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神仙不会死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3)
    关于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其实我再清楚不过。



    先前捡银子的时候没注意,我一不小心跨过了妖界与人界的壁障,也就是说,我现在身处人间。



    如果按日照来推演,妖界与人界永远相隔六个时辰,因而人间此刻正是下午。



    我一面退后,一面留意周围的景象并整理思路。



    这两伙人一派作镖人打扮,另一派则是盗匪打扮,一看便是触发了劫镖事件。



    该死!按照常理来说,劫镖应当是很少发生的啊。难道说,情报是假的?!



    我心里一沉,登时怀疑起自己白读了两年书。



    再环顾四周,一辆马车倒在地上,马儿早已脱缰跑了,地上散落着大量的银锭。



    所以说我之前捡到的都是这里滚出来的银锭吗?真是够了,我才不想卷进这乱七八糟的事件啊,即使是为了这些银锭。



    直到我胡思乱想至此,才终于有一个盗匪反应过来,举起刀砍向我。



    我忙把手中衣服解开,抓了一把银锭掷过去。现在也管不上钱不钱的了,还是小命要紧。我担心这具缺乏锻炼的人族躯体太过羸弱,难以在战场上苟全。



    那盗匪躲闪不及,被我掷出的银锭击中脑门,延缓了进攻的步伐。我快速后退,将身形隐匿于背后林子的黑暗中。



    他们暂时不会打进来,而必然选择先驻足观望那名率先冲锋的盗匪的结局。



    趁着这短暂的间隙,我的大脑飞速转动。



    如果维持着人族的躯体,我无疑会陷入极大的被动。以它弱小的力量,根本无法正面对抗那些长期打斗,并且手里有家伙的盗匪。更毋论逃跑,那些盗匪的脚程我完全不及,而且这样还会暴露出我无法防御的后背。



    那么必须得换回妖族的身躯了。可是人族和妖族毕竟还是对立的关系,这具躯件不方便光明正大出去示人。



    保险的话,我应该留在此地,将闯进来的人全部击杀,那样一来,镖人也非杀不可了。说实话,我并不情愿这么做,一是我与他们无怨无仇,二是他们也没有作恶多端。这样想纯粹是因为我很善良,和功德什么的没有半点关系。



    ……可能有一点关系吧。



    我想起那满地散落的银子。这绝对值得我铤而走险。正常来说,如果我就此以妖族的模样出去,不可避免会引发一场大战,那样的话还不如待在林子里。



    真正值得思考的地方在于我出去后双方的反应,他们会选择先联手处理异族,还是选择先拉拢利用我?我不清楚,因为我对他们的首领完全没有了解。



    更为可怕的是,无论他们选择了哪个选项,我都不再有选项可供选择,并且最后的结局恐怕是凶多吉少!



    可是……还有一种可能。



    身为一名爱财者,此刻我不得不将筹码全部压在一种可能上,成为疯狂的赌徒。



    我抬手折了根树枝,目光一扫。一共有23片树叶,奇数,指向“去”。



    我狠狠地将树枝甩下,化作妖族,解放力量,三步并作两步向外冲去。



    帷幕拉开,计划就此开始,登场的演员也不再有退后的机会。



    豁出去了!



    久违的畅快感涌上心头,这时我对身体的掌控达到了一个极为恐怖的程度,充盈的妖力在体内奔腾流转,不断强化着我的肌肉。



    这样的话,即便是水桶般的粗短身材也不容小觑了。



    突破屏障,在那些人类眼中我便是霎时出现,并且没有任何感叹号之类的提示。



    趁那个盗匪还没有反应过来,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其解决,然后直接进入战局。



    “是……是妖族!”



    不出所料,双方都会因妖族的突然闯入而惊愕,短时间内不会动作。



    抓住机会,我又接连解决几个盗匪,翻身藏在马车后面。



    打的打,逃的逃,马车周围空无一人。我看了看手中撕碎扯下的布匹和手上沾染的血液,立刻用血写下一行字。



    无疑,此地不宜久留。他们马上就会找过来。所以,我的选择是再次跃入战场,而写下的这短短的一句话,则在我跃至半空时缓缓落下,终点正指向镖头。



    镖头似乎有些困惑,但还是接住了落下的布匹,几个鲜红的大字映入眼帘——非敌,先杀贼!



    翻译一下的话就是——友军,别开枪!



    我没时间过多地关注镖头,必须先应付眼前已经对我动手的盗匪们。



    就当我拼尽全力与几名盗匪周旋时,镖人那一片却鸦雀无声。



    良久,我敏锐的听觉捕捉到一声微弱叹息,而后是镖头的一声呼喝:“动手,先杀恶贼!”



    我顿时感受到身后逐渐燃烧起熊熊战意,镖人们先后越过我,与盗匪厮杀在一起。



    我的实力[画风]显然在这些蝼蚁般的人类之上,因为我的参与,不多时便将全部盗匪逼退。



    很顺利。接下来该执行计划的第二步了。



    在众镖人将我围起来之前,我迅速将自身抽离战场,遁入林子之中。化为人类的姿态后,我调整了一下呼吸,缓缓踱出去。



    将仍装有不少银锭的袋子扔到他们面前,我摊开手,“这是先前捡到的银子,应该是你们押送的吧。”



    在对方回应我之前,我便感到一阵强烈的心痛向我袭来——这是断骨割肉般的疼痛!



