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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悍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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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夜巡
    一句很不客气的问候,从门外传来。

    宋煊示意陶宏上前询问:

    「哪位?」

    「我们是县衙的,奉命巡夜,以前见此地无人,今夜火光不少,前来查验一二。」

    巡夜这事一直都有,特别是当宋太宗赵光义担任开封府尹经常夜里微服私访巡逻,还抓到过盗窃的罪犯。

    待到他登基後,便推广夜巡制度。

    可等时间没过去多久,京师三个士大夫夜里喝酒,遇到巡夜士卒盘问,士大夫直接一鞭子打过去,并说出那句:

    「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

    第二天,这件事就穿便了开封的大街小巷,「陈三更,董半夜。」

    「三更半夜」一词由此而来。

    就这样,上行下效,半夜之会越来越多。

    到了宋神宗熙宁年间,开封乾脆不再击「关门鼓」,士兵也不再执行夜巡,正是「夜关不锁戍无兵,负贩行歌乐太平。」

    如今仁宗时代,依旧是有巡夜的规矩。

    听着外面的人自爆身份,陶宏这才打开院门:

    「好叫官爷知晓,俺们已经买下此处宅院,早就去了县衙做过交割。」

    「嗯。」

    为首的捕快,挎着刀,迈着步子走进来,後面跟着拿着叉子之类的同僚。

    「不知道官爷怎麽称呼?」

    「你是房主?」

    「俺是。」

    宋煊直接出声,借着灯笼的光芒仔细打量这群人,没有一个是跟张亢出差的。

    「你是?」

    为首捕快提起灯笼照向宋煊的脸。

    矮桌上却有光亮一闪而过,他来不及看清宋煊的脸,便被桌上的琉璃器物所吸引。

    直娘贼!

    当真是个肥羊。

    此子如此年轻,又用得起琉璃,到底是哪家的狗大户子嗣啊?

    为何一点消息都没有传出来!

    「你姓甚名谁,籍贯是哪里的?」

    「俺叫宋煊,家住宁陵县勒马镇。」

    宋煊自是察觉出捕快的贪婪之色,他们这种长期混迹街边的,眼力好着呢。

    别看宋煊觉得几个破玻璃不值钱烂大街的,可好歹是大宋时期,珍贵的很。

    大宋时期的破玻璃到了後代,那也是及其珍贵,都得进博物馆。

    「你来此地作甚?」

    「小子乃是受应天府推官张亢相邀,前来考取应天府书院,以便更好的提升自己。」

    宋煊倒是没想到这麽快就能用到张亢的关系。

    想必这出也不是他故意安排的。

    到底是有人来投身问路了。

    这种事宋煊也见过,外姓人到了新地盘,总是不那麽容易被接纳。

    「放你娘的屁」这句口头禅被捕头丁哲硬生生的给咽回去了。

    直娘贼。

    他竟然跟张推官有关系。

    这可上哪说理去!

    就算宋煊说的不是真的,丁哲也没胆子前去核实。

    他只是一个小吏,跟从六品的官差距犹如皓月与萤石。

    万一此子真的有关系,那自己岂不是完犊子了。

    若今夜他来哄骗自己,待到查明後,有的是手段去整治此子。

    倒是也不急於一时就做出判断。

    只要他在应天府书院求学,将来有的是机会接触。

    「官爷可是饿了,尝尝烤好的羊肉串。」

    陶宏连忙上前递了台阶,避免他尴尬在原地。

    捕头丁哲脸色略有缓和,手不自觉的就接过肉串:

    「我等正是奉张推官的令,前来巡夜。」

    「哦,是吗?」

    方才上完厕所,隐没在黑暗当中的张亢。

    他拖着略微肥胖的身体,施施然的走到捕头丁哲面前:

    「我怎麽不记得有此事啊!」

    丁哲当即亡魂大冒,站都有些站不稳。

    他连肉串都没来得及咽下去,一下子就跪了下去。

    「回推官的话,小人一直谨记推官教诲,带着兄弟们夜里巡逻,不敢懈怠。」

    张亢见丁哲跪在地上,双手背後,全然不见胖乎乎一脸笑意的模样,而是冷声道:

    「丁哲,我屡次提醒你莫要伸手,今日我若不在此,怕不是又起了敲诈勒索的念头!」

    「小人不敢。」

    丁哲连忙赌咒发誓。

    他就是以为许久无人的院子有歹人,恰巧带兄弟们来查验。

    绝不敢胡乱生事!

    「明日带着水火棍来此前堂门口,打你二十辊,以儆效尤。」

    张亢指着丁哲的鼻子道:

    「若是再让我知道你敢胡乱伸手,欺压百姓,别怪我扒了你身上这身皮,滚蛋。」

    随着张亢挥舞衣袖,丁哲连滚带爬的走了。

    陶宏连忙拿起一把羊肉串,追了出去,递给几个捕快路上吃。

    无论如何,都是小鬼难缠。

    「俺真没想到会这般块就用到了张推官当俺的背景。」

    宋煊请张亢坐下:「看样子是有人想要伸手了。」

    张亢也明白,宋城县衙里的消息极为灵通。

    宋煊花了近两百贯来购买房产,足以证明其有实力。

    有钱没背景的少年,初来他乡,那就是待宰的肥羊。

    不管是官面还是破落户泼皮都想要来分一杯羹。

    这是第一个,但绝不是最後一个。

    张亢只希望明天的杀威棒能够起到一些作用,尽量避免有人前来。

    「十二郎,你养狗倒是对的。」张亢同样站起身来:

    「还是训练一二,这些狗勿要随意吃外人的食物,免得糟了暗算。」

    「就算我知道你不在意这些琉璃,可旁人见财其歹心这种事,是防不胜防的。」

    「是啊。」

    宋煊也轻微颔首,用上十贯钱(相当於月薪三四千)就能雇佣人去卖命,更不用说一个玻璃杯价值数十甚至上百个十贯钱了。

    「张推官的劝告,俺也曾听老人说过相似的话。」

    「哦?」张亢面露疑色,难不成是晏知府所言?

    「以余观之,钱之为钱,人所共爱,势所必争。」

    「骨肉亲知以之而构怨稔衅,公卿大夫以之而败名丧节,劳商远贾以之而捐躯殒命,市井交易以之而斗殴戮辱。」

    「乍来乍去,倏贫倏富,其笼络乎一世者,大抵福於人少而祸於人多。」

    「尝熟视其形模,金旁着两戈字,真杀人之物,而世人莫之悟也。」

    可是听着宋煊的话,张亢忍不住眉头抖动。

    这是方才我说的那个意思吗?

    我话里没有这麽多意思啊!

    「嗯。」张亢连连颔首:

    「不知道是出自谁之口,我也想去拜见一二。」

    宋煊摊手道:「张推官,俺是在路上听一个老人说的,不知道他现在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