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在水摊休息的行商们一上午都在一头雾水中度过,先是见到一直沉默寡言的老板突然间对一个年轻人战战兢兢,接着连木凳子和遮阳伞都不管,匆匆地把舀水勺子扔进缸里便拉着年轻人离开了现场,剩下的人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只好讪讪地将喝完水的粗瓷碗挨个码在老板的桌子上,一位商人拿来一块亚麻布,简单盖在了老板的盛钱篓子上,念着“明天来取”就走了,其他人见状,或东张西望或摇头收拾行李,不到半刻,摊子前便已空无一人。
有人猜测,年轻人是老板的债主,老板晚上在外面赌博喝酒欠了债,白天摆摊弥补欠款,但还是因为债台高筑被找上了门;也有人说老板是年轻人的父亲,年轻人离家出走多年后迷途知返,找他的父亲老老实实地认错;更有甚者听见了寥寥几句“道歉”和“公爵”,认为老板其实是哪个大贵族的后裔,因为年少轻狂被赶出家门,现在不知道为什么派年轻人来把他寻回去。
“你说,你听的最真,到底是因为什么?”有好事的凑到那位和年轻人聊天的人大汉跟前,一脸兴致勃勃地问道,“到底发生什么事儿啦?”
大汉反而是迷茫了很久,一会儿才有些不确定地对他的同伴道:“刚才……那个小伙子说,他……”这一刻他的脑海中浮现了许多条信息,比如老板刚才提到的“朗格威公爵”,那是声名远扬的安纳格帝国的战神,三十年前在庇达伊森山脉的领地争夺战使他一战成名,以一比五的劣势从善战的塔拉曼达军手中夺得了近三百公顷土地的主权,从那时起到现在,安纳格帝国摇身一变,从平平无奇的城池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国家,可以说没有朗格威公爵,就没有安纳格帝国现在的荣光。
但是……大汉有些费解:那个公爵不是死了吗?他记得很清楚,一年前他带领商队在安纳格和塔拉曼达的边境做生意,临走时却听见了遥远的丧钟声。
“这是怎么回事?”那会儿,他正指导着手下包装好最后一批货物,听见了远处天空传来极飘渺的金石摩擦碰撞的浑厚声音。
当地的商人侧耳倾听了一会儿,才道:“估计是什么大人物死了吧——呸,瞧我这嘴,人家那叫‘薨逝’,你说对不?——连这事儿听上去也比咱们老百姓贵气。”手里的牛皮纸和麻绳簌簌作响。
当时他还嘲笑了那些官场上咬文嚼字的官员,谁知不到一个月,公爵离世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世界。那是人尽皆知的英武壮士,所以他听到消息后,虽然非亲非故,也还是不禁扼腕叹息。
所以呢?——大汉有些糊涂了,他平时不会想这些关于贵族的事情,他们的事情太遥远了,像从安纳格帝国的城堡到以莫西诺的冰原一般,没有人可以从冰山的尖顶看到城墙上飘摇的旌旗,也没有贵族会把剔肉剩下的骨头赏给食不果腹的贫民——对他们来说,看门狗比人命更有价值。与其关心哪位大人成为了官场新贵,还不如想想怎么把手里囤积的旧货卖出个好价钱。
所以关于年轻人的一切便被他抛在了脑后,时间容不得他浪费,对他来说,时间的确就是金钱。这样想着,他便回头冲着好事者道:“我也不懂,别来问我,我哪儿知道。”而好事者撇撇嘴——不管是贵族秘辛还是养家糊口,这都不关他的事——走了。
所有的观众已经离场,而事件的主角则早已经来到了幕后,为下一场演出做准备。从市集出发,在附近的农舍领走寄存在主人家的马车,直奔西方。年轻人悠哉地掀开窗帘,流苏飞扬,车轮急匆匆地向前滚,碾过土路上的坑坑洼洼,铁钉和木板的连接处震得要散架,端坐在车上的年轻人有些无奈,看着车窗外的夯土平房逐渐稀少,而金色的胡杨也逐渐变成翠绿的榕树——他们上了山。
年轻人修长有力的手指敲了敲窗户框,他不了解这个地方,也没兴趣了解,一路上他和老板谁都没有出声,沉默着跳过路程中的寒暄,不约而同地对各自的心思讳莫如深。年轻人笑了笑,他一眼不眨地盯着那个正赶马车的沉默背影,突然觉得这一切都开始有趣起来。
山是无名山,人是无名人。年轻人和老板从上午走到下午,中间年轻人甚至还心大地睡了一觉。坐起来后揉了揉眼才觉出马车走得平稳,他不禁心情大好道:“还有多久?”
