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妈的,再过两天就要天黑了,你们几个快点!”荒原上,土匪首领的声音回荡着。
“得嘞!”
原本宁静的荒原边缘突然扬起一阵沙尘,那是本地的土匪倾巢而出的信号,六谷村的一名村民在发现这一信号后立刻扔下手中的农具,一路跑到村子中央,敲响了那已经发绿的铜钟。
“乡亲们——石大虫又来了!”他扯着因年迈而有些沙哑的嗓子,高声地警告着村民们。
“什么?”
“他又来了!”
听到声音后,原本还在劳作的村民立刻收拾起了东西,就连村子里最调皮的孩子也自觉地收拾起东西。他们准备像以往那样躲到远处的山上去,那里稀稀拉拉的长着一些植物,还有着许多两人高的沟壑,可以暂时躲一躲。
因为经常干这些事,所以村民们展现了惊人的效率,不出十分钟,他们就已经撤出了村子,留给石大虫糟蹋的,只有无人的空房。
“大,大,大当家,整个村子都,都搜遍了,没人,没粮,也,也,也没的钱。”被派去搜村的几个喽啰在一番搜寻后得出了一个令石大虫不高兴的结论。
“他妈了个鬼的,”石大虫骂道,他的扫帚眉拧到了一起,厚嘴唇也外翻着,一幅怒容,他摘下自己的帽子,露出满是油汗的秃瓢,他一边用帽子扇着风,一边说道:“这帮穷鬼学精了,连粮都不给老子留,这是要了老子的命了……”说着他的语气带上了哭腔,纽扣大小的黄眼睛里流出两条细线,他突然哭了出来。
几个小弟见老大哭出声来,自己也不禁开始流泪,这不是出于什么讨好的打算,而是完全的感同身受,因为他们知道即将发生在他们身上的灾难,他们一个都躲不了。
接下来的几个村子情况也一样,当第七次的劫掠无功而返后,石大虫便下令全体回营寨。
“大当家,当真啊?”二当家有些惊慌地问道,“离天黑还有一天时间,我们不妨再找找吧,万一就找到一个村有足够的财宝呢?”
“十吨黄金,你就是把整个村儿连根刨起来,给整个卖咯,也凑不够一点!”石大虫解释道,他用力扯着缰绳,让胯下的雷马用最快的速度跑着,“我们不如现在就他妈跑咯,学那些王八蛋穷鬼,留个无人的空寨子给那个狗操的活阎王。等晚上他到寨子里头哈,我们早跑没影了!这才是唯一的活路!”
“那为啥子我们还他妈要回寨子呢?不是现在就他妈跑了?”
“我要通知守家的弟兄。”石大虫说道,一幅大义凌然的样子,不过这只是骗人的谎话,他之所以要跑回去,是因为他要拿走他的钱还有他的两个夫人。
石大虫的营寨位于双牙山,那座山因为神似两个大门牙而得名,而门牙间的牙缝便是石大虫的营寨了,不过,当他们来到寨子前的被马蹄踏出的路时,他们只看到几个拒马,没看见平时守在这的哨兵。
石大虫暗叫不妙,当他来到寨子的大门口时,他看见了那个被称为“狗操的活阎王”的家伙,那人身着一身黑色大衣,戴着灰色皮帽,脖子上还系着鲜红的围巾,此时明明是覆地最炎热的繁时,他却一幅凋时打扮,仿佛这气温对他无意义一般。他倚靠在门框上,见到石大虫等人下马过来准备迎接自己,只是微微侧着额头,瞥着石大虫一行人冷冷地说道:“我要的东西带来了吗?”
