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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变无罪?谁叫他做侦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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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掏出谅解书!
    

      第66章 掏出谅解书!

      被审人孙泉故意杀害周旭,该如何解释?

      “尊敬的审判长,陪听席以及在座各位记者。”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我方委托人主观意念上虽是主动一方,但.”

      “与岁山两名死者却截然不同!”

      徐良站起身,语气严肃。

      这一点必须要声明,且需反复强调!

      “首先,岁山两名死者是奔着加害而主动攻击。”

      “而我方委托人,引诱其主动的原因则是因周旭本身已然产生加害他人的行为!”

      “在8月12号,死者周旭弟弟周家乘出租拐卖一名儿童,随后将孩子藏匿于周旭猪圈下,期间周旭对此完全知情!”

      “在法律上,已然构成违法犯罪,侵害他人生命安全!”

      他的声音响亮无比,传进所有人耳中。

      记者与陪听席若有所思的顺着这逻辑进行思考。

      趁此间隙。

      徐良再次开口。

      “正因周旭侵害他人生命安全,所以才让我方委托人产生主动观念!”

      “而这主动,又是因孩子。”

      “即,我方委托人为被拐孩子,所以才前往养猪场,与周旭产生纠纷!”

      这是必须要强调的。

      否则即便搬出谅解书也没用。

      谅解书只是轻判,而非降低所犯之法!

      故意杀人罪的谅解书,与正当防卫的谅解书,两者间对被审人来说,待遇可谓天差地别!

      想到这。

      徐良眸中精光一闪,追加开口。

      “根据《东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来看,我方委托人符合其构成要件。”

      “8月12日当晚所发生事,应以‘正当防卫’看待!”

      正当防卫?

      现场众人哗然一片。

      不等哄闹的气氛响起,徐良语不惊人死不休,再次开口道:

      “我方认为,本次庭审,除了判处‘正当防卫’以外.”

      徐良顿了顿,猛地吐出几个字。

      “还需追加其‘见义勇为’!”

      见.见义勇为!?

      杀三个人,你不仅觉得全都正当防卫,还得追加个见义勇为奖!?

      公诉方律师刘勋眼角一跳,对面前这人脸皮厚度算是有了个认知。

      就连审判长张博此时也有些欲言又止。

      “尊敬的审判长,对方律师在偷换概念。”

      刘勋忽的站起身,他深吸一口气,继续慢条斯理的开口道:

      “首先,对方律师所言见义勇为,完全为断章取义,且剥夺警方付出。”

      “被审人目标本身是周旭本人,而非为其被拐孩子。”

      “孩子是在8月14日当晚由警方救出,侧面来看,被审人前往羊同镇,绝无拯救孩子之意!”

      言罢,他再次补充道:

      “而于8月13日,被审人孙泉将尸体进行肢解碎尸,拉去洪福街道菜市场进行贩卖”

      “这完全是主观意识上的私人情绪!”

      “与被拐人无关,联合之前对方无拯救孩子之意.”

      刘勋在庭审前便已经将案件解剖清晰。

      只要将重点放在孙泉故意杀害周旭一事上,配合郑梅,他的胜率起码有七成!

      “如此看,被审人断然是因私情,主动且带有杀心,将周旭进行杀害!”

      “被审人,完全符合《刑法》第 232条故意杀人罪!与《刑法》第 234条故意伤害罪!”

      “并且,8月13日同样构成侮辱尸体罪!”

      三条罪,全都是极端中的极端!

      如果一旦坐实,定然都要往最严重的方向判罚,且还要数罪并罚.

      “有道理。”

      “这样来看的话.确实是泄愤没错。”

      “嘶怎么感觉两边说的都这么对呢?”

      “.”

      

      陪审席与记者团开始窃窃私语,他们脸上惊疑不定。

      徐良说的对,可刘勋这么一解析,好像也没错

      “我的发言结束。”

      刘勋脸上露出笑容,随即坐下身。

      审判长张博脸上露出忧愁,扭头看向徐良,“被告方请开口。”

      徐良深吸一口气,眉头凝起。

      果然,这种大案最能吸引有能力的律师.

      这种难缠程度完全不是普通律师该具备的!

      不过

      徐良眉头松开。

      他还能应付!

      “我要反驳一下,刚才刘律师所言,故意杀人罪并不存在,对方才是断章取义!”

      “我方委托人,在救人时将周旭打倒,丧失行动能力后,第一时间并未进行补杀!”

      徐良掏出提前准备好的证据。

      他早就料到对方会拿这点开刀!!!

      “而是先去观察被拐孩子的状况!”

      “如果是故意杀人,那第一时间应当将人杀害,所以,对方律师所言不仅不能给我方委托人定罪,恰恰还验证其‘见义勇为’之心!”

      “周旭死亡原因,也是因失血过多致死,并没真正死于孙泉手上。”

      “这点被拐孩童可以作证。”

      说着。

      徐良将准备好的证据递交给书记员。

      这上面,是地窖被开启后,孩子所看到的画面!

      被拐人口供清晰的记着周旭当时并未死亡。

      “这一条,完全能抹除故意杀人!”

      和他所说一样。

      单单是这条信息,最多只能判孙泉一个过失致人死亡罪!

      只是

      看着对方律师刘勋那准备发言的画面。

      徐良不准备跟对方继续扯皮。

      提交的证据,只要能抹除故意杀人就足够了!!!

      “救人前周旭还没死,这么来看,好像确实不是奔着杀人来的.”

      “是这样,故意杀人好像没法构成。”

      “我又想了想,好像真和见义勇为有关。”

      “.”

      七嘴八舌的声音响起。

      经过徐良这么一提醒,法庭内的人也意识到了问题所在。

      议论声在耳旁响起。

      就连审判席上,陪审员与张博,也围绕这条信息讨论了起来。

      忽的。

      就在声音越来越大时.

      徐良的声音犹如鹤立鸡群,突兀的响彻在众人耳旁。

      “至于侮辱尸体罪”

      他突然从公文包中抽出一份文件。

      “这是公诉方郑梅郑女士所签署的谅解书!”

      “对方已经谅解我方委托人于8月13日,侮辱周旭尸体一事!!!”

      话音落下的刹那。

      原本还沸腾的法庭此时竟好似死寂一般,骤然无声。

      谅.

      谅解书!?

      等下公诉方,受害者家属签谅解书了!?

      不对

      孙泉杀了周旭,将他肢解碎成肉块,还拉去菜市场公然贩卖被当猪肉吃

      可谓是血海深仇,这怎么可能签的谅解书!?

      但.

      看着徐良所举的文件,所有人站在原地,张着嘴呆滞住。

      而刘勋,此时也瞳孔紧缩,那较好的涵养顷刻间破灭。

      他猛地扭头。

      满脸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委托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