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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成为艺术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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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干掉我自己!
    苏华一人在海上艺术大学里逛了逛,不由得感慨,这里的帅哥美女真的不少。



    而且这里的氛围或许更加活跃,一路上苏华遇到不少主动来过来想要加联系方式的女生。



    甚至,还有几个男生……服了,不愧是大蜀地。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天下南铜共一石,大蜀地独占八斗。



    真不是地域黑,苏华在大蜀地见到的南铜可太多了。



    所以男孩子出门在外,也要保护好自己。



    不过总而言之,相比于理工大之类的文化大学,艺术大学更具有艺术土壤。



    以后要继续跟艺术打交道,如果就读于这样的艺术学院,自然对苏华的帮助更大一些。



    比如,苏华正在学习作曲,也想学习摄影,理工大学的确也有这些艺术课程,但是老师也并不怎么重视,课程质量不高。



    而在海上艺术大学,这里就单独设有作曲系、摄影系,可以深入且系统地学习。



    以后来蹭课?也不是不行,两所学校隔得不远。



    晃着晃着,苏华走到了一间教室前,正好来到了上课时间,看着教室门外的led屏上,显示着这堂课是作曲课,便直接走了进去,找了个位置坐下。



    任课老师走入教室,上课铃响起。



    “最近啊,不少同学都在议论一首歌,还有不少同学发私信,问老师能不能讲一讲这首歌。”



    底下边已经开始在默默私语,猜测着是哪一首曲子。



    “这首歌无论作曲质量,还是传唱度来说,都十分优秀,值得学习,因此,今天我们主要来讲——”老师在这里卖了个关子,等着同学们来回答。



    经过老师的提示,同学们大都心中有数,异口同声着说,“《左手指月》。”



    “没错,今天我们就来讲这个月的冠军歌曲,《左手指月》。”



    台下不少人开始欢快起来。



    “在开始讲之前呢,老师还是想说几句,”老师咳嗽了一声,以更加严厉的语气说道,“想必大家都知道,这首歌的作曲人,叫群星,当然,作词也是他包揽的,不过不是咱们这堂课的重点。”



    “上个月排名第一的《消愁》,同样是他的作品,这一位刚出两首歌的新人,两首歌都很恐怖。”



    “但最重要的是,他只是隔壁理工大学的在校生,同学们!那可是理工大学!”老师扶住讲台,神情激动。



    “而你们都是艺术大学学生,通过艺考正儿八经考上来的,你们之中,谁能做出这种水平的歌?”



    老师为了敲打学生们,话语间愈加严厉。



    “你可以吗?”老师随便望向台下的一位女生。



    女生赶紧疯狂摇头。



    “你呢?”



    这一位男生也快速摇头。



    “你呢?”老师随意地将目光望向了苏华。



    草。



    苏华赶紧装作无辜的样子,使劲摇头。



    群星是谁啊我不道啊我确实做不出来这种水平的歌啊。



    老师敲打了诸位学生一番后,心满意足地收回了目光。



    “所以,同学们,我们身为艺术大学的学生,更要好好学习专业知识,怎么能被文化大学学生给超了呢?对不对。”



    台下众人纷纷点头。



    “好,现在我们来分析这首歌。”



    “这首歌的创作十分大胆,歌曲以低音为序,音域整整跨越20度……



    此外,这首曲子的整个配器也极为前卫。基本上是以西洋乐器为核心,这是一首西洋乐器编排而成的古风音乐……”



    “既然说到群星这个作曲人了,那我们就顺便来分析一下《消愁》这首歌,全曲每一段每一句都在进行变调,这在偏民谣曲风的音乐作品中同样是比较罕见的,大部分时间在自然调式和和声小调之间反复切换,但是主歌第一句和副歌最后一句都用到了上行旋律小调,做到了首尾呼应……”



    艺术大学的作曲课,质量的确高,苏华在自学中的一些问题,都随着老师的讲述而变得豁然开朗。



    一节课上完,老师也差不多讲完,不过可能是想首尾呼应一番,又敲打了同学们一阵。



    “在座的同学们,一定要好好努力,咱们作为艺术大学,总不能被隔壁理工大学给超了吧。”



    这时,一位被老师激励一番的社牛男生,忽得站起,手握成拳,慷慨激昂,“干掉群星!”



    余下的众人竟也纷纷站起,手握成拳,附和着喊道,“干掉群星!”



    歪日,混入了什么斜角组织。



    慢慢的,竟就只剩下苏华一人还坐在位置上发愣,不时有目光向他看来。



    草了。



    “干掉群星!”苏华高举拳头,义愤填膺,在人群之中也显得尤为激动。



    懂不懂什么叫大隐隐于市啊。



    ……



    回到寝室后,苏华将酥肉放在了桌上,寝室其余三人正好都在寝室。



    女生寝室,带家里做的东西来学校,室友或许会看不上。



    但是在男生寝室,带吃的来,无论是啥,那就跟朝廷的赈灾粮一个性质的。



    哪怕是带的中药,也会被几个瓜娃子拿去享受,尝一尝咸淡。



    即便苏华没有开口,不久后沉浸在游戏中的赵雄就发挥了他如同警犬一样出色的嗅觉功能:



    “好香啊,什么东西这么香。”



    这小子上辈子铁定当警犬的,吗的,这是命里有编制啊。



    俗话说命里有编,书不用翻,难怪这小子天天窝在寝室打游戏,合着早就有出路了。



    朝着寝室里扫视了一番后,



    “我靠华哥,你带了什么好吃的回来?”



    “酥肉,你们吃吗?”



    “吃吃吃,”赵雄赶紧放下耳机冲了过来,“我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啊,算命先生就指着我妈的肚子说,这孩子将来最喜欢吃的就是酥肉。”



    陈玉和韩江也赶紧凑了过来。



    “那为啥上次我带了我妈做的冷吃兔,你也是这个说法?”陈玉调侃道,他是灯城人,冷吃兔是他们那里的特色,又辣又香,贼好吃。



    赵雄干笑了两声,摸了摸后脑勺,“当时肯定不止请了一个算命先生嘛,每个先生说法都不一样。”



    “哈哈哈哈。”众人都大笑起来。



    “我去买桶泡面,把酥肉加在里面才是爽歪歪。”



    “给我也带一桶。”



    “滚!”



    “华哥,这是你买的,家里寄过来的?”



    “是一个朋友家里做的,味道怎么样?”



    “好吃好吃!”赵雄一边嚼一边说着。



    “嘿嘿,泡面来咯,还买了点花生。”



    “老韩啊,这泡面啊,十分滴珍贵,应该让我们先吃,你看,你一个跑腿的,怎么能吃这泡面呢?”



    “你踏马的,老子去买的,不给你吃了。”



    “爹!别!”



    “这不得配点酒?”



    “床底下那一箱酒还在,我去翻出来。”



    几人就着泡面、花生米、酥肉和啤酒,谈起过去、现在、未来、人生和宇宙,度过了漫长而又短暂的青春中不值一提的夜晚。



    多年以后,面对处理不完的工作,不知众人是否会想起,青春时期如此普通而平凡的遥远的一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