“这……”
石大虫一时语塞,他原本以为可以借由逃跑之际,将钱财与家眷一并带走,却未曾料到会在这里碰到这个活阎王。他心中暗自盘算如何混过这关。他身旁的几个手下也面露难色,他们都知道这位活阎王的厉害,平日里连石大虫都要忌惮三分,如今这种情况,更是让他们不知所措。
见到他们这副模样,那人便猜出了石大虫未能赴约,于是他起身准备朝石大虫那边走去。这人刚动身,石大虫便感觉到一股死亡的威胁,他的手立刻朝腰上的枪摸去,但手指还未触碰到枪,那人就已经出手。
他的手一抬,一道寒光闪过,石大虫的脑袋就已从脖颈上滚落。
鲜血瞬间喷洒而出,染红了石大虫身边牵着的雷马,也溅到了周围几个小弟的脸上和身上。他们惊恐地瞪大了眼睛,看着石大虫无头的尸体倒在马下,一时间竟忘记了反应。
那人收回了手,手中的匕首在阳光下闪烁着寒光,被光闪到眼睛的几个小弟反应过来,见老大已死,他们就如同受惊的鸟兽四散奔逃,有马的骑马,没马的用腿,但没有走上两步,他们的肉体就如同一摞纸牌般变作无数切片倒下。一瞬间,世界安静了,寨子口只剩下两个活人,他和二当家。
眼前的家伙不跑也不动,只是呆呆地发愣,这让他不太高兴,他不喜欢杀这样没反应的人,于是他决定给对方一点压力,“还有什么遗言吗?”他问道。
二当家看了眼他,又看了看石大虫那还冒着血的尸体,他早知道自己作恶多端会遭报应,但当这一刻真正到来时,他还是难以接受,于是他问出来了自己最想问的问题:“你为啥子要杀我们?”
“这就是督将的实力么?”二当家说完了自己的最后遗言。
七天后,追秒国皇城中,一名负责联络边疆的信使冲进了大殿,因为来不及解释缘由,还有几个宫殿的守卫在他身后追赶着,以为他是入侵者。
来到大殿,他立刻下跪,向着龙椅方向报告着:“督将大人,昨夜在西部荒原的土匪驻地出现了大面积的腐化,从腐化的状态来看,是有人屠杀了大量人后没有处理尸体导致的!”还未说完,几个守卫就赶到了,他们一边架起信使一边冲着龙椅那的人赔罪。
龙椅那边有两个男人,他们都有督将头衔,不过一人能端坐在龙椅上,一人只能像侍卫一样站在旁边。那名坐在龙椅上的督将伸出手,做了个手势,示意守卫放下信使,随后他冲着信使问道:“是双牙山那边吗?”
“是的。”
这时龙椅旁的督将看向坐着的那个,慢慢说道:“双牙山处是土匪石大虫的据点,那里有匪徒六百余人,各色枪支一百支左右,加上那里地形复杂,石大虫又号称是‘半个督将’,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屠灭他们,想必来者不是什么简单货色。”
龙椅上的那个点了点头,他对信使问道:“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有,南部的清水督将来找我们借黄金,说是要用作这一届督将大会的入场费,他愿意以三成的利息来借。”
“三成?”龙椅上的督将变得有些兴奋,他只剩的一只眼睛变得闪闪发光,显然这是一个诱人的条件,于是他转过头来,冲旁边侍从般的督将问道:“玄真,你看这样行吗?”
玄真看了看他,笑了笑,说道:“总帅有旨,参加这一届的督将大会需要缴纳七千七百七十七公斤的黄金作为入场的费用,目前国库还有黄金约十吨,如果借给清水督将的话,剩下的应该够我们的储备,不过呢,我不太相信清水有办法还清债务。”
“确实,”他低下头来思索了一会,接着又45°仰起头来,他看着大殿穹顶的绘画,看着那些穿金戴银的神话人物,“借还是不借,这是个问题呀。”他不是在考虑清水有没有能力还钱,毕竟就算清水赖账自己完全有能力把清水和他的国民全部屠灭,然后把那些无主的财富全部拿走,他真正在考虑的是自己如果出借黄金,他就没有足够的黄金去入场了。最后他又看向了玄真。
玄真明白对方的眼神,他无奈地摇摇头,说道:“百武啊百武,你上次去参会被总帅打瞎了一只眼,这次你又要去?我可没有闲心替你处理全部的政务呢!”
