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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与三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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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一旦开始
    邓肯的‘先下手为强’,是比较凶残的。



    直白的说,就是嘎了所有需要嘎掉的,问题就解决了。



    这已经很像‘敢骂我一句,就嘎你全家’的娇惯龙傲天戏码了。



    但实际上没那么夸张。



    该走的流程还是要走。



    比如先抓个舌头,确认情报。



    不是为了衡量谁该死、谁不该死,恶人谷中哪个恶人死了也不冤。



    为的是权衡利弊。



    毕竟搞出这么大的动作,自身也要付出不菲代价。



    家里有矿也架不住别人飙句脏话就嘎掉对方,连其小伙伴也不放过的赔偿呀。



    像这次,他就主动去领了十鞭子,上交了凑出来的半袋口粮,还欠了半袋。



    这是艰难屯的规矩。



    不听什么辩论,谁对谁错。



    不光是因为听不起,辨不明,还因为这里就不是个以对错为量刑准则的地方。



    死人就值这个价,十鞭子和一口袋粮。



    当然这是表面的。



    将领袖儿子嘎了,也是这般处罚,但领袖会在处罚后继续以私人身份找其麻烦,也是可行的。



    像现在,背部抽的鲜血淋漓的邓肯,状态明显不好,那位恶邻的亲友若是这时候复仇,成功率更高。



    但相应的,若是被反杀,邓肯就不用被再抽鞭子和交粮食了。



    不是因为自卫有理,而是因为仲裁者确认他有伤在身。



    你跟受伤的打,你死了,活该。



    可能会有人较真,那要这么说,受伤的冠军剑士回村,想杀谁就杀谁,无代价?



    从仲裁角度,没错,是这样。但还是那句话,别人肯不肯放过,那是别人的事。



    说白了,仲裁只是为了维护自身定的规矩和权威,而不是为了给受害者主持公道。



    再往深了说,正义,不等于秩序。艰难屯的秩序也不是建立在道德基础上的。



    其维持秩序的做法,是为被定义为破坏秩序的行为,增加触犯成本,从而让人投鼠忌器。



    强者为尊。



    再加一句,没有对弱者的有效保护措施。



    再加一句,格外务实,譬如,死人不再产生价值。



    这就是原始版的社达主义。



    所以一条命,十鞭子一口袋粮。死了谁苦了谁。



    当然,以这里的环境,这个时代的医疗环境,十鞭子也没那么容易承受。



    虽然不像某衙门的水火棍,打板子能打出只是皮肉伤、个把月就又活蹦乱跳,又或当场打死的区别。但熟能生巧,抽鞭子的确是门手艺。同样都能交代的过眼,抽跟抽的内在结果,可以大不相同。



    邓肯自然是贿赂了。就像做手术前给麻醉师和主刀医生包红包一样自然流畅。领袖的粮可以先欠办口袋,这方面的花费一定不能省。



    于是换来了傲骨天成的哔格,后背鲜血淋漓,却像没事人,昂首离开了行刑台。



    野人里从来都不缺这类硬骨头,所以即便有那么几个驻足吃瓜的,也没有捧臭脚般各种惊叹。



    死跑龙套的,还自己加戏有台词了,真是反了你们了。



    不过,刚经历没那么高光的高光时刻不久,邓肯就迎来了现实的毒打。他的帐篷被人给拆走了,最基本的用具,比如被褥,也被撸了个干净。



    被他嘎的那位,是有家小的,他们不敢报复,但他们敢自取赔偿。



    你可以破口大骂,好白菜总是被贱人拱,那些衰仔既没有能力负责,也没打算负责,却往往该有马时有马,该有娃时有娃,好人却只配被枪指着,当接盘侠,替人兜底收拾残局……



    但当你面对一个刚断奶娃子的无辜眼神时,就会明白,什么叫比深渊凝视更有杀伤力。一种另类的掉San值。



    邓肯松开了紧握的拳。



    他可以毫不犹豫的嘎掉这营地任何一个成年人,只要认为有必要。



    但他没办法向孩子动手,尽管他们将来大概率会长歪,甚至没办法活到能鉴定长没长歪的年岁。



    他不是在向所谓良知低头,而只是屈从于镌刻在高级生命基因中的对幼崽的优待。



    那么接下来就是进一步为难自己,伤不算重,又有代谢天赋,但仍旧需要适宜的养伤场所。



    总算他还有两个明面上的好基友。



    好基友没有阻止他的帐篷被拆走,是因为卷包走他的家当,嘎人事件就算是正式完结。



    这是此地野人们的一种潜规则。



    他当然可以不依不饶踢寡妇门,但野人们也不会惯着他,新的挑战者可能会出现,仇恨会在纠缠中深化和扩大化。



    这里边不仅仅是有无人情味的问题,而是为了保持团体的基本凝聚力而自发形成的规矩。不落于书面条文,不同部落各有特色。这才是区别部落的核心,而不是那些奇葩的风俗或装饰打扮。



