛的伤势,落到人眼中却是何等的诡异可怖。



    脱落的下颚还挂着一丝血迹,一口白牙间沁出的血丝格外触目惊心,贝尔莎苍白无血的脸上没有任何多余的表情,只见她两只手一手扶住脱臼下巴一手撑住自己天灵盖,嘎巴一声,自己给自己接上了下巴。



    “呃……好了。”



    能恢复说话后,巫妖贝尔莎又重新变得活跃起来,她重新拿起先前那本笔记,跃跃欲试,就要给杰里西斯和满福讲授知识。



    “你的腿没事?”满福指向贝尔莎两条向后弯曲的腿,问道。



    “没事没事的,”贝尔莎浑不在意地翻开了自己的笔记本,“我们巫妖属于亡灵,肉体只是承载灵魂和行动的工具,不要紧的。”



    说着,仿佛为了证明自己的话,贝尔莎又将手伸向了自己的两条断腿,只听“嘎巴”两声脆响,满福目瞪口呆地看着贝尔莎傻乎乎的憨笑着挥舞着她自己的两条小腿,似乎把它们当成玩具般把玩。



    饶是见多识广,杀人如麻如满福,见到此情此景也是险些像一只被掐着脖子的鸡一样失声尖叫出来。



    这画面实在是诡异血腥,叫人难以承受。



    反倒是贝尔莎,这个巫妖一脸无所谓的安抚她道:“没事。”



    接着只见贝尔莎从桌下掏出一只工具箱,从内取出一套机械零件,什么齿轮、发条、弹簧、螺丝螺母,还有装在白色半透明小瓶中的不明液体,然后又从不知哪里拽出一把锯子,吭哧吭哧就是热火朝天的开干。



    只听声不睁眼,还以为是哪家木匠开工了。



    场面之恐怖,深深震撼了满福不算幼小的心灵。



    对此她只想说她还是太年轻了,她还有很多没见识过的东西。



    “啪”



    “噫——!”呼的一手按上肩头,满福震悚疾呼,一个猛回头,发现是杰里西斯。



    这个老猎魔人的脸庞阳光灿烂宛如骄阳,他露出一张笑脸,压抑着分贝的笑声道:“习惯就好,习惯就好。”



    满福又瞥了眼正在往断腿截面钉钢钉的贝尔莎,同样低声但急速问道:“这群巫妖们都这个样?”



    杰里西斯稍微迟疑片刻:“呃……也不算吧,主要是贝尔莎她比较……嗯……抽象。即使是在向来不注重外在躯壳的巫妖里,她也是少见的能把自己身体当成人偶的。”



    斟酌片刻,他也歪过头去瞅了眼正给另一只腿安装齿轮和发条的贝尔莎,沉吟两秒然后又看向满福,郑重其事道:“所以啊,小满福,你可千万不要一直看书,你看看贝尔莎,学习就学魔怔了。按馆长的话这就是‘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变态’,你可千万不要学她,心里有什么问题及时和人沟通交流,我和馆长会一直充当你的倾听者的!”



    看得出来,他对于贝尔莎这个前车之鉴同样深有感触,因此说话时语气显得格外郑重认真。



    满福听完也是深为认可的颔首,从未如此认可一个人的话。



    又是叮叮当当的过了十几分钟,成功给自己换了双机械腿的巫妖终于停下了她的改造,满福和杰里西斯才总算从那种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来的恐惧之中解脱出来。



    “抱歉哈,耽误了点时间。”贝尔莎一副憨厚笑容地挠挠头,对两人歉意地笑了笑。



    “没事没事没事,您高兴就好。”满福连连摆手,生怕得罪了这个手上还拿着沾血长锯的巫妖,引得她也给自己来一套木匠绝活儿。



    “哦,对,刚才讲到你手上那枚戒指,”贝尔莎随手将锯子一丢,重新翻开那本笔记,反过来推到二人面前,用手指点向这一副手绘的图画道,“看,是不是和你手上的一样?”