“那是上一任总帅的事了,这次的大会毕竟是新一任总帅举办的,人们不常说‘新人新气象’吗?依我看,这次的大会肯定不会出什么事!”
玄真笑了,他太明白眼前这个家伙的心里在想什么了,还肯定不会出事,这家伙摆明了就是盼着出事,好让自己有机会大打出手,过一过心中的瘾。不过参加大会也不是不行,这一次的大会收那么高的入场费摆明了就是要一个态度,如果自己给了总帅一个态度,说不定总帅一高兴就把追秒国作为自己的保护国了,那时就不用天天担心明夜的那群疯子打过来了。于是他点了点头,说道:“既然你这么肯定,我也只好默许了。不过还有一个问题,”玄真看向还跪在前面的信使,“清水是要借多少?”
“三千公斤。”
“借,至于归还日期就安排在大会的两年后吧,到时连本带利共五千零七十斤,告诉他,只要欠一两我们就屠他一万人!你可以退下了。”玄真说道。
“是。”信使离开了。
“好,那现在我们可以开始讨论大会的事了。”见信使离开,百武便说起了自己所认为的“正事”,“按照以往的习惯,我会出去大概二十天,这段时间里政务就全部拜托你了。”
玄真只是觉得百武的话有些可笑,因为无论百武是否在这,政务都是要自己处理的,不过他不太想影响百武的兴致,所以他回答道:“明白了,那我去接手相关的政务了。”说完他离开了大殿,不过本来就是国内政务核心的他哪有什么政务要他去接手呢,他只是找了个借口去做一些不好直接说的事情罢了。
在借给清水黄金后,剩下的在作为入场费后也不剩多少了,玄真明白黄金的重要性,如果让国民们知道现在没有足量的黄金为货币背书的话,货币的信用就会一落千丈,到时候他们就会来银行挤兑。玄真知道这会给整个国家带来毁灭性的打击,所以他必须在要别人那里拿到足够多的黄金来弥补亏空,不过这个人不能是国内的贵族,毕竟他们势力庞大,动他们的刀子搞不好会让国家的动荡提前,至于百姓,那太慢了,而且玄真也不觉得能从那帮穷鬼那拿到多少钱。所以他能选的只有一个人了,一个他非必要连提及都不愿提及的人。
用力量驱动的飞行器像一道流星,几分钟内就把玄真带到了追秒边陲的荒原,在一片黄沙中有一个半死不活的小镇,那是玄真听到过的关于那人的最后目击点。小镇的中心有着一个破败的旅店,说是旅店但它其实以一楼的酒馆生意为主,毕竟这一带都是荒原,也不是商队路线会经过的地方,按理说不会有什么家伙会路过这里的,但是玄真要找的人大概率就暂住于此。
玄真停下飞行器,把它背在身上,深知边陲治安水平的他不会让这么值钱的东西离开自己身边。他推开旅店大门,一股恶心的气味就扑面而来,因为这一带风沙很大,为了防止客人金贵的坐骑受伤,这家旅店把马厩设在了室内,很不幸,他们没有做好通风。
几个正喝酒的人见到玄真,原本满是阴霾的眼睛瞬间发亮,他们见来者身穿紫金剑袖,项戴金螭璎珞,脚蹬青缎白底长靴,腰佩镂金镶玉三尺玄钢剑,最重要的是他的背上还背着一个雕龙印符的飞行器,这一副打扮少说也得几两黄金才能买下。
玄真很讨厌那些家伙看自己的眼神和他们的窃窃私语,不过玄真毕竟是来求人的,于是他装作没听到,径直走向柜台。老板见这样一幅贵族打扮的客人,有些不知所措,他甚至都忘了自己该问对方是来投宿的还是来买酒食的。
“我是来找人的,你有没有见过这样的女人,红头发,大概这么高”玄真比划道。
“奥奥,您是来找火小姐的吗?”老板立刻明白了眼前的人找谁,毕竟来这里的外人一只手就能数过来,他指向一个角落,“她在那。”
玄真看去,只见一个长发女子坐在一旁饮酒吃菜,她的衣着很朴素,不过玄真确认她就是自己要找的人,于是他走到那女人的对面坐了下来。
“红云督将,我来找你有一事相求。”玄真直接喊出了那人的大名。
这一下旅店的其他人不安分了,他们难以想象那个在角落喝闷酒的女人就是始源大陆十大督将之一的红云督将!
