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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粟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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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 仙野迷踪
    九天女娲七彩石,飘落凡间仙野踪。康僧会集天地气,金粟魔弓凌驰骋。



    初春的锡尔河草原(地理科普:此处位于中亚,古丝路上最繁华的绿洲文化,今天的乌兹别克斯坦全境和哈萨克斯坦西南部,属于天山山脉流域。),远处天山的积雪还未完全融化,山坡上已长满了绿油油的嫩草,一群如白色棉球般的羊群悠闲地吃着嫩草,宛如一幅田园牧歌的画卷。十岁的康僧会正聚精会神看着远方的羊群,突然腿上一痛,他反手一掌朝腿上拍去,只见一只大蚊在手掌到来之前,‘嗖’的一下飞开了。他一边挠着鼓起的大包,恨恨地从怀里抽出弹弓,顺手捡起一块小石头,“啪”的一下,将蚊子打落下来。他走过去,只见一只小拇指般大小的花蚊已经蹬着腿死了,于是狠狠地朝它踩了一脚,嘴里嘟囔着说:“看你咬我,看你还咬我。”



    初春的草原,上午的气温已经升到二十度,蚊子已经苏醒,尽管还不算太多,一到夏天,蚊子就会像空气,吸一口气,就准保能吸进鼻子几个蚊子,因此,那时就不再适合在这里放牧了。(动物科普:草原蚊所造成的灾害,相较于白灾、黑灾、风灾、火灾、旱灾、病灾以及狼灾,更是可怕的天灾。)



    五丈开外,康僧会看见一群蚊子正在飞舞,“蚊子见到人和动物,就见到了食物,它们不一会就会朝自己飞来。”心里想着。于是,顺手捡起一块干透的泥巴,用手捏碎放在弹弓里。“啪”的一下,空中出现了一道弹雾,雾气散开,蚊子纷纷落下。



    康僧会的弹弓,名为金粟魔弓,是妈妈用在他出生时那颗掉在屋边的流星挖出来的玄铁打造而成的。筋则是用多根鹤腿上的筋,混合鱼鳔胶和皮胶,经过熬煮熟化和千锤百炼制作而成,弹弓弹性非常好,妈妈用多余玄铁,做成八颗金粟珠放在香囊里,并特别关照,要他在最紧急的时刻才能使用这些金粟珠。



    忽然,远方一只牧羊犬飞奔过来,冲着康僧狂吠。见他不动,牧羊犬咬起他的裤腿轻轻一拉。康僧会心想:“霜刃怎么啦?发生什么情况?”牧羊犬霜刃跑出几步,回头朝康僧会看了一眼,然后飞快地朝北方走去。康僧会心想:“一定出什么事了。”也跟着霜刃飞快跑去。



    跑着跑着,康僧会越来越觉得不对劲,地上散落着衣物,甚至还有一只生兽皮靴。霜刃跑上山包,停了下来。康僧会赶紧跑到霜刃身边。



    康僧会往下一看,山谷里一片惨状,数百人马横尸遍野。康僧会的心猛地一沉,眼前的景象让他感到无比的震惊。他往山谷里走过去,越走越心惊。士兵的身上有着各种伤痕,有的被剑刺穿,有的被箭射中。甚至还有妇女孩童,他们的尸体散发出浓烈的血腥味。“应该刚刚发生过一场可怕的战斗。”康僧会想道,“究竟是什么样的一场杀戮,竟然一个活口也没有,连妇女和孩子也不放过?”



    他心中充满了疑问,霜刃继续带着他往北方奔去。康僧会紧跟着霜刃,越过山谷,来到了一个仍在燃烧的小城——卑阗城(地理科普:卑阗城是中国古书中记载的西域古城,位于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市西南80公里康家古城,汉成帝时,纳入西域都护府管辖。)。沿途一路废墟,康僧会看到了无数的尸体。他冲到一处烧焦的帐篷下,发现一位老者半依在门柱上。康僧会走上前,放声大哭,摇着老者问道:“爷爷,爷爷,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爷爷手指西方,慢慢吐出两个字:“逢侯。”然后头一歪,停止了呼吸。