    不过这是前期的投入,我也只能忍痛割爱了。



    我眸光闪烁,尽力掩饰不舍与悲痛,视线的焦点在众多镖人中跳跃。



    他们面面厮觑,小声讨论着什么。不久后走出来一人,衣着与其他镖人的制式镖服略有不同,正是我之前留过信息的镖头。



    他打量了我几眼,可又不敢多看。



    行了,我时刻清楚自己没穿衣服!



    过了一会儿,他才试探着开口:“你是什么人?光前那妖物又是怎么回事?”



    我笑了笑,表示自己没有敌意,“我只是旅行经过这里,那只妖算是我的同伴。”



    据我所知,人类之中有驯妖师这么个职业。好像他们在人妖两族中都不太受欢迎,但此刻却不失为一个好的借口,但愿对方往这方面联想。



    他若有所悟地点点头,看来知道我在说什么。



    这样就好办了。



    他又沉默了一会儿,看起来有些犹豫。



    “为什么不穿衣服?”



    “先前与别的妖物打斗,被撕破了,干脆不要。”



    我有些尴尬地往下看看。不穿衣服这种事即使放在妖族也是十分不合礼数的,只有很低等的小妖才会这么做。



    见很多镖人还举着刀,我摆出轻松的样子笑了笑,道:“我不会再让它出来,请各位放心。”



    镖头审视了我一会儿,才终于向后摆了摆手。



    “放下武器,他不是敌人。”他又接连说着,“帮兄弟拿件衣服。”



    一名镖人闻言上前,与镖头耳语了几句,而后冲我点点头。



    马车里似乎有备着的衣服,那名镖人回到马车上翻了翻,不久便带着一件制式的镖服到我面前。我道了声谢,接过来穿上。



    衣服还算合身,我简单活动了一下,有些感动。毕竟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件衣服,先前到人间都是靠偷别人衣服的,反正借用一天就还回去也不太容易被发现。



    我不时用余光偷偷打量这群镖人,见他们慢慢放下戒心,才松了口气。



    至此,第二步已经完成。但是接下来的第三步就不方便由我主导了,只得听天由命。



    镖人们长期处于规定期限的压迫下,行事急于星火,但愿他们能在有限的时间里,回想起最重要的事情。



    我佯装不在意,与镖头有一搭没一搭地寒暄着。



    好在镖头最后还是发话了:“兄弟帮了我们大忙,真不知道如何回报。”



    舒服!爽!



    一切都按照计划不偏不倚地进行着,只需要期待最后会有多少收获就行了。



    我宣布,计划到此结束!



    “不用不用。”我假意客套两句,眯弯了眼,同时对着镖头轻轻摩擦了一下双掌。



    他愣了一下,随后立即明白过来,大笑道:“兄弟真是实诚人!当然啊,我们自然也不会亏待你。”



    我乐了,笑眼盈盈地看着他。



    他伸出五根手指,道:“这个数。”



    我依然笑眼盈盈地看着他。



    “五百两?”



    他微笑,摇了摇头。



    我于是开玩笑道:“五十?”



    他点头,我的笑着僵在脸上。



    救命!



    一个银锭十两,我那袋里少说也有二十个!



    那我不是亏了吗?!



    我的大脑一抽,在一刹那放弃了思考,而后又飞速运转起来。一部旷世巨著《亏本论》就要面世!



    完全没有顾忌其他,很难想像当时我的表情停滞在由笑转恼的哪个阶段。



    他大抵是看出我的惊诧,拍了拍我的肩。



    头脑风暴于是戛然而止。狗屎!稿费你赔啊?!



    “哈哈,是五十两金子啦!”



    ……对不起。对不起!我错了!



    我勉强控制住不听使唤想给大爷磕一个的身体,憋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微笑。



    “兄弟仗义出手,在下也不应吝惜钱包。”



    他压低了声。



    “这次的镖很是重要,我们报酬不低。方才的绿林在这一带颇有名气,不知为何吃了孝敬钱还要劫镖。若不是兄弟,我们可能护不住镖。”



    是,是,您说的都对!但请先把账结一下,谢谢!



    我表面认真点头,内心只想搞钱。



    他说完,吹了声口哨,一匹马旋即从远处奔来,应该就是先前脱缰奔走的那匹吧。



    镖人们早已将马车扶正,整顿好货物。镖头摆弄了一下缰绳,摸了摸马儿的头,便也翻身上了车。



    我的目光一直追随。



    镖头用指节揩了揩鼻子,从车上扔下来个布袋。



    他一提僵绳,又回过头道了声别。



    “日头紧,难以久叙。我们江湖再见吧。”



    言罢便驰车走了。



    我接过布袋,呆呆地望着远去的马车,眼冒金星,如遭雷击。



    五十两金子确实令人头晕目眩,心醉神迷,然而现在这件事并不能占据我内心哪怕一角!



    呃,可能还是占据了一点点吧,可能。



    不过现在……



    “把那个袋子还我啊!我的衣服!”



    别搞错了,衣服的确可以当作袋子,但袋子可变不成衣服!



    马车一去不回。



    果然急于星火。



    xxx



    “我愈发想笑了。”



    “……”



    “我原以为好笑的会是更后面的结果,没想到得来的过程就有够好笑,只可惜当时没一直看着,错过了裸……”



    “闭嘴!”



    “好好好,看看你后面还整了什么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