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也是被他骗去的?”
在秦九皋收徒的这条街的另一边,酒楼二楼角落,李归一和柳洵正坐于满桌珍馐前。
李归一暗想,看不出来这家伙还是个小富婆……不对,小富哥。手一挥就点了满满一桌子菜,别说他们两个人,他觉得就算十个人来吃也绰绰有余,有余得显得太过铺张浪费,搞得李归一这种厚脸皮的人都有些不好意思。
两人迟迟没有动筷,都没什么心情大快朵颐。
一个刚被骗上山的受害者,一个作壁上观的帮凶,都因为那个老头子而心情不太美丽。
李归一撑着脑袋:
“倒也不能说是骗……师尊他承诺的那些东西,虽说名义上是真的,实际上如何则完全取决于师尊是怎么想的……不,应该说师尊想法太过先进,非常人所能理解,至少领先了时代一百四十七年。”
“就比如说宗门里的每一个人都是关门弟子?”
“差不多。”
“所以老登他人呢?”
“师尊有自己的事情要忙。”
李归一其实自己也不知道,只能公式化回复。
秦九皋吩咐李归一带柳洵回宗门后,走几步就消失在人流中,没了踪影。
李归一早习惯了他的神龙见首不见尾,因此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但在柳洵这位新人看来,这就是标准的诈骗犯行为模式——开局晓之以理,中期威逼利诱,后期人间蒸发,这三步走下来,基本坐实了秦九皋是个老骗子这个事实。
柳洵闻言噢一声,动筷,语气不咸不淡:
“忙着喂人毒药、拐人进宗门?”
这男妹妹讲话还真是句句带刺——虽然声音很好听。
说实话,李归一甚至有点享受。
“那倒不是。师尊已经许多年没有收过弟子了,在你之前,我就是最后一个,距今已有五年之久。况且宗门里满打满算加起来,也只有十几个人。”
“对修士来说,五年不过弹指一挥间吧……而且才十几个人,也能叫宗门吗……”
柳洵低声吐槽,“所以,你们那个……暨墨峰,离这里多远?”
“乘飞梭很快,光靠车马的话,大抵要几个月。不过我还有件事要去做。”
“你也要收徒?”
李归一摇头:
“不,我要去祓祟。从这镇子往东走几十里,就到了。”
“伏岁?”
李归一用手指沾酒,在桌面上写下“祓祟”二字。
“祟,天地灵气与人之邪念结合而生的产物,凡间所说‘妖魔鬼怪’中的‘怪’。”
柳洵终于来了兴致:
“所以你修为如何?”
“刚入门不久。”
这并非谦虚。
实际上,李归一入秦九皋门下五年有余,至今对修炼这件事束手无策,毫无进展。
修行所需的天资,悟性,根骨,体质四样东西,李归一只在悟性上出类拔萃,或者说,只有悟性上勉强说得过去——其余三项说是寻常都算抬举。
这悟性还是他身为穿越者自带的。
连他自己都不明白秦九皋看上了他的哪一点,总不可能是图他长得帅吧。
李归一接着道:
“这事倒不着急,反正那祟一时半会也跑不掉——你可有什么事情需要交代?要和家人道别么?暨墨峰真的很远,而且修士修行,一修就是十几二十年,这一去下次回来不知道是什么时候。”
柳洵面无表情:
“我没有家人。世上唯一对我好的只有我的娘亲,但她几年前去世了。我爹他纳妾无数,一连生了十几个女儿,只想要一个儿子——于是我娘怀我的时候,他花大价钱请了修士来做法,那修士保证我一定会是个男孩——生下来,我爹大喜过望,因为我的确带把。”
他倒一杯酒,一饮而尽。
李归一猜接下来还有个“但是”。
“但是想来,那个修士用了什么取巧的法门,强行扭转了我的性别,把我变成了老头所说的……牝牡之体……从小到大受尽白眼,家里人都把我视为怪物,只有娘亲一直护我周全……”
“所以我小的时候很想修仙。那时觉得,只要修仙,就能拥有强大到足以抗衡家族的力量,能不受他人掌控,能得到真正的自由……但是后面我发现……”
“发现什么?”
