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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莅天下:献给巫神的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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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草
    静谧的夜里,石头正在胡思乱想,忽地外面传来一阵脚步声响。那脚步由远及近,渐渐的,停留在柴房之外。



    “嘿嘿。”柴房门外忽然传来刘二贵的声音,“小贱奴,死没死呢?”



    石头把仅剩的半块糕点塞进嘴里,翻了个身,没应声。



    半天,又传来了刘大贵的声音,“贱奴不吱声,多半是在装死。”



    “大哥说得是,这贱奴十分狡猾。一万个心眼儿,偏在咱俩跟前要装哑巴。”二鬼笑道。



    大鬼呸了一声,说道,“他心里有话,当然不会和咱们说,那是要在少爷面前卖弄的。”



    “嘿,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他那点道行,还不是被少爷耍的团团转。”



    “当初他患上风寒,还是少爷吩咐将他扔出门的。他明明知道,偏要装着不知情。是怕少爷容不下他吧。”



    “少爷早就看穿了他的心思,不过是乐得看他演戏,拿他解闷儿罢了。”



    “二弟,前些天少爷怎么说的来着?”



    “噢,少爷说,这狼崽子和狗崽子是不一样的,狗崽子挨了打,不会记仇,将来也是忠心的。狼崽子若是挨了打,一定会记仇,将来要反咬一口的。”



    大鬼笑了,二鬼也笑了。



    石头心里却是波澜不惊,甚至忍不住打了个哈气。



    这两只孽畜堵着门的叫骂,已经不是第一次了,石头甚至觉得他们有点黔驴技穷,翻不出什么新花样了。



    姜玉是个衣冠禽兽,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当初将他弃之如敝履时的眼神何其冷漠,石头至今仍记忆犹新。



    可是那又怎样呢?大家都在拼演技,并且乐此不疲,乐在其中,他又何必扫兴,非要揭穿彼此的扮相呢?



    至于大鬼、二鬼三番五次的前来叫骂,还揭开姜玉的老底,恐怕也是得到姜玉授意的,不然他们是不敢瞒着姜玉说三道四的,毕竟他们是忠诚的狗腿子。



    至于,姜玉为什么要如此煞费苦心的对付他一个身份低贱的家奴,甚至不惜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石头有过猜测,无非两种可能,姜玉要么是变态,要么是无聊。



    变态自不必说了,无聊又怎么理解呢?就像是一个人,手里拿着一根铁丝,就会无意识的折来折去,无非是想看它什么时候会断掉罢了。



    石头想,自己大概就是姜玉手里的铁丝吧。但姜玉能不能折得动,就难说了。



    “小贱奴,少爷是不会带你走的,你想离开这个家,除非一头撞死,横着出去!”



    “哈哈!”



    大鬼、二鬼骂尽兴了,兴尽而还。



    石头却在琢磨着生死攸关的大事。



    他虽然对这个世界还不是很了解,但有一件事却十分确定。那就是神谕宫宫主这个人,一定是个大人物。他的到来,不仅对姜玉来说是一份机缘,对自己来说也是一个转机。



    石头盘算着,姜玉若能通过宫主的考验,是一定不会带他一同前往神谕宫的。



    正如大鬼、二鬼说的那样,他若想离开姜家,摆脱家奴的身份,除非再死一次。



    姜玉更不会把一个“狼崽子”留在自己身边,他通过考验之时,也就是卸下扮相之时,那时他多半会潇洒转身,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同样,石头也绝不会把自己的命运交到一个衣冠禽兽的手里。他要把握住这难得的机会,得到宫主的认可。



    石头不指望能够拜入宫主门下,但愿他能为自己说上一句好话,让自己脱了这家奴的身份。



    为此,石头设计了一个初步计划。他曾听姜玉说,宫主的身份是巫史。



    石头虽然不知道巫史意味着什么,但想来必定是有大学问的智者。既然如此,想必前世的诗词或许能够打动他。



    石头前世是个学渣,能够全篇背诵的诗词不多,但总有那么几首,是自幼熟背好讨压岁钱的,这种启蒙诗一般都深深烙印在灵魂的深处,不是轻易能够忘得掉的。



    此情此景,有一首借来一用,或许正适合。



    那就是《赋得古原草送别》,这篇白乐天年少时的佳作,也是前世儿童启蒙必备的唐诗。



    每逢年节时,邻居、朋友来到家里,家中的长辈就会炫耀似的对石头说,来,给大家背个《草》。全然不顾团圆喜庆的节日氛围,硬是要把亲友送走。



    石头在心里盘算着,“姜玉若是通过考验后,必定不会带我一同前往神谕宫,而我作为姜家的家奴,拦道为即将远行的主人赋诗一首,也算说得过去吧。”



    “若是姜玉没能通过考验呢?嗯,那就为宫主赋诗一首!只要这篇诗一出口,不怕那宫主不高看我一眼。”



    “嗯,我得仔细想想,诗中用词与眼下相比,是否有不妥之处。怎么背来着,离离原上谱,呸呸。”



    石头掩面,恨不得将自己脑壳撬开,看看灵魂深处烙印的都是些什么东西。



    他定了定神,开始逐字逐句的思忖着。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嗯,这句没什么问题,不就是原野和草么,宿水县外面多的是。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嗯,这句似乎也没什么问题,唯一不妥的是,现在正是秋季,没有春风。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从来只听过借东风,没听过借春风的。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嗯,这句也没什么问题,虽已入秋,草却未黄。宫主大人啊,你可要快点来啊,若是等到草也黄了,我可就没词了。



    最后一句,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王孙是啥意思来着,呃,好像是贵族啊,姜玉这小子虽然不是贵族,但好歹粘了点边。要是送给宫主呢?姜玉说过,他的族人是锋城的上大夫,他本人必定也是贵族。



    只有这个“又”字得改一改,我与宫主是初见,而姜玉也从未远行过。改什么好呢,嗯,改成“将”字把。将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也还行吧。



    石头越想越是兴奋,险些傻乐出声。



    但愿能借这个机会摆脱家奴的身份,以后,如果能到田小花家当个上门女婿,这辈子就算是有着落了。



    他扫了一眼黑暗中的柴房,莫名惶恐爬上了心头,取代了刚才的兴奋。他害怕,害怕冬天来临,害怕不知不觉冻死在这狭窄的黑暗之中。



    黑暗,是人心中最原始的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