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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六六年:赶山致富,把妻女宠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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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三里屯猎狼
    陈东捧着那沓能救命的粮票,手都有些抖,看向王卫国的眼神,已经不是崇拜了,简直是敬若神明。墙头後面,周华把这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

    他终於有点明白,为什麽李青山政委一提起王卫国,总是那副又爱又恨丶咬牙切齿的模样了。

    这小子,是真有本事。

    但也是真能惹事,一点都不老实。

    第二天,吃过早饭,周武一行人就要走了。

    吉普车停在村口,沈老爷子拉着周武的手,絮絮叨叨地嘱咐着,让他注意身体,别太操劳。

    两个在战场上流血不流泪的硬汉,临别时,眼圈却都红了。

    送走了老首长,沈老爷子像是了却了一桩天大的心事。

    整个人都显得格外高兴,在院子里哼着不成调的军歌。

    王卫国正盘算着怎麽把手里的工业券变成缝纫机,活儿就自己找上门了。

    大队长孙连城,领着一个面相憨厚丶皮肤黝黑的中年男人,急匆匆地找进了院子。

    「卫国啊,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隔壁三里屯大队的赵宝来,赵队长。」

    孙连城一脸的郑重。

    「老赵他们大队,出事了。」

    赵宝来搓着手,脸上满是愁容和恳求。

    「王卫国同志,你可得帮帮我们啊!」

    他一开口,就差给王卫国跪下了。

    原来,三里屯那边,狼群又下山了。

    开春饿了一个冬天的狼,比冬天时还要凶残。

    三里屯的民兵队武器不行,拢共就那麽几杆老掉牙的土猎枪,去年入冬的时候,跟狼群干了一仗,伤了好几个人,现在大伙儿心里都打怵,谁也不敢再上山了。

    「去帮忙可以。」

    王卫国听完,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不过,打到的狼,得归我们。」

    「这个当然!当然!」

    赵宝来一听,想都没想,一口就答应了下来。

    「只要你们能帮我们把狼祸解决了,别说狼了,就是把山头给你们,我们都乐意!」

    事情就这麽定了下来。

    王卫国当即又把那帮刚分了钱丶歇了两天的民兵队给召集了起来。

    一听说又有活儿干,又有钱赚,还是王卫国亲自带队,大伙儿的干劲儿比上次还足,一个个摩拳擦掌,嗷嗷直叫。

    这次进山,王卫国特意把家里那两只半大的小猎犬,小白和小黄,也给带上了。

    算是拉出来,见见世面,锻炼锻炼。

    刘兵丶刘军兄弟俩也带上了他们家,那两条经验丰富的老猎犬。

    刚到山脚下,小白和小黄一看到自己爹妈,立马就忘了谁是主人,撒着欢地跑了过去,围着老猎犬的腿,亲昵地蹭来蹭去,压根不理王卫国了。

    众人见了,都哈哈大笑起来。

    这次的目标明确,就是狼群。

    战术依旧是老一套,围猎。

    在三里屯村民的指引下,他们很快就确定了狼群的大致位置。

    队伍再次分成几队,从不同方向,拉开一张巨大的包围网,缓缓地朝着狼窝收拢。

    两天後,战斗结束。

    一共四十二头饿得皮包骨头的野狼,一头不剩,全被撂倒。

    三里屯大队的民兵们跟在後面,看着这砍瓜切菜般的效率,一个个都看懵了。

    王卫国没耽搁,直接带人扛着狼尸,浩浩荡荡地杀向了纺织厂。

    孙红山早就得了信儿,领着厂里的采购科长在门口等着。

    厂里几个手艺好的屠夫,被临时叫了过来,就在厂区後面的空地上,熟练地开始剥皮。

    狼皮是好东西,能做皮帽子丶皮褥子,金贵着呢。

    可这狼肉,就差点意思了。

    这些狼饿了一个冬天,身上没几两肉,骨瘦如柴的。

    采购科长捏着鼻子,一脸嫌弃地把价格压到了四毛钱一斤。

    四十二头狼,一共称了一千四百斤。

    卖了五百六十块钱。

    狼皮倒是卖了个好价钱,一张十块,四十二张,就是四百二十块。

    两项加起来,一共九百八。

    除去成本,五十个人分下来,一个人到手还不到二十块钱。

    虽然比上次少了不少,但大伙儿依旧乐得不行。

    这年头的购买力,二十块钱,够一个普通家庭一个月的嚼用了。

    众人拿着钱,都念叨着。

    「还是猎狼划算,皮子值钱!」

    可这划算的买卖,很快就做不成了。

    乾旱的迹象,越来越明显。

    山里的溪流断了流,草木枯黄,野兽们找不到吃的,一个个饿得骨瘦如柴。

    加上王卫国他们这两次大规模的围猎,把连山外围的野兽几乎清扫一空。

    剩下的,都学精了,全都躲进了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

    再想组织大规模的狩猎,已经不现实了。

    春耕也开始了。

    民兵队的人,都下了地。

    这年头,不干活就没工分,没工分就分不到粮食。

    家里就算不缺吃的,可看着村里人都忙活起来,沈青青也闲不住。

    她挺着还没显怀的肚子,跟着刘兰芝她们一起,去地里干些除草丶翻地的轻省活儿。

    王卫国劝不住,只能每天给她熬骨头汤补身子。

    家里人都下了地,就他一个闲人。

    王卫国待不住,跟家里人打了声招呼,独自一人进了山。

    他没带枪,只带了弓箭和匕首,还有那两只半大的小猎犬,小白和小黄。

    山里空荡荡的,安静得有些诡异。

    王卫国带着两条小狗,在山里转了整整三天,连个兔子都没看见。

    小白和小黄没了爹妈带着,业务能力差得不是一星半点,除了满山乱窜,就是追着蝴蝶跑,一点用都没有。

    直到第四天清晨,王卫国才在一处隐蔽的水源地附近,发现了两头正在喝水的马鹿。

    马鹿很警觉,但王卫国的箭更快。

    「嗖——」

    一支羽箭破空而去,精准地射中了其中一头马鹿的脖颈。

    那马鹿悲鸣一声,倒在了地上。

    另一头受了惊,头也不回地消失在了林子里。

    王卫国没有追。

    他一个人,能扛一头回去就不错了,再多,也只能烂在山里。

    这头马鹿虽然也瘦,但好歹也有一百多斤。

    怕肉放久了变质,王卫国不敢耽搁,简单处理了一下,就扛着马鹿,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山下赶。

    等他回到村里,天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

    村口静悄悄的,只有早起的人家,烟囱里冒出了袅袅炊烟。

    他刚走到自家院门口,就看到大嫂张莲推着自行车,正准备出门。

    「卫国?你这是……又打到猎物了?」

    张莲看到他肩上扛着的马鹿,眼睛都亮了。

    「嗯,运气好。」

    王卫国把马鹿从肩上卸下来,累得直喘粗气。

    张莲停下脚步,凑过来看了看,压低了声音。

    「供销社也缺肉。」

    她悄声说道。

    「你这马鹿,不如卖给供销社。咱们单位里的人,别的不多,就是票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