    满福和杰里西斯瞪大眼睛,沿着贝尔莎指点的方向目光拉长,果然在一套十枚指环的图画中找到了与之相符的一个。



    那硕大的紫色宝石,还有黄金的戒托,显然正是满福手上这枚,只是比起现实里的,书上描绘的细节上显然多了些装饰,比如浮雕的天使,比如花瓣状托举主石的花丝。



    这些变动并未改变戒托的总体结构,可能是在漫长的岁月里,被时光磨去了细节。



    而经验更多些的杰里西斯在看过后却是皱起了眉头。



    满福并未观察到他的表情变动,她点点头,随即二人眼前的手指又挪移到图画旁的一行字句,逐字逐句地滑动指点,贝尔莎言之凿凿地说:“这是我当初在一本故事书里临摹摘录的内容,只是当时我把它当做一本图书馆中寻常刷新出来的奇幻小说,现在已经难以在图书馆浩如烟海的藏书中再找到这本书了。”



    “这书的内容讲得什么?”满福盯着笔记本里画的十枚戒指,一边记住它们的样子,一边问道。



    “一个俗套的复仇故事。”贝尔莎回忆着说道。“书的前半段是讲一个复仇者如何一步步报复自己的仇人,后半段讲报复成功后主角为了向更深层次的痛苦根源进行终结而踏上的旅程。这套魔戒,就是他复仇后的战利品。”



    “战利品?”



    “嗯,那个主角为了折磨他的敌人,故意将他的敌人的身体与灵魂剥离,又将灵魂分割成了多份,制成魂器——也就是类似我们巫妖的命匣,以此让仇人的身体和灵魂分别承担血肉凋敝之痛和灵魂分裂之苦,并永世不得终结。而这些魔戒,就是他折磨仇敌的刑具。”



    说着,贝尔莎还不忘吐槽一句:“幸亏我们巫妖可以随意改变躯壳,物理上的伤害基本不会折磨到我们。”



    满福无视她疑似炫耀的插叙,抬起眼,同贝尔莎对视说:“所以,我手上的这枚魔戒,其实里面囚禁着一个神秘存在的灵魂碎片?”



    “按我记忆里书上的内容,是这样的。”



    满福继续追问:“所以如果我凑齐了十枚魔戒,就能释放里面的囚犯?”



    贝尔莎耸耸肩:“这我不知道,书上没讲。不过书里这个被分裂灵魂囚禁的存在,是一个神,兴许你释放了祂,祂为了感激你还会实现你三个愿望呢。”



    这时一旁一直插不进嘴的杰里西斯适时的插进了嘴:“也有可能是魔鬼和渔夫,要拿你这个‘好心人’发泄自己长久以来被囚禁和折磨之苦。”



    两人的话叫满福陷入沉思。



    虽然眼前这个很是抽象的巫妖嘴里的故事来自一本找不着的故事书,但结合自己手上的戒指是来自那名神秘且强大的馆长,满福有理由相信,那位馆长的目的就是让自己释放十枚魔戒中的囚犯。



    至于为什么,她还没寻思出来。



    可能是为了救朋友,也可能是为了“灯神”的三个愿望?



    谁知道呢……



    “对了,”杰里西斯猛地一砸拳,恍然大悟道,“这上面的其中一枚戒指我见过!”



    “啊!那个?”满福迫不及待道。



    “这。”杰里西斯指头点在一枚主石为绿、戒托似是编织的藤蔓的指环上,用确定的语气笃定道。



    “一百年前我还没来到公馆工作时,我曾在大陆西方四处猎杀妖魔,如果我的记忆没有出错,这戒指我在地中海西岸的银月帝国见过。”



    “在一名皇室成员的手上戴着。”



    ……



    生命古树苏妮尔如同远古的神树一般,以山脉似的巍峨躯干支撑起如同一座天空林海般的绿冠,繁盛绿叶,虬伸的枝干宛如一片云海中生长而出的密林,神圣、壮美且馥郁。



    与这如同神话中才会出现的巨树相比,在其无边无际的阴影遮蔽下的丛林,显得低矮而绿意黯淡,仿佛大树脚下的草丛。



    这样的树林中,宛若蝼蚁般站着一浑身赤裸,肤白似雪的苗条少年,灿金色的柔发随风逸动,露出了一对微微显得有些尖长的白里透红的耳朵,蜂腰猿背的脊背背负着一幅粗糙的弓箭,他一只手扶着身旁的树干,修长匀直的腿分别踩在高低不同的树干上。



