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小姐回来了!”
王叔兴高采烈地从外头进来,沧桑老脸笑容堆满,向院子里正在喂鸟的中年男人恭恭敬敬地行礼。
张老爷未曾开口,身旁的人便娇滴滴地微动朱唇:“爷,昨晚大牛不是说小姐已经回到广州了么,怎么现在才到家门?”
说完,年轻的脸庞试探地看向稳如泰山的男人,却察觉不出异常。
“你初来乍到,不知朱儿性格跳脱,喜欢乱逛,说不准是跑到朋友那开派对了。”看着他近来钟意的女人,张老爷刚过四十,双手却枯槁像整日劳作的垂垂老矣农民,带着玩味的心态捏了捏女人嫩出水的面容,露出猥琐神色。
女人嘴角带笑,轻轻别开男人的手:“老爷对小姐可真好,连说话的样子都慈爱几分。”
张馥朱蹦蹦跳跳地闯进了张家大门,不像此时未出阁女子端庄娴熟,留过学的她在美国待了短短一年,十六岁的年纪,便已经是美国自由主义者的做派,丝毫不顾身边人如何惊慌,她一见面就热情地跟对方打招呼,无论那是看门的小厮亦或做饭的婆子。
“王妈,我在美国时候就超想吃你做的荷叶粉蒸肉,你待会就做点给我尝尝呗!”
“唉你给我站住,抱着这花瓶插的什么花?洋甘菊?这东西不香不美的,长的跟村姑似的怎么会有人喜欢,赶紧给本小姐换了。对,快点!管它是谁的花,我就要把她扔掉,这个花瓶我还挺喜欢的,拿过去放我屋子里,然后再去给本小姐买一束姜花回来,一定要漂亮的!”
“文西你看!娘亲种下的那棵枇杷树长大了不少!看来爹爹还是对这棵树很上心的,走我们去找他!”
张馥朱的笑声如铃铛一样清脆,绕着花园一路走来,脸上洋溢着少女的欣喜。
“爹爹!”穿着粉色小礼裙的女孩一路小跑地赶到张老爷的面前,头顶的小阳春晒得她小脸颊粉扑扑的,不被世俗染指的双眸明亮又清澈,方正的嘴唇笑出了整齐的牙齿,嘴巴细碎着数落进门来看到的家具布局有多么不符合她的西式审美。
看到女儿变化这么大,张老爷欣慰地点了点头,心想自己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但面对女儿的热情问候依旧铁着脸说话:“舍得回来了?”
想必早就猜到父亲会第一时间指责,张馥朱俏皮地吐了吐舌头:“爹爹~昨儿在船上就收到了晓琳的电报,要我一下船就去找她,而且我也等了好久王叔,他不来,那我还不能走吗?”
说完,讨好似地看着张老爷:“爹爹,就饶了珍妮弗这回吧~”
珍妮弗?女人细细的柳叶眉轻轻蹙起,又小心地扫视女孩洋气的妆造与服饰,心念国外的生活当真吸引力这般大,十五年的中华文明的熏陶竟抵不过一朝出洋后的异国风情,与之前看到的她可真不一样。
女儿娇滴滴的声音酥软了张老爷的身骨,面色顿时由阴转晴:“不许有下次,最近广州那群烂仔又惹是生非,惹得官府里的贵人们很不高兴,你也尽量别出门,由姨娘陪着你,那帮人为了一己私利可什么都做的出。”
“不能出门?REALLY?!!!”张馥朱的眼睛瞪的大大,一脸不可置信。自己刚刚结束了漫长磨人的漂洋过海,虽然在美国的生活确实美滋滋,但是吃食却比不上广州的美味,可现如今禁止她出门,这不合适!这不公平!这不自由!
张老爷听不懂她在说什么时髦新词,可见她一直摇着自己的手恳求出门,面孔上缓和了几分气色:“昨晚在迎客厅害你老爹等这么久,一回来就为难我!刚好今晚政府开了个慈善晚会,老爹就带你出去见见世面,你好好准备,今晚跟我过去。阿九,今晚你就留在府中,就不用跟来了。”
“是。”被称为阿九的女人垂下眼帘,一副千依百顺的样子。
方才一进门的时候便注意到这个女人,姣好的面容总做出一副顺从的模样,古法大褂罩在身上显得有些宽松,还只是她一直低着头,张馥朱还未曾看清她的长相。
张馥朱对这个女人并不熟悉,只是知道,在自己前往美国的半年后,父亲在戏馆里一眼就相中了这个叫做陈九的女人,并立刻纳为妾室。
又裹小脚又低眉顺眼的,一看便知道是打小养在阁楼净是做女工读女训的男人附庸。
张馥朱冷哼一声,“家里没人能带的出去吗?怎么我一回来就叫我去应酬,还想着待会找王妈给我做荷叶粉蒸肉呢!唉算了,去就去呗!”
一边轻蔑地扫视着陈九,一边命令着给她一直拿着行李的王叔把东西搬到屋子里,随后自顾自地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面对这般无礼的行为,张老爷并未说什么,陈九自然不会在乎,她更在乎的,是今晚的宴会--专门为某人设置的宴会。
到了晚上,张馥朱听闻赵琳也参加宴会,满心欢喜地打扮好自己,屁颠屁颠地跟着父亲的车子前往。
张老爷边走边听着女儿分享她在国外的生活,突然想起了什么,转头着脑筋说:“刘总督的儿子好像跟你在一个学校,你俩关系怎么样?”
“爹,你可不知道刘庆生这个人可逗了,我刚认识他的时候见他一头肥猪一样,穿着的西装勒肉一样…………”车子内不时传来“咯咯咯”的轻快笑声,随着汽车渐行渐远。
望着车子溜去的背影,陈九站在窗前,神情被夜色暗去了几分。
暮色终结,夕阳的余热逐渐冷却,昔日并不热闹的复合古制西关大院又开始冷清。自从黄花岗起义之后,张家昔日的辉煌如今成为世人眼中趋附满清的乱臣。人们越是高呼自由,被高束在阁楼上的黄大褂,一品官员官服腐朽之气越发浓厚--它们是过去权威的象征,是现在封建的佐证。
在陈九穿上绯红色的婚服之前,昔日同为唱曲儿的姐妹满脸担忧地看她:“从南京到广州,一千一百四十一公里,娇妻配翁叟,这种日子就是你曾想要的吗?”
是?是……是。
昏暗的屋内只点燃了一只蜡烛,摇摇晃晃的烛光,照亮了纸张上清晰的一行字:收到命令,准备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