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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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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童年秘密记事
    “哥你快起来啊哥,出大事了。



    “怎么了”?



    陈正诧异的问道。



    外面正传来一声响彻天际的鸡鸣声,天刚破晓,天边的地平线像往常一般按时割裂了地面与天空,然后露出很长一抹鱼肚皮般的奶白色轮廓。



    “哥,怎么办?我刚刚出去上厕所看到……看到一个人躺在地上好像是死了。”



    然后弟弟的视线移向陈正,正看到哥哥手上正拿着一把刚从被窝里下意识拽出的血淋淋的砍刀露出惊恐万分的神色。陈正这时才反应过来,连忙扔掉了那把骇人的利刃。



    “哥,人……人是你捅的吗?”



    “哥,你……你杀人了!”



    陈正连忙摇头否认,然后疯似的手忙脚乱跑出屋外确认是否真的有尸体在屋外,当看到真的有一具身穿白色运动服但胸口处已经被鲜血浸红的女人。



    瞬间,一股恶心的感觉在陈正的胃里翻江倒海,一屁股坐在地上就开始干呕起来。随后弟弟跑了出来,拽着陈正的衣角小声并带着哭腔问道:



    “哥,我好怕,怎么办啊”。



    突然听到弟弟这么说,陈正很快就冷静了下来。



    随后对弟弟说:“小贾,你记住昨晚发生的事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千万不要告诉其他人,如果警察查到的话就统一回答不知道,就是死都不能承认”。



    看到弟弟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然后陈正才开始戴上手套用小推车准备拖着那具尸体到附近的一处野狼岭去。



    岭南地区丛林野兽众多,这野狼岭之所以叫野狼岭,不只是这里有野狼,还有暗藏着不知有多少别的什么豺狼虎豹,这是距离案发现场外十公里外的一处原始丛林,将尸体扔在这里是销毁证据的最好方式,弟弟则负责处理那把鲜血淋漓的砍刀。



    情况紧急,当天陈正就从家里将其抬上推车往林子里走去,这时太阳划过树叶,在其前进的路上印出一片片斑驳的娑影,黎明的微光落在一丛丛斑驳的叶影之间,也夹杂着他深入密林潜行的影子,显得乎明乎暗,一路上照在身上的不知道是光多一点还是阴影多一些。



    这抛尸的过程有些漫长,就像后来承受自我心中不可原谅的悔恨一般的长度。



    直到下午太阳下山许久后他才回到小屋,做完这一切后,快步往回走,他也不想在夜晚人类视线受阻的情况下不可避免的成为野兽的晚餐。



    走在树林里难以轻手轻脚的前行,脚下树叶树枝被踩断的声音沙沙作响,虽然有点害怕,但是比起蹲监狱他还是更愿意就这么被野兽撕咬吃掉。



    但似乎躲在暗处的野兽也不想让他以这种方式赎罪,也许是这样太便宜他了。



    走了一会,月光终于按时透过层层树叶的拦截撒下,当然这是因为没有厚重的云层挡住的前提下。



    就在月光降下时陈正透过手指的缝隙看向了亘古不变的那轮皎洁的月亮,他手上的纹理从未像今天这样清晰可见,在月光下他的指纹散发着迷人引人注目的光晕。



    那指纹一圈接着一圈的环绕,犹如那树的年轮般一载复一载的镌刻,这时指头变成了现在的世界,光下的指纹则变成了过去的历史。



    那些不被暴露在光下的指纹又分为手和脚,手上的指纹只需等到天亮一切自然明了,而脚上的指纹除非扎了铁钉或得了顽疾否则你将永远不会俯身查看这光难以照到的脚底。有些人一辈子都没有看过自己的脚底,只认为它的责任就是走路,而忘记了它是全身上下受力最大的部位,也是人们最容易忽视的部位。



    就如我们常常追逐光明然后就丢失了对黑暗的防备,当黑暗的不断侵蚀终于影响到你的时候,你才发觉原来自己的双脚早已被黑暗洞穿得腐烂不堪。



    也如人们在看向美丽壮观的夕阳时也常常看不到自己身后的影子正在被拉的越来越长直至黑暗降临于黑夜的邀请中步入了隐秘的宴会。



    回到木屋内,陈正用双手托住弟弟那颗天真无邪的头颅,眼睛直勾勾的看着他。



    “小贾,你听我说最近肯定有警察来我们这里调查,千万别说漏嘴,哥哥不想被抓去坐牢,哥哥求你了。”“我知道,哥你放心,到时候我就算死都不会说出去的。”



    几天后警察就接到报案,并立即发布失踪人口的照片,图片上的那个人正是那天晚上惨死在陈正手中的女人。



    警察马上就立案调查,第二天就锁定了两兄弟所居住的这片地区,但是每次都只有陈正一个人在家,他向警察说谎自己没看见过,因为毕竟只是一个小孩子,警察随意盘问了几句便离开了,因为此地方圆三里只有这一户人家,居住的还只是孩子。



    调查了一番后,在他们村长口中他们才得知,这孩子的父母还遭遇了矿难,警察看到满满一墙的奖状,虽然仍有所疑虑,但也不便再怀疑了。



    后来其中的几个热心的警察甚至还给他们申请了扶贫基金,当时好像还和旁边几个村一起众筹的,加上父母矿难赔偿的抚恤金让本就学习成绩优异的陈正顺利读完了高中并在高考中成绩突出取得了全市第一的成绩顺利考上了一所很好的警校。



    这桩失踪案因为当时还是2000年,所以有些调查的技术不够发达,那时既没有现在发达的侦查科技天网系统也没有办身份证时的指纹识别,就算是有,谁能想到深山里的一个小孩子能做到杀人后抛尸这样伤天害理的事情呢?



    况且就算有天网系统和指纹系统,小孩子还没办理身份证,像深山野林这种偏僻的地方,就算是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监控又岂能拍下全部的罪行。



    所以只经历了几十天的地毯式搜索无果后逐渐变成一桩悬案,而这样处理无果的悬案在当时不知又有多少,人心底的恶又可以达到怎样的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