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两天过去了。
这两天中,邓布利多一次都没有找来猪头酒吧。
艾登倒也没有什么被忽视之类的感觉。
这两天他一直在尝试练习并改进学到的那三个魔法,过得充实极了。
照明咒方面,他已经掌握了光的强度、频率与心灵模型波动之间的映射关系。
简单的来说,他已经能够自由的控制“荧光闪烁”的发光效果了。
但是,这个咒语目前并不能达到他设想中的,能够拿来当激光武器的程度。
其中原因,还得从心灵模型上说起。
巫师们虽然能控制自己的心灵产生振动,释放魔法。但这种操控并不是没有限度的。
操控心灵很像是普通人操纵自己的肢体。
人能够跑出百米10秒甚至9秒的成绩,但是5秒,4秒,3秒呢?那是不可能的。
人是有极限的,身体是,心灵也是。
除非不做人。
但是心灵承载着人类的情感与意志。
把心灵都改造了,那还会是原来的自己吗,甚至,那还算是人类吗?
至少,除非长久找不到其他提升的手段,艾登是不会考虑这么做的。
因此,在仅依靠自身心灵力量的前提下,他的照明咒已经算是提升到极限了。
这个咒语释放出的光能够涵盖是红外光,到紫外光的整个光谱,甚至能略微触碰到极紫外光的领域。
强度方面,以红光最优,能够轻松地点燃树木,威力大概跟火焰咒差不多。
不过它也有优点:其一,可以持续释放;其二,速度极快,极难躲避。
至于飞来咒和漂浮咒,二者的心灵不懂模型有很大一部分是相似的。
艾登将二者进行了综合,发明了一种方便的魔法。
它兼具飞来咒超视距作用,以及漂浮咒自由操纵的优点,便如同一只能够无限延伸的无形之手一般。
它的咒语是“Motus Imperium”。艾登将其称为驱物咒。
此外,他还发现随着自己频繁的使用魔法,心灵操控的可达范围略微提升了一些,同时也更不容易陷入某种疲劳状态。
这就像人经过锻炼,身体的力量与体力会变好一般。
“难不成我以后要研究心灵的科学锻炼方法吗?”
“甚至到最后,搞个巫师版本的九龙护体?”
“想想都觉得可怕。最好还是先找找有没有别的路吧。”
发现了锻炼魔咒的效果之后,艾登开始有意识地进行重复练习。
照明咒的效果太显眼了,他就用驱物咒。
这个咒语超乎想象的好用。他现在待在屋里,就能控制各种器具把猪头酒吧打扫得干干净净。
居住环境变好了,他的整个心情都通畅了不少。
就是这里的老板好像不怎么领情。他似乎认为艾登破坏了这里的某种特殊氛围。
终于,第三天早晨,邓布利多再次出现在了艾登的面前。
他还带来了艾登的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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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这次来是要带我去那个对角巷,去买学校会用到的东西?”
艾登拆开手中的信封,里面的内容与它记忆中几乎没有区别。
在几天前,拼命回忆书中内容时,他就把那封哈利波特的录取通知书记起的差不多了。
“没错,我会陪你一同前往。”
艾登不明白,为什么这种小事还需要他这个大忙人亲自来跑一趟。
“那我们走吧。这次不用召唤公共汽车,使用随从显形就好了。我没问题的。”
“唔,其实这次我准备了飞路粉。不过尝试一下新东西也没什么坏处。”
艾登握住邓布利多伸出的手,只见他挥动那柄多节的魔杖,随即便感到一阵天旋地转。
随即,两人便出现在了一条仿佛童话一般的街道上。
“走吧,让我们先去古灵阁,为你办理一下入学贷款。”
邓布利多牵着艾登的手,向前走去。
虽然在人流量大的地方,监护人牵着孩子的手,是很正常的事。
但是这不像是邓布利多会做的事情。
以他的能力,也不用担心自己会意外走失。
现在这么做,大概是有着别的考虑。
艾登边走边打量着四周的景色。
霍格莫德村依赖于霍格沃茨的客流,已经算是比较繁荣的地方了,却又远远比不上这里。
对角巷的道路两边布满了店铺。每一家都是窗明几净。
路上行人穿梭,大多是成年巫师,不像霍格莫德一般,以学生为主。
唯一令他感到不太适应的是,几乎每一个路人都认识邓布利多。
他们大都没有贸然上前打扰,只是远远的行个礼。
但是,对于被邓布利多牵着的艾登,他们眼中的好奇与审视的目光几乎是毫不掩饰的。
这不会就是邓布利多的目的吧?
在公众面前暴露自己与邓布利多关系亲近。
这样他的敌人大概就会对自己敬而远之。代价就是自己可能也不会想从这些人中交到朋友。
这算是将自己与邓布利多派系捆绑的小手段吗?
不过艾登转念一想,自己不久前也用邓布利多做虎皮,忽悠了珀西,做的也不是很地道。
“算了,好消息是,在别人眼中,我也算有了个靠山了。”
顺利的办完了贷款,两人在妖精们的恭送下离开了古灵阁。
接着又干脆利落的买好了书籍,为艾登的校服量好了尺寸。
一路上,艾登四处打量,却没有见到混血巨人那显眼的身形。
大概今天是没有机会见到救世主先生了。
反倒是在丽痕书店时,有一位上了年纪的女士来跟邓布利多打了招呼。
从二人的交谈中,艾登认出了她——霍格沃茨的副校长,米勒娃·麦格。
她身边跟着一个小巫师,显然也是来完成学校的任务的。
但是两边行程并不统一。两位教授闲聊两句后,就各自去办自己的事情了。
最后,在邓布利多的带领下,他们来到了今天的最后一站——奥利凡德魔杖商店。
随着门口的迎客铃发出清脆的响声,店内的老者抬头望来。
“邓布利多先生!难得见到你带小巫师来这里。”
店主加里克·奥利凡德发出惊喜的声音。
“你带着它对吗?15英寸长,接骨木与夜骐尾羽。”
“是的,它在我的手中。但是,我想,现在不是谈论这个点好时机。让我们先为这位艾登先生选一柄合适的魔杖吧。”
邓布利多没有打断奥利凡德的话语,但显然也不想正面回答这个问题。
“我明白,我明白。孩子,到这边来。你叫什么名字?习惯用哪只手使用魔杖?”
奥利凡德一边招呼艾登,一边取出卷尺,准备测量他的身体数据。
“我叫艾登·吴。你也可以叫我吴明。”
艾登一边说,一边举起来右手。
“唔,我还是叫你艾登吧。明这个上翘的发音,对我这个老人家来说有点难。”
艾登耸了耸肩。就知道这些英国佬不会适应中文名字的。
事实上,很多外国人强行说出的中文名字会显得有些滑稽。
学校中的一些孩子甚至还会以此取乐。
这也是很多华裔父母会给孩子取一个英文名字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