一直专心赶车的老板顿了顿,道:“快了。”
“快了就好。”年轻人闻言又躺了回去。
他正盯着马车顶发呆,不一会儿就听到了马的嘶鸣声和踏蹄声,他再次翻身坐起,从老板身边挤出去跳下了车。
这里大概是山腰处,但是地势平缓,本来应该是树木的地方被清理出一大片空地,空地中央矗立着一栋小楼。
“哇哦,别有洞天?”年轻人颇为赞许地点点头,绕着木质的建筑走了一圈,“你的审美还不错嘛。”
老板淡淡地看了年轻人一眼,道:“过誉了。”他安顿好马车后,领着东张西望的年轻人走进了房子。
说是小楼,但它外观实在是细长,如果不是因为不高,它其实更像是一座塔。外表虽然单薄,但是内里的家具倒是一应俱全。进门玄关处和左手边的客厅都有地毯,尽头处是一个壁炉,墙上挂着深红色的挂毯,看起来很舒适,右边是小餐厅和厨房,后面好像还有延伸的空间。正对着门是向上的楼梯,木纹看起来陈旧,但胜在平整光亮。
年轻人倒不把自己当外人,进门后直接坐在了壁炉旁的扶手椅上。老板端着茶过来时,他扬起脸笑道:“感谢主人家的款待——您叫什么来着?”
老板抿茶,瞥了他一眼:“……伊顿·瑞莱斯。”
“好名字,就是有点拗口。”年轻人笑嘻嘻道,“想必您已经知道我是谁啦?”
老板垂眼:“兰纳尔德·朗格威公爵大人的威名,连乡野小镇都闻名遐迩,谁人不知?——只是不知公爵何故假死,又遭何奇遇才能重返青春,以及为何在众目睽睽之下,指认我是您苦寻之人。”
年轻人哈哈大笑,整个屋子都回荡着他肆意的笑声,他饶有兴趣地,看着伊顿脸上紧张的表情道:“我会为你解答疑惑,但我必须说明的是,有一件事你错了,‘公爵’的确死了,现在活着的只有他的远房亲戚——兰斯·道尔特。”
伊顿静静地注视着兰斯的笑脸,它太过于坦然了,以至于这番谎话竟像是连本人都深信不疑。伊顿叹了口气——他很久都没这么头疼过了,揉着太阳穴道:“好啊,‘亲戚’……不用说,您肯定还有个会魔法的兄弟,我猜的没错吧?”
兰斯拍手称是:“没错,猜得太好了,我差点以为我们早就认识了。”
“不敢当,公爵的亲戚,我可没那个命攀附。”伊顿皱着眉,黑漆漆的瞳孔里满是提防,“所以呢?公爵为什么……死了,您又为什么来找我?”
兰斯脸上笑容不减,打量的眼神直盯伊顿:“公爵啊,他太老了,空有虚名无权无势又病痛缠身。生老病死皆是天意,谁能说出个所以然来?至于我为什么来此……”他眯着眼,上挑的眼尾满是戏谑,“……我感觉你比我更清楚吧?——我的疑问可一点都不比你少。”
伊顿没有说话,但兰斯看到了他微怔的瞬间,他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因为他见过无数的人露出过这种表情,特别是在把家书递给行军中的士兵的时候——那是他们在回忆。不是因为思念,也不是因为快乐或者痛苦,回忆本身就是一种足够强烈的情感。最重要的永远不是记住了多少,而是……
“你想问什么?”伊顿开口道,令兰斯惊讶的是,他的声音里全是未加掩饰的疲惫,“如果你想问关于‘祂’的事,那我无可奉告,我其实从来没有见过祂,我对祂一无所知。”
“什么意思?”兰斯有些意外,但更多的是好奇,“你不知道?你什么都不知道?”
伊顿皱着眉叹了口气道:“那倒也不是,我虽然没见到过祂,但……无意间曾得到过一本手记,里面记载了祂和手记主人之间的故事,而其中也提到了公爵。”
“哦?展开讲讲?”兰斯兴致勃勃,俨然是一副看热闹不亦乐乎的样子。
伊顿却摆摆手,神情中又带了些不耐:“没什么好展开的,明天您就走吧,我这里留不了您。”
兰斯立马坐直了:“诶,别啊,你这人怎么回事儿,怎么聊一会儿就赶人走呢?拉我过来的是你,把我轰出去的也是你,太不讲道理了!”
伊顿眼神冷冷的:“我很清楚您为什么会顺我的意过来这里,而我已经告诉了您我知道的一切,我不认识祂,您也不必问我关于祂的事,那是白费功夫。”
兰斯摇头,他的笑容消失了,只是平静地望着伊顿,浅蓝色的眼睛里闪着光:“既然你不认识祂,只是捡到了一本关于祂的手记,那你当时为什么要来找我?”
伊顿一瞬间竟然有些失神,他这会儿真的完全安静下来,兰斯仅仅能听见静谧的空间里自己的心跳声音。
“……没什么。”
伊顿背过身去,挺直的腰板似乎刚刚意识到自己已经步入中年,控制不住地往下弯。兰斯眨了眨眼,他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因为他见过无数的人露出过这种样子,特别是行军时的伙伴战死沙场却只能匆匆马革裹尸的时候。
回忆本身就是一种足够强烈的情感,最重要的永远不是记住了多少,而是释怀了多少。
而很显然——兰斯想着——眼前的这位还记得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