“那女人就是……红云?”
“我的天哪,怪不得她敢一个人到处逛……”
红云的目光离开装着花生的碟子,她看向玄真,没有说话只是安静的咀嚼着,只是简单的眼神接触,玄真就感觉到寒毛直竖,冷汗也不禁狂流,大概过了半分钟,红云咽下口中的食物,她喝了口酒,说道:“雇凶杀人的话,暗仪就躲在附近,你可以找他。”
“不是这样的,红云大人,您误会了,小人此番前来是来借贷的……”玄真努力想说的有底气,但他的声音还是不可控的越来越低,直到最后他也不太清楚自己的话对方有没有听见。
“向来都是好汉向官家借贷,怎么现在倒反过来了。”红云嘲讽地笑了笑,她夹起一颗花生抛进嘴里,说道:“你的兄弟百武又皮痒了?”
“红云督将,我是来借贷的,不是来找骂的,您这样让我很难受呀……”
“都来找人借钱了还想保着面子,你想的倒挺美的。”
“红云,”玄真的态度变得强硬起来,他用着很严厉的语气说道,“你不要逼我跪下来求你!”
红云笑了,她很喜欢看那些高高在上的所谓大人物摆出这样一幅吃瘪的姿态,不过她毕竟不是什么小气的人,看够了后她便问:“七千七百七十七公斤的黄金,对吧?”
“不需要那么多,其实一半就差不多够了。”玄真开心地咧开了嘴,看起来一切都朝着预期的方向前进。
“但你要用什么来充当利息呢?”
“这……”玄真愣住了,他知道红云这人平生不喜金银,她所提到的利息,想必也不是寻常之物。
“我听说你最近以正妻之礼迎娶了一个小妾,我还听说那个小妾生得一副好样貌,见到的人都说她长得是国色天香、沉鱼落雁呐——不如你把她给我玩玩,等什么时候你还钱了,我什么时候还人如何?”
“不行,”玄真说的斩钉截铁,他的表情变得很严肃,用一种不容玩笑的语气说道:“别人都可以,唯独她不行。”但很快玄真意识到这样红云可能会选择拒绝自己借贷的请求,于是他立刻做了让步,“不过除了她以外您想要谁都可以,我的正妻,我的妹妹,就连我的那刚满十二的女儿也行,但唯独她不可以。”
“这么着急干嘛,其实你大可以随便选一个女人来骗我的。毕竟我可没见过她。”
玄真摇了摇头:“我没有这个胆量骗你,拒绝是底线问题,欺骗是态度问题,我的底线不容退让,但我不会因此改变对您的态度。红云虽然我们都是督将,但您也知道我没有能力与您同台。要不这样,听说明夜那边的奴隶市场在做促销,我可以以我的名义帮您买几个不错的,您看怎么样?”
红云冷冷地看着玄真,她喝了一口酒,说:“我对那些人没有兴趣,要不这样,听说百武最近以选择宫廷侍卫的名义在找男宠,不如你从中选一个百武最看重的给我。”
好可怕的家伙,怎么我们的一举一动她都知道,玄真想着。不过红云既然已经给了合适的价,玄真也不好意思拒绝,于是他同意了红云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