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光,透过红木质感的窗柩,投射在地上的影子,树影婆娑。
张吾从一晚上的静坐状态缓缓睁眼,本想昨晚看看能不能有一样的发现,最好能抓住那个如同蛇一样的东西。
没有想到的是静坐一夜,居然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似乎是有一双眼窥探到了张吾的动机知道张吾要守株待兔一般。
从二楼开门,依旧是那个有趣店小二重复着昨天早上相同的事。只不过不同的是左脸有些不匀称,似乎肿胀了起来。
店小二微微欠身,算是打了招呼然后转身一瘸一拐,向厨房的方向走去。
不一会厨房燃起了袅袅炊烟…
下到一楼,昨天被胖子掌柜踢坏的座椅都换上了新的。
不过没有几个人,只有三三两两的江湖客聚集在一起,吹着当年一人挑一山头的壮举。
刚坐下,就见店小二从后面出来,还是昨天一样的标配,小米粥和酸萝卜。
见到张吾看着那些江湖客,店小二拍了拍张吾的肩膀。“官爷,这些江湖客只是来往与帝都和陈留的游侠。前些日子不是桥垮了,听说官府最近正在修缮。过些日子就好了,所以这些江湖客就提前来到这。”
张吾转身看向他,他脸上竟然抹了一抹女人的腮红。用来遮挡左脸的肿胀处,虽然用腮红遮住了一些却显得有些可笑。
店小二见张吾一直盯着他的脸,慌忙将饭菜放在桌子上。偏过头去,挡住了左脸的伤痕。
张吾笑了笑,从怀中掏出了一瓶跌打损伤的药酒。这是张吾的习惯,他习惯性带着一些常备药,这是在军中带出来的习惯一直没有改过。
努努嘴,示意店小二拿走桌子上的药水。
“这,这是大人给我的?”
“嗯”
“可是这药应该很贵吧?”店小二望着桌子上那瓶精致瓷瓶。有些畏缩的说到“大人,我身上没钱。”
张吾笑了笑,“没事呀,看在你给我这两天积极喂马的份上,赏你了。”
店小二看了看桌子上的瓷瓶,然后拿在手上。捏紧瓷瓶的那双手骨节因为用力有些发白。
低着头,用极低的声音嘟囔了一句“大人,我先去喂马了。”就飞一样的逃开了。
张吾也不在意,在喧闹的人群中静静的吃完早饭。就出门去,今天他不打算像昨天一样乱找。而是慢慢踱步,在青石板上踏出有节奏的哒哒声—清脆而空洞。
徐狗蛋是一个孤儿,是金门客栈捡来的孤儿。他的老板姓徐所以给他起了一个贱名叫狗蛋。其实对他来说,对于徐掌柜的感情就跟父子一般的关系。
他从小就在这金门客栈长大,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徐的脾气越来越大,最近更是跟炸药桶一般一点就着。狗蛋叹了一口气,其实他一直羡慕跟老徐来往的文人雅客。只是他没有资格跟客人平起平坐,虽然那些穷秀才身上没有叮铃作响的银钱。但是,他们口若悬河涛涛不决的气概,狗蛋真的没话说直竖大拇指。
什么大地如棋盘四平八稳,苍穹如锅盖,北斗如药勺,张口便是君子以类族辨物,子曰一类的。
便一直候立在侧,偷学了几手,也一直没用到。
直到这几天,来了一个长相清秀的少年。他那匹神骏加上那绝世独立的气势,一眼就知道不是凡人。狗蛋见过不少人,但大多都是过路在这喝一碗免费茶水的老农,或者一些衣衫破旧的江湖客,都是皮肤黝黑饱经风霜的模样。
或者是皮肤娇好,肤色白的大多都是身体瘦弱的文士。看上去一吹就倒的那种。
除了人看上去英伟挺拔,那匹马也是不多见的神骏。那匹马,四蹄雪白,膀大腰粗,四肢粗壮跑起来宛如天马雄姿勃勃。
所以狗蛋也越发殷勤起来,每天早上都先喂那个人的马。那匹马也不怕生,狗蛋轻轻摸了摸那匹马的鼻子。那匹马打了一个响鼻,忽然抬头往向二楼。狗蛋一转头便看见那个人站着二楼,微笑的看着他。在清晨阳光下他的头发泛着黄金色的光。狗蛋只觉得,有些眼花。
感觉低头,该怎么打招呼呢。他想起那些文士的行礼。便弯腰施了一礼,赶紧转头去到厨房不敢再看。一股羞怯感充斥着狗蛋的内心,他甚至开始厌恶自己的名字-如此粗俗。让自己连告诉他名字的勇气的都没有。
张吾从村子里溜达了一圈,什么都没有。只有有几个老人坐在成人怀抱粗的老槐树下懒洋洋的晒着清晨的阳光。
比起其他地方的总有些不一样的感觉,犬吠没问题,潺潺流水声没有问题,木材燃烧的噼啪作响声没有问题,老人的叹息,农妇做饭的叮当锅铲撞击声没有问题…
张吾大脑飞速运转,少了一丝生气。灵光乍显,瞬间头皮发麻。儿童的嬉闹声,一个村子不应该没有儿童的嬉闹声。青黄不接到这种程度,下一代这个村子就会不复存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没有理由?村里的小孩去了哪里,为什么这个村子是这样的?
