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六十五年九月,村校裁撤。四至六级学员迁于镇小学。复设五级三班。
五级上期,鹭约与伙伴;只途四五公里,走读省也。友路途难受,后悔之。父忧,不忍子孤夜行千里,遂使寄校之。
校无余床,有双人一铺。一层为舍,二四为堂。当时,公厨碗筷自备。
外员入学,四方安定。班主任初教,为大学应届。任春梅领学委事。章梅为领班正使,兰心为副使。虞薇领体委事,澜静领劳委事。建五级三班。
四周一,升旗大会言:班级卫生之重也。会完,回座。师曰:“红旗者,为班级之所荣也。若不取,何以立足学习哉!”。
次日,春梅曰:“‘奉政教处承运,班主任敕曰:劳动者为学习之所辅也,环境之优良,引学习之好坏。今卫生不振,红旗不流。学习亦不优也,尔等团结一致,努力净洁,共创佳境耶。’红旗不争,何以争成绩。即日,奉敕令,尽全力哉!”
前桌同学议曰:“此为老劳委事,君何僭越哉!”。怒对曰:“卫生之差,使尔等耻耶。”同学受吓,不敢争。劳委不言,任其驱使。凡检查扣分者,值日生或言语辱之;或以竹笞之。
六周,主任又曰:“吾身但数任,众作业不顾全哉。故将批红之权付学委,望学委事必躬亲,分忧于吾也。”春梅受之
一日,鹭受训;马步一时辰。春梅怒曰:“师长含辛教学,尔等何以不用心哉。分数不优,何以报先生也!”。鹭曰:“余审错题也”。
敕曰:“凉你时常评优,领先于众。下蹲二百,食堂去”。鹭循之,不目其面,后乃去。
与友相扶楼下,四层之巨,此生难忘。友曰:“先生予它批红,不知谁批红于它也。”鹭曰:“受权者制于他人,非制于己也。其焉能自辱乎?”晚自习至,早入课堂,体罚者众也。
十一周,试期中毕。梅敕曰:“此次会试,分二十下者鞭笞后马步,四十下者鞭笞,及格下者蹲一百”。鹭七十有一,蹲二十。八十上者唯二,免责也。众目睽睽,明意所示。再曰:“吾卷为先生御批,亦分数所罚之。从师也”。
期末,校友曰:“流动红旗,唯君等所久持,卫生环境;亦唯君之重也。语云: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钦哉,佩哉!”。讥曰:“师之洪福,余等之幸也”。
鹭年十二,受教数载;不知何物为“权”也。或言:师者,权之至大者也,尊曰:‘子不驯,当严惩之;毋手软哉!’故生存者,唯奴也。班级集权,唯师至威;任免班干,“代天牧民”。耀武扬威,拉帮结党。而木讷寡言者,则阶级底层,备受凌辱哉!
问其故,记忆数载!何也?回曰:昔有无知,惟觉尊师重道。今有思之,乃俯首权势耳。后赋云:
“虎煞魁圆怒目狂,卷纸敕令獠牙张。一“鸣”惊人天地震,便要九霄问苍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