    康僧会心如刀绞,泪水已经模糊了他的视线。他抱着爷爷的尸体,痛苦地哭泣着。突然,他想起了什么,站起来发疯似的在村落里跑着,大声呼叫着:“妈妈,妈妈,你在哪里?”他的声音在废墟中痛苦地回荡,却没有任何回应。他心中充满了恐惧和绝望。



    康僧会在废墟中孤独地走着,一路寻找,家人不见了,村庄被毁了。他冲着天空喊道:“老天,你不是有神明吗?为什么,为什么你这样待我!老天,如果你有灵,我求你帮帮我,帮我找到妈妈。”



    他回到被烧掉大半的自家帐篷里,帐中满是灰烬。脚下突然被绊了一下,低头一看,原来是一柄断了一半的柳叶形条铁剑。他弓腰捡起,发现剑尾齐齐的断口,好像被硬生生折断了,剑柄也不见了。“这不是我们族人的兵器,好像是匈奴人的武器。”他仔细端详,发现剑尾断口上方刻着“逢侯”二字。康僧会想道:“外出放牧的几天前,妈妈说,最近在和匈奴人打仗,特别关照我不要走远。但他们应该不在这边啊,怎么这里会有他们的兵器?而且,打斗的两个人有多大的力量、多强的内力,才可以将这精铁炼成的剑把生生折断?”(书中表:匈奴是古代蒙古高原的游牧民族,兴起于今内蒙古阴山山麓。公元前215年,匈奴被秦将蒙恬赶出河套地区。秦末汉初,匈奴逐渐强大起来,屡次进犯,对西汉政权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并控制了西域。)



    康僧会捡起断剑,别在腰间。心想:“这柄剑一定是仇家的。剑上的‘逢侯’与爷爷临终时说的‘逢侯’一定是一个人。我一定要找到逢侯,如果他是杀害我爷爷的人,我一定要手刃他,为爷爷报仇。”



    曾听妈妈说:“我是汉人,祖居吴地盐官(现在的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和海宁一带,也就是金庸书中的陈阁老《书剑恩仇录》故居附近。),幼时随父母贩丝绸至关外。遇汉朝与匈奴之战,父母在战乱中被杀,我被被匈奴人一路虏到北匈奴。有一天,我乘月黑风高,一路向西逃出,正好被你父所救,后来嫁给了你父亲。匈奴王於除鞬单于(书中表:单于是匈奴人对他们部落联盟首领的专称。)阴险狡诈,为人两面三刀。他一会儿攻击汉朝,一会儿袭击各盟,欺负弱小民族。抢粮食牛羊是家常便饭,还动不动就抓人杀了祭天,坏事做尽,恶贯满盈。你爸爸是我们康居的大英雄,武功高强,封狼居胥。於除鞬遇到他就一直吃亏。他为人正大光明,主张与汉结盟,和平共处。在生你的那年,天下各处都在打仗。好友大汉名将田豫相约见面,在半路的山谷里,中了於除鞬的埋伏。几十敌人围住他,也没能奈何得了他。不想於除鞬这厮下令,山谷两边埋伏的士兵万箭齐发,可怜你父亲身中百箭,怒目而亡。於除鞬的几十号自己人也一同在箭雨下成为陪葬。”



    安葬了爷爷和乡亲,康僧会带着霜刃向西进发。



    书中表:汉人胡人打斗二千年,皆因基因不同。人类是从动物演化而来,在演化过程中,汉人学会了种植庄稼,因此一年四季有了保障。然而,种植庄稼需要守护数月,无法迁徙,所以逐渐定居下来,形成了自然村落,最终发展为国家的雏形。相比之下,胡人生活在大陆深处,冬季寒冷且漫长。每到冬季,大地被白雪覆盖,狩猎变得困难,粮食短缺,因此他们不得不像候鸟一样四处迁徙寻找食物。尽管胡人和汉人的基因相近,但他们无法像狗熊那样冬眠,因此以四处抢掠为主,以求生存。人类历史可以说是一部追求更好生存条件的历史。胡人发展成精兵快马,正是为了适应这种快速掠夺、获取食物的需求。这种基因文化在成吉思汗时期达到了顶峰。两种不同的基因,注定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