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走来,再经过一番折腾,日头已经偏西,营寨已经搭好。
李琰和成奎二人坐在帐篷外歇息,腿边放着酥油茶,手中拿着饼在啃。
油乎乎的,里面是肉馅加了些许野菜,味道不错,挺好吃,这是成奎自己做的,他虽然是个傻傻的大老粗,但人确实勤快。
在周围那些身着破布烂衫的同行瞩目下,这饼吃着,也是别有一番滋味,但吃到最后,李琰还是把自己手上剩下的饼子摆了几小块,分了出去,引来众人连连道谢。
老罗头坐在后面,擦拭着那杆锈迹斑斑的铁枪,没有说话,只是时不时的抬头看一眼营寨周围那些纵马疾驰的军士,眼中带着些许怀念。
那些甲士,李琰自然也能看到,但只是看看,没有羡慕更没有敬畏,更没有其他的任何想法,说到底还是穿越者所自带的那一丝丝优越感,看到那些士兵,心里觉得,也就是那么回事嘛。
但李琰也没有因为那一丝丝轻视而产生别的想法,比如造个反玩玩,他很清楚自己几斤几两,虽然这个大魏亡国之相已现,虽然自己是穿越来的,虽然自己对这个国家没有一丝一毫的归属感。
但还不至于头脑一热有什么造反当皇帝,不然岂不是白穿越了这种想法。
但罗老头不同,他眼里虽充满着一丝羡慕,但李琰总觉得那眼神里,还有一种嫉妒和怒其不争的味道。
这罗老头,心里,似乎有气啊。
摇了摇头,将心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打散,李琰进入帐篷,准备睡觉,对他来说,今天其实算是比较轻松的一天。
在这里,自己不用再当什么少爷,自己就是自己。
这一晚,李琰睡得很踏实。
不过随着第二天清晨,第一声军号声响起和那声皮鞭挥打的炸响声之后,平静终于被打破了。
几个身上有着伤残的,负责掌管军纪的老卒挥舞着皮鞭,像是赶驴一般的催动着乱糟糟的民夫们。
这些老卒应该是正兵里退下来的,身上都带着血气,皮甲上也挂满了各式各样的刀痕,明显是上过战场,甚至是杀过人的。
毕竟,身为军人,伤痕,有时候其实是一种荣耀。
根据老罗头所说,前面,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先头部队,而各地的民夫营则是负责在后方运送粮草,中军则是在身后,正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累,确实是累的,这一天下来,除了中午休息的时间外,几乎全是在赶路,李琰几人身披甲胄的,还算好,被负责在一头驴车庞。
但即便有牲畜,但粮草的数量依旧庞大,还需要用人力。
并且,随着越往北走,进入了荒漠,风沙也就越大,吹得人都快要睁不开眼睛,驴子就更不用说了,好几次下来,人还得在后面推着驴车走。
不过,让李琰有些意外的是,虽然累,但自己居然咬牙坚持下来了,甚至没让一旁的成奎帮自己分担。
更意外的是,老罗头这个已经五十多岁,放在封建社会里,半只身子已经踏进棺材里的老头子,居然比自己这个年轻人还要生猛,甚至比成奎还要猛一点。
武夫的体魄真的这么惊人吗?李琰有些羡慕了。
入夜,草草的就这酥油茶将有些发干的炊饼吞吐腹中,随着大漠的风儿呼啸,吹的人懒洋洋的,正是睡觉的好时候。
但好巧不巧的是,罗老头此刻却凑到了李琰身前。
“少爷,聊聊吧。”
“好。”
两人找了个空地,老罗头那深邃的眼眸中闪过一丝悲伤。
“少主可是已经知道了那间祠堂?”