    少年仰着头仰望那通天般巍峨的树冠,以及山脉似占据了半个视野的树干,那是生命古树“苏妮尔”,精灵王庭的圣木。



    穿越迄今为止,已过了一个月,可李玉的心情依然十分复杂难言,因为这座生命古树之上,是如同奇幻小说中般的精灵城邦,而他现在的身份只是一个被精灵遗弃在牧场整日和毒虫野兽作伴的“杂种半精灵”。



    这个世界的半精灵不是人类与精灵之间的混血产物,至少在李玉的认知中,那些和精灵诞下混血子嗣的智慧人形生物更像是兽人——类似兽耳娘和野兽人。



    半精灵少年尼尔就是其中之一,从种植园奴隶主繁殖牲口的牲畜棚里被救回来的女性精灵生下了尼尔,十年怀胎之后被遗弃到生命古树下面的森林中自生自灭。与尼尔有相同遭遇的半精灵数量不算稀少,刚诞生时还很脆弱稚嫩的婴孩尼尔就是被同病相怜的其他半精灵抚养长大的。



    曾经的尼尔时常仰望那座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古树之冠层,在叶隙间洒落的一道道光柱下,胸腔中滚烫的既有愤恨也有向往。而如今李玉继承了尼尔一切,当然也包括万千思绪和情感,受这种复杂的情感影响,他在狩猎时也经常不由自主的眺望着那棵高耸入云的生命古树。



    “可我又能替你做点什么呢?我现在就连这流放地都走不出去。”



    他叹息一声,毫无劳苦工作后留下厚茧的细腻指尖轻轻刮过粗糙的老树皮。这身体末端传来的凹凸不平的触感,正同脑海中起伏不定的情感。



    这个世界上的精灵并非传说中只靠吸风饮露、餐松啖柏就能生存的和平种族,生命古树树冠下的无边森林和流放地就是精灵的猎场,栖息在这片森林中的无数强大或者弱小的生物都是任由精灵们捕杀的猎物肉食……



    那些精灵的战士们甚至一个个膀大腰圆、虎背熊腰,肌肉硬如铁石,心如坚石钢浇铁铸,战斗力十分剽悍。尼尔曾经窥得精灵的战士们围猎的情景,雄性精灵们矫健的裸体如同大理石塑像充斥着雄性的力量美,一个个人猿泰山在树干枝条之间纵横飞跃,弓如霹雳惊弦,箭如流星飞坠。



    他们简直就是一台台无情的杀戮机器,其效率高的惊人,号角鸣嚎声中不仅是豺狼虎豹、猪熊鹰隼之类的野兽,就连位于食物链顶端的能够释放法术的妖魔怪兽也会被雄性精灵们轻而易举地简单围杀。



    在尼尔的记忆中,其中一个发型酷似“大力王”的猛男精灵发现他后有意无意地用弓箭虚指了他一下,然后投来了一个冰冷而轻蔑的眼神,到现在回想起来都让人汗心惊胆战,汗洽股栗。



    “那也能叫做精灵?不应该叫做尖耳朵的没毛兽人吗?”



    那一个个健硕无比的猛男精灵如一万匹草泥马在尼尔脑海中掠过,苦笑了一下自言自语的低声说道:“反而是我们这些‘杂种’更像地球文学作品和荧幕上的精灵……”



    尽管被困在这片精灵的猎场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但是生活还是要继续,尼尔转身扛起一头串在树枝上的小野猪,轻巧的开始返回聚落。他很快就回到了密树绿冠和荆棘灌木的藩篱掩映下的半精灵聚落,这里规模小而凌乱,如同高楼大厦间拥挤的贫民窟,只有绿化做得很好,聚落里没有泥土地,地上全部是长不过寸许,用魔法催生的柔软碧绿草毯。



    半精灵和真正的精灵一样,生产力和生活水准几乎完全取决于术法的造诣——住在树下的半精灵们只能萌发草木、催熟浆果,简单的果腹,住在树上的精灵们却可以放牧森林,化树为屋,饮树汁而食果子,开树干而宿其心。



    二者的生活质量完全不是同一个水平。



    相传精灵是精灵祖神“暮星”取神树“建木”的嫩芽和朝露晨曦创造的生物,这使得精灵的天生有旺盛的生命,强健的体魄,超凡的魔法天赋。然而也不是没有丝毫的缺点——



    ——按照五行相生相克的理论,属木的精灵一族天生就无法使用属金的铜器、铁器等金属的制品,本能抗拒这些会使自身瘙痒、皮疹、喷嚏、流涕、鼻塞、喉肿乃至昏厥致死的过敏源。