“我发现不需要修仙也完全能做到这一点。”
柳洵笑起来,用手节敲了敲桌面,“这楼,曾是我父亲最得意的一处生意,三楼是他专门用来待贵客谈生意的地方。楼里还养了一只金丝雀,年纪和我差不多大,生在这楼里住在这楼里,不曾踏出半步,一生只服侍我爹一人。后来我从一间小铺子做起,慢慢挤垮吞并了我爹的所有生意,逼得他走投无路后,我将他叫到这楼里,给了他两个选择。”
“……顺便提一嘴,这楼现在属于我。”
李归一暗道难怪,点这么多菜眼睛都不眨一下的。明明随便挑的一张桌子,旁边两个小二直接站着不走了,忙前忙后,态度毕恭毕敬,生怕怠慢。
“两个选择,放在两个锦囊里,摆在面前,拿起就不能反悔。一个里面写着这座酒楼,另一个则写着楼里的金丝雀。要么留下,从这酒楼开始东山再起;要么我提供车马,让他们远走高飞。你猜猜看,我爹他最后选了什么?”
李归一摩挲下颌:
“以我对男人的了解,他肯定会选酒楼。”
柳洵笑起来:
“没错。但当他打开锦囊时,却发现里面的纸条上写着他的金丝雀,而不是他选的酒楼。”
“为什么?”
“因为从一开始我说的就是反的。不论他选择哪一样,最后只会得到另一个结果——你都不知道他最后的表情让我回味了多少次。”
柳洵想到此处,显然愉悦极了,咯咯轻笑,笑声如银铃般清脆动听。
只是他说的内容让李归一有些不寒而栗。
好家伙,这位柳师弟怕是生错了时代。
看他年纪不过十七八岁,居然已经成了城里的商业大鳄,白手起家干翻了自己亲爹不说,这行事作风还莫名有股既视感——这要是生在哥谭,估计布鲁斯韦恩对上他都得汗流浃背。
柳洵笑完,又敛了神色,变回刚才那副满脸不高兴的模样,用筷子百般聊赖地拨弄盘中精致菜品:
“你呢?你在修仙之前是做什么的?”
“读书的。现在在山上当伙夫。”
原身残留的记忆告诉李归一,他原来确实是个读书人,浑身上下都是百无一用的书生气,感觉是会不分时间场合当众念酸诗的那种类型。
“那你也算出人头地了。”
柳洵站起身:
“……说了这么多,其实我的意思是,我现在没什么牵挂的,要走随时可以走。顶多把这些产业都卖出去……”
“你不用去看看……你娘么?”
李归一还以为古代人通常都会有些执拗,尤其是对“故乡”,感情深浅不谈,多少都会带点“落叶归根”的想法。
柳洵从胸口掏出一枚玉佩。
“这是我专门找人造的,里面装着我娘亲的骨灰,剩下的,我都按照她的心愿,洒在了她老家的洵河……所以我并不是一个人。况且地方本就没什么人是值得牵挂的,我也待得厌了,出去散散心也好。”
李归一坐着,柳洵站着,二人对视。
李归一:
“那啥……你不吃饭么?”
“你要吃?”
柳洵面露嫌弃,重新坐下。
李归一尬笑:
“我和师尊从暨墨峰出来,大部分盘缠都拿去给他买酒了,一路都是啃馒头吃素面过来的。”
把话聊开,气氛缓和后,李归一立刻感觉到自己肚子开始咕咕直叫。
眼前一桌珍馐,是他穿越到这个世界以来见过最丰盛的一顿,要是错过了,下一次真不知道得等到什么时候了。
“一炷香的时间。吃完咱们就去千琅阁,我把地产商铺都卖一卖,换成现钱路上用。”
柳洵说着,帮李归一夹了根鹅腿。
这还是李归一第一次吃到这个世界的鹅。
暨墨峰上不是没有鹅,但那只大鹅武力惊人,李归一根本不是它的对手,每次偷袭都被它揍得鼻青脸肿落荒而逃,如果不是每次都有三师姐帮忙治疗,估计李归一现在也不会坐在这里大快朵颐,而是正静静躺在某个土包里。
一口溅汁的肥美鹅腿入口,李归一仿佛感觉到自己心里被大鹅笼罩留下的阴影都散开几分,差点当场泪目。
“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子……”
柳洵撑着头,瞥了李归一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