    疼痛让邓肯难以入睡,邋遢肮脏的生活用具熏的他感觉像被浸在粪坑里进行做旧处理。



    工具人的用具,着实不能跟他的比。他之前也从未关心过工具人活的是否舒适。现在就成了回旋镖。



    但他坚持不为此进行自我反思。



    他从心底看不起野人,也看不起绝境长城之南的人。



    穿越+金手指,让他觉得自己的属性是赵,土著们则都不配。



    当然这并不等于他见不得土著们好。



    毕竟忠犬八公也是能让人潸然泪下的。



    好狗!嗯,代入主子的视角了。



    以己度人,邓肯觉得南方的老爷们跟他心态差不多,就算差,也是还不如他。



    毕竟他心中还有另一套标准做对比,也不会像挑选牲口般扯什么血统优劣。工具人,也还带个‘人’。



    不过带个‘人’,未必一定就比动物更受有待。穿越前他就见过很多人对狗比对人好。



    所以这些事从来都不是千层饼,立场分明,而像是花卷儿,拧在一块儿,复杂多变。



    从帐篷里出来,邓肯尝试吹吹风。



    今晚的夜风属于春风,不是倒春寒的刀子。



    三月已经进入到末尾。



    他倒是不太急着正式展开种田,他已经用几天的时间打听清楚了,如今是285AC。



    按照时间推算,劳勃前年才当上国王,满打满算还不够两年,龙妈丹妮莉丝则是去年在龙石岛出生。



    距离当前最近的大事件,也得要四年后,289AC,巴隆·葛雷乔伊在铁群岛称王。



    冰与火之歌篇章,是297AC开启的。还有十二年。



    当然,真要这么算就先输一半。



    297AC,异鬼的兵锋已经出现在紧邻绝境长城的鬼影森林,也就是艰难屯的西南方大约百多公里之外的那片林区。



    这意味着当时的塞外,已然基本沦为异鬼的猎场。



    他有理由认为,异鬼开始对野人下手,至少295AC就开始了。



    具体得考虑两方面。



    其一,野人的生存模式(游猎),以及个体的生存能力,决定了他们流窜能力强且敏感,异鬼并不能像对付七国那般,以固定的村镇为目标,一窝窝抓,一抓一个准,收获满满。



    野人会像成群的鸟群,轰然散去,又在他处聚集,捕猎他们像是在捉迷藏,除非拉网,否则累断腿。



    可一开始,异鬼没那么多可靠人手拉起戳之不破的大网。



    而且,野人中最具文明先进性的瑟恩部落,生活在最北的霜雪之牙群山的山谷中。



    在异鬼南下壮大的初期,瑟恩部落还是能给其制造些困扰的。



    这就要说到第二条,异鬼销声匿迹了数千年之久,作为魔法生物,其重新登场,需要借着长夜将至的大势,完成一波蓄力。



    所以高概率,从沉睡到复苏到活跃、壮大,是一个滚雪球的效果。刚开始快不了,越到后来越疯狂,线性增长变指数增长。



    基于这两个特点,他觉得,怎么也得给其两年以上的前置展开时间,才能做到兵锋抵达鬼影森林。



    所以,他的真实种田时间是十年。



    十年后的现在,如果他还在塞外,那么将直面异鬼。



    而直到现在,他都有些拿不定,要在哪里正式开局。



    塞外,南方,其实都弊端不小。



    塞外野人,主打一个自由散漫、野性难驯。



    他们绝非搞种田的良选,连当辅兵敲边鼓怕都荒腔走板不合格。



    那么所谓统一野人诸部,就成了好大喜功,空有其名。



    实际上是500铁杆,养活这帮骄横大爷。



    不说凭什么,先问问能不能做到。



    不对,应该先问问人家乐不乐意吃你这份嗟来之食。



    “虽然我们瞎鸡儿混,惨到三天饿九顿,可我们自由啊!”



    冰与火篇章中,囧恩的初恋耶哥蕊特,除了说:“琼恩·雪诺,你什么都不懂。”不就最爱大谈野人式的自由么?



    冻死迎风站,饿死也不说没吃饭。凸显风骨。



    可就是这么有风骨,跑到南边抢穷人,如狼似虎,面对各类军队,蛇跑兔蹿。



    邓肯是秩序阵营的坚定拥护者。尤其现在他靠着金手指,势必成为统治者,屁股自然愈发的坐在统治者一边,厌恶甚至敌视明显是混乱阵营的野人。



    他不喜欢野人,也看不起野人,因此对将他们化作工具人,又或击杀,没有愧疚,没有不忍。



    呃,也不能说一点没有,但不多,也就是杀鸡宰牛的那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