    这在远古时代并不是弱点,大家都是茹毛饮血的野蛮人,都拿着石器和木棍菜鸡互啄,精灵不仅身躯强健,而且天生就有魔力,还拥有悠长的寿命,积累的底蕴自然能够傲视其他野蛮种族。



    在其他种族的平均寿命不到三十岁的时候,精灵的最高寿命记录长达九千九百岁,差点就能是“真——万岁爷”。



    如此巨大的种族差距下,力量和文明程度都更高的精灵理所当然地成为了世界的主宰者。



    然而那些辉煌历史、璀璨文明,都已经是上古年间的老黄历了,曾经统治整片大陆的精灵帝国现今随着雨林崩溃而土崩瓦解,被一片片草场和水域分割变成了一个个分散的中小城邦,然后逐渐被新兴的组织度更高的势力逐步鲸吞蚕食。



    世界上最强大的势力不再是以单一血缘为构建的单一族群,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的普世帝国才是真正主流。



    就如同在大陆东方的秦帝国,那里的龙裔走上了和精灵不同的发展道路,早早就放弃了傲慢与封锁,摒弃了纯血观念和种族隔离制度,选择建立包容万族的普世帝国。



    不像各自为政的精灵,连维持一个邦联都费劲。



    因为不管个体的身躯多么健壮,魔法多么惊人,也敌不过有组织有纪律,多如蜂群的手持利器的联合起来的训练有素的职业士兵,况且其他种族也不是不会法术,千百年后曾经的霸主后裔如今只能偏安一隅。



    不过即便使用不了先进的工具,精灵还有演化到巅峰的生产、生活的魔法,还能维持的了文明和生活,不至于彻底回到茹毛饮血的野蛮时代。



    可对于尼尔这些半精灵来说却十分要命,这些半精灵也继承了精灵们会对金属过敏的弱点,却没能继承精灵们登峰造极的魔法技艺。



    这导致了整个半精灵聚落中,不存在一件金属的工具,所有的工作都依靠魔法完成,可因为魔法造诣低下,聚落的生产力也十分落后,低劣的魔法技艺所催生的栅栏歪歪扭扭,木藤催生的房屋也是奇形怪状,甚至到处漏风,只能称之为栖身之所,不能称之为家。



    尼尔甚至觉得真正的原始生活也不过如此了,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半精灵们一个个都长得非常养眼,就比如尼尔自己,四肢白皙纤瘦,胸前虽然是没有大块胸肌隆起的平坦,但肌肉线条紧实优美,黑色素沉淀量少更是令全身如凝脂白玉般养眼。



    一开始李玉是很难接受天天开无遮大会的,但是这种生产力低下的原始聚落不养闲人废物,不可能允许闭门不出,光吃闲饭的人存在,因此不管生活有多么艰难,人们总还是要继续生存下去。所以渐渐的曾经的李玉,现在的尼尔也已经习惯了自己这副身躯,而且习惯了赤身裸体的穿梭在森林中进行狩猎。



    [人的适应能力真是可怕啊!]尼尔不禁想到。



    所以别问为什么半精灵们不穿衣服,问就是没法织布,而且草裙太扎精灵娇嫩的肌肤了。



    此时聚落里已经有人注意到了尼尔已经返回,不停地朝他挥手打招呼,还有一个光着膀子打草裙、嘴里有四颗突出犬齿的野兽人半精灵大叔过来揽住了尼尔的身躯大笑的说道:“好样的尼尔!今晚尝尝大叔的手艺。”



    看着微笑迎接他的伙伴们,尼尔也不禁露出温馨的浅笑。即使出不了这片流放地,可自己还有一群可爱的家人们,不是吗?