李琰点了点头。
“怪不得,怪不得,看来家主确实已经走出那一步了。”
说着,老罗头开始为李琰讲解一些密津。
十多年前前,李家虽然家底富裕,但并没有现如今这般规模,一切都要归功于那间祠堂。
祠堂里,供奉的也不是列祖列宗,而是一群成了精的妖物,三十年前,那些东西被称为护家仙,之后随着新王登基,护家仙被一纸诏令废除,但仍有许多残存。
李家祠堂里供着的,就是其中之一,本体是几只成了气候的老鼠。
一开始,那些妖物索取的并不多,大都是些五谷之物,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开始不满足于此,于是便开始了以血食为祭品。
由家畜到人肉,只是短短几年的时间,但付出所收货的回报也确实惊人,先是李家的商队生意越做越大,再到李家家主去了次京城,便带回一个世家豪族之妻。
李家家主,也就是自己的那位“爹”,将这一切都归功于护家仙的庇佑,长此以往,便形成了依赖。
故事是个很无聊的故事,但关键点在于,这个世界,传言里,是有仙人,有超凡力量的。
“少爷可知,一句谶言。”
李琰摇了摇头。
“三十年前,在这北地,共有护家仙有七十二家,其中有句谶言流传最广,其言道,献人为仙,归人为鬼。”
听到最后那八个字,李琰忽然一愣,想到了那个梦。
“老夫是不信这些的,仙人也好,厉鬼也罢,见不到摸不着,但家主他似乎是信了。”
说着说着,老罗头便开始叹气。
“这也是老夫给少爷您写那个字的原因所在,所谓献人为仙,便是献祭,给护家仙献祭,献祭至亲之人的血肉,便能完完本本的获取那些畜生的力量;而归人为鬼的传言,则是人死后再活过来,便成了鬼。
前者,据传曾经有人做到,后者大概是一种无稽之谈。
至于少爷您,如果不逃的话,继续待在府上,怕是会有危险。”
李琰点头,示意自己明白了。
其实,听完这些话,李琰并没有多大感触,或许是习惯了一个人,李琰觉得,似乎这样也挺好,这样的话,自己也不用有什么挂念,更不用被父子之情束缚。
但老罗头说完,却是忽的朝李琰跪了下来,吓得李琰连连上前搀扶。
“罗老先生,您这是做什么。”
老罗头露出一丝苦笑。
“本想趁着这个机会带少爷脱离险境,却未曾想,因我的疏忽,把少爷带到另一个凶险的境地。”
“老先生言重了,只是一次运输粮草罢了,出出力,算不得什么危险。”
老罗头摇了摇头。
“少爷,这粮草,少,太少了。兵也太少了,按照常理,前面应该是先锋部队开路,但一路走来,虽然大漠风沙大,能吹乱车辙痕迹,但也不至于一点大军行进的痕迹都未曾留下。
是老奴的疏忽了,导致少爷陷入如今的险境。”
“罗老先生,会不会是您想太多了。”
“少爷,您没打过仗。”
言外之意是,他打过。
一般来讲,无论哪个时代,缝遇战争,特别是在封建时代,最下层的民夫一类很难有知情权,哪怕是正规的正兵,也很难知道真正的战略目的,更何况是这些穷苦的民夫了,他们只需要运输粮草和帮忙安营扎寨就好了,顶天了是在局势不利时被充做炮灰使用。
哪怕是李琰那个时代,近现代战争时期,平民百姓被用做炮灰的例子,也比比皆是,炸塌一座大坝,百万人流离失所,在有些人眼里,也是可以牺牲的。
但现在,虽然大魏亡国之相有些明显,但貌似还不至于吧?李琰心想。
“少爷没上过战场,所以没有感觉,可能唯一有暗示性的,便是这次征发民夫的规模和人数,但如此庞大的战争准备,到现在,到现在,居然还未曾有一丝一毫的风声。”
经过老罗的提醒,李琰猛的一愣。
进攻目标是哪?不知道,但能理解。
敌军规模有多少?不知道,能理解?
要打多久?不知道,也能理解?
但运粮食,要运到哪里,也不知道,这就不能理解了。
老罗头苦笑一番,提起铁枪,往身旁装粮食的袋子猛的一戳。
“哗啦啦!”
一堆沙子从里面流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