可能是举村迁徙,可举村迁徙为什么要留青壮劳力,很不对劲。
张吾瞥了一眼,坐在树下懒洋洋晒太阳的老人。那些老人,靠在树上。仿佛对这个世间一切都不感兴趣,只是用呆滞的目光朝着远处望着,没有表情,就那样望着。
那表情张吾只在破城死士,的眼中看到过。一样的冷漠一样的毫无生趣,冰冷的如同毫无感情的机器。
张吾多看了几眼老人,摇摇头。可能这些半截身子埋在土里的老人对生命已经不抱希望了,所以眼神才那么冰冷。转过身便向客栈的方向走去,走一半回头看了一眼,那几个老人还是那样望着远方…
随手捡起,一块土块。手上用力直接捏成了粉末状的颗粒随风飘散。
张吾有了一些头绪,他有预感可能在今晚有些事情便会水落石出。
张吾回身往村子里面走去,走到一半。远远的就听人喊道“放粥了,放粥了。”极目远眺,远远人流攒动,人群熙攘。
店小二说得不错,这座村子的生气都在这条街上了。满街的摊贩,都在大声叫卖。
前方不到二十米的地方,居然连落脚之处都没有。从中传出一阵一阵的米香味。
一群人挤在一起,“当当当”突如起来的三声锅铲撞击声竟压过了,人群熙攘中的吵闹声。
一位少女一身紫色的衣服,站在放粥铺子的案板上。一双大眼灵动的转来转去,一脸傲娇的表情,实在可爱至极。
小摊贩们也都慢慢的聚集起来有序的排成了一条长龙,张吾排在队伍的最后面。末尾几个是几个贩胭脂水粉的走街货郎。
张吾拍了拍前面的那位摊贩,回头便看见一张被太阳晒的黝黑的看上去很憨厚的脸。
“大叔,请问这里怎么这么多人?”
小贩倒是憨厚挠挠头,“这里其实是人家德福庵放粥的铺子,庵主倒是个实在人,天天放粥。都是可怜我们这些旅途奔波的苦命人。”
张吾哦了一声又问“这些全是来讨粥喝的?这庵可真有钱。”
小摊贩拉了拉张吾的衣服,“这你可不知道吧,这庵可不是一般的有钱。别看这庵虽小背后可是魏衡魏大庶长。”张吾心中疑惑,魏衡也见过几面。是一个衷心于国,节律与身的人。大案牍室里记载是十二岁之前流亡于海内,十二岁之前未可知。十二为亡赖贼,十六为佳賊,二十为大将,镇邺。后娶郦元公主为妻,诞一子名“勇”再诞一女时得产厄之灾…
可是就算是大庶长也不可能在这么远的地方,藏一处尼姑庵呀。
“可魏衡在这么远的地方买个庵子,为什么?”
“嘘,您可小声点。别直呼魏大庶长的名讳。这条街,从十年前就开始放粥了。”
“十,十年?”
“是啊,小老儿在此摆摊三载有余。这德福庵,天天放粥一顿。兴得此粥,方能安然度过三载。”摊贩说着重重叹了口气“唉,说起这德福庵,以前叫德福寺。郦元公主在世时,常来此寺祈福。听这里的老摊贩们说,郦元公主常在此寺周边放粥。在生魏家小女的前几天天天来求签,天天都是下签。导致郦元公主天天郁郁寡欢,后来果然出了事。魏衡在郦元公主死后,立马带兵包围了德福寺,将那些和尚全都撵出了寺庙。之后没有僧人再敢来德福寺,后来魏衡思念亡妻,常带儿子女儿来此地小住。短则三五天,多则数月。每次带来丫鬟奶妈等女眷,和尚也不合适再住这里。一来二去,此地也就成了尼姑庵不再是和尚寺,你看。”
摊贩指着前面放粥的紫衣少女“那就是魏大庶长的二女魏紫衣,一直在这住了三年了。”
“三年,大庶长不用回长安述职?”
摊贩摇了摇头“不是,是魏家小女在这住了三年。一直和她的奶娘住在这里。”
“铛铛铛”话音未落,只听得一阵锅铲敲击声。摊贩有些不好意思的推了推张吾。
“这位小哥,您要不急就先往后面排排。俺家那婆娘懒,早上没给我弄干粮。现在都快到晌午了,腹中饥渴难耐。小哥别介意昂。”说着就挤在了张吾前面。虽然脸上挂着不好意思的笑,眼睛却是滴溜溜的掠过着前面为数不多的几个人盯着放粥铺子里……
很快便排到了张吾,立到近前打量了一下魏紫衣。约莫十三四岁的模样,显得有些调皮可人。魏紫衣瞪着扑闪扑闪的大眼睛,打量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