    平平淡淡才是真啊。



    当日已西斜,猎人们披霞戴月一个个背负猎物回到聚落后,盛大的烧烤盛宴即将召开,娉娉袅袅、穿的很少只的女性半精灵们捧着新鲜采摘的鲜艳浆果、坚果、根茎等走了出来,一切都是那么欢乐而井然有序。



    十几个各族混血半精灵围在篝火边,有身体健壮无比的野兽人半精灵、有最符合刻板印象里精灵形象的无状半精灵、有娇小无比的哥布林半精灵、甚至有头顶长着一对狼耳朵的狼人半精灵,虽然形象各异,但是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



    那就是他们都是被精灵遗弃在猎场中的孤儿,父亲或许已经被仇外的精灵杀死,又被母亲嫌弃抛弃,对于他们来说彼此就是最为亲近的亲人,一同在这个朝不保夕的精灵猎场中相依为命。



    虽然成为尼尔才过去了一个月,但是李玉能感受到他们不含杂质的关心和爱护。暗暗下定决心,不能让这群可爱的人担心,就算是为了他们自己也有真正的成为半精灵尼尔的理由。



    忽然,一对如灌满了热水而涨大的温暖大气球压在了尼尔的裸背上,还没到尼尔反应过来这是什么的时候,一阵由荷尔蒙、雌激素夹杂花朵芬芳的馨香扑鼻而来,在篝火的映照中泛着淡淡流光的金色长发从自己肩膀上垂了下来,呵气如兰的鼻息也清晰可闻。



    “小尼尔,你这一个月为什么要躲着姐姐我呢?难道成年后会变得害羞吗,呵呵。”



    尼尔白皙的裸背顿时紧绷了起来,稍稍回头果然看到了一张白皙小巧的玉靥,如同剔透蓝宝石般的眼瞳含笑注视着他,尼尔浑身都僵硬了,这个原始聚落什么都好,就是男女之间的关系非常符合当下落后生产力的原始简单的生产关系。



    或者是符合浅薄的经济基础的低矮上层建筑。



    直白一点说,就是完全没有稳定的夫妻关系和家庭结构。



    女人生了孩子便会交由聚落中经验丰富但年迈的长者们统一照料和教育,后者则会每日收到一份集体分配的食物作为工作报酬。整个社会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社会分工明确。



    男女之间只要对上眼就能直接来一段露水姻缘,完事儿后就又变成平时是伙伴关系,可以说是完全符合原始时代的情况,但是对于成长与现代社会的李玉来说还是有些难以接受。



    他是一个纯爱党,对于开放交际这种事还是比较抵触的。



    眼下的半精灵少女名叫兰雅,大尼尔十三岁,也就是说兰雅今年四十三岁,而且从小就照顾尼尔长大,可以说属于青梅竹马的关系。



    自然而然的,尼尔和兰雅之间的关系最要好,所以水到渠成的两人发展为了接近伴侣的关系,以前两人基本上形影不离,晚上也住在同一个藤屋。



    可即便如此,两人也并非真正的伴侣,原因是兰雅和尼尔保持关系的同时,也不介意和聚落里其他男性半精灵发生亲密接触和超友谊关系。



    但也不能凭此简单认定兰雅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只能说社会风气如此,在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的原始社会如此行事完全是符合道德的。



    至少符合他们的道德。



    因此虽然李玉完全继承尼尔的感情和记忆,但一时之间实在无法接受,又因为本来聚落里就是这样的原始习俗的缘故无法指责兰雅,也没有阻止兰雅和他人亲密接触的立场。



    在心中气闷又无奈的感情之下,这一个月尼尔基本上都躲着兰雅。见尼尔身体僵硬,眼神游离,兰雅也不气馁,反而伸出小巧的舌头如蜻蜓点水般舔了尼尔的耳朵一下。面对这样的几乎是性明示,尼尔脸颊发红,生生地扭过头埋首手中的野猪肉。



    很柴,很腥,还很硬,还没有放血和撒盐。不好吃。



    虽然过去了一个月,但是尼尔还是有些扭捏,有些不习惯这样的亲热。兰雅舔了一下尼尔的耳朵后,直接在尼尔的身边坐下了,手却朝着尼尔身下伸了过去。



    “别闹,兰雅姐,我吃饭呢。”尼尔微微挪动屁股,躲开了兰雅的揩油手。



    “哼~,”美丽的半精灵女性见尼尔竟然拒绝了自己,一双粉嫩的嘴唇瞬间撅了起来。



    兰雅气呼呼地狠狠按了按尼尔的后脑勺,边按边说:“吃吃吃,你就知道吃!我那个曾经乖巧可爱的尼尔弟弟哪里去了?”



    尼尔默不作声地又啃了一口野猪肉,边嚼边想:[我想他大抵是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