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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石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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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一人一狗
    好望角山脉,黑石屋。



    犹如煤块一样的黑石堆砌的石屋坐落在山脚下,远看的话会发现它有些歪斜,每一个看到它的人们都会担心地说一句,“冬季山风一定会把它吹倒!”



    然而,它立在山坡上已经15年之久。



    与这奇怪房子一样奇怪的是住在这里的牧羊人,一位独自生活的中年男人。



    15年前一天,具体是什么时候附近村民已经记不太清楚,距此5公里外有一个叫莫斯特罗村的小村落。



    牧羊人叫里克·艾文,是一位来历不详的外地人,他圈养着10头羊,以及一只牧羊犬。



    这个数量几乎是恒定的,因为到了冬季他会卖掉大多数,用于购买食物和蔬菜,好熬过恶劣的冬季。



    8月的好望角山脉南坡正值春季,满山的青草,不知名的黄色小野花,野韭菜长势正旺,这一带的人们会采集一部分用来制作野韭菜酱,这样冬天来临的时候,可以用来搭配炖肉吃。



    早上8点,牧羊犬用爪子挠着木门。



    它是一只拉普猎犬,全身黑毛,只有前胸以及脖领是白色,身体壮硕,性格温顺,属于长毛犬种,极为耐寒,山区牧民以及猎人都热衷于这种犬种。



    任凭它把木门挠的咔咔直响,屋里没有丝毫动静。



    石屋没有窗,只有一扇不是很大的木门。



    屋子里使用原木拼凑的木床仅能容纳一人,上面铺着厚厚的毯子,靠近南面的墙角由几块大石头围成的圆圈,里面是大量的木炭灰,还有两节没有燃烧完的树枝。



    天蒙蒙亮的时候火就已经熄灭了,山区的夜晚格外的冷,火堆需要整晚燃烧才能把这冰冷小屋子搞暖和。



    被挠门的声音吵的烦躁,躺在床上的汉子抄起床边立着的鞭子在空中挥舞了两下,清脆的声音回荡在石屋里,外面牧羊犬安静下来。



    咚咚!



    “里克起了吗?”门外传来女孩清脆呼喊声音。



    女孩见没有回应,又敲了两下,她微微皱起眉头,有些恼怒地跺跺脚。



    哼,爷爷也是,明明村子里就有牧羊人,直接买就是了,为何舍近求远,再说,他里克·艾文的也不便宜。



    伴随着木门发出难听的吱呀声,就像汽车生锈的零件,门打开了,里克·艾文红着眼,一脸疲惫地探头出来。



    “什么事?”



    里克·艾文盯着女孩,他当然认识她,莫斯特罗村村长老特克的孙女玛雅·特克,一个还未出嫁的小女孩。



    女孩退后两步,用手捂着鼻子,“我爷爷让我来和你预定入冬的羊。”



    牧羊人长期和羊群作伴,身上带着一股骚气,还有面前汉子身上酒气,以及长期不洗澡的臭味,她很不喜欢。



    里克·艾文并没有在意女孩的嫌弃目光,平静地看着她。



    山里人大多喝廉价的朗姆酒,只有家里条件好一些的人才会舍得杜松酒。



    全村人都觉得这个牧羊人是个疯子,没有谁敢在好望角山脉这片山坡常住,要知道山里有狼群,更是偶尔有棕熊出没,冬季棕熊冬眠前会到圣艾尼亚河来捕食马哈鱼,它们的捕食季节,没有人敢靠近。



    她仔细观察着里克·艾文,这个男人和自己的父亲年龄差不多,两人不止一次见过,他脸上始终带着一股令人心疼的忧伤。



    一脸打卷的络腮胡,好像杂草堆的长头发,上身披着羊皮袄子,衣领黑乎乎的让人猜测他到底多久没洗澡了,脚上的靴子黑乎乎好像包浆了一样。



    视线越过男人的肩膀扫向石屋里面。几根原木拼凑的木床,下面用大石块垫起,屋子东南角落几块大石头围成的火堆,已经看不到明火。



    一瓶喝光的朗姆酒瓶子倒在地上,酒瓶旁边有一小堆灰烬,他好像抽烟斗。



    “多少只?”



    里克·艾文有气无力的问道,昨夜他喝多了,宿醉后第二天头疼的厉害。



    “5只,记得挑些肥一点的,”玛雅·特克说,“你去年的羊有些瘦,如果今年再像之前那样,我们可不要!”



    她瞪着一双水灵的大眼睛,言语里满是警告。



    玛雅·特克说完直接转身离开,她还要顺路采一些野韭菜花回去,可不想在一个酒鬼身上多耽误功夫。



    里克·艾文盯着远去的女孩。



    酒红色的长发,曼妙的身材,一张白净的脸蛋,五官格外精致,散发着朝气,还带着一股子小蛮横。



    她和丹妮丝很像,如果她还活着的话,一定比她可爱。



    想起自己的女儿,他眼里涌出泪水。



    从腰上拔出烟斗,装上廉价的烟丝,取出一根火柴在鞋底一划,金色的火苗在木棍上跳动,双手拢在一起点燃烟丝,吧嗒吧嗒吸了两口,吐出灰白的烟气,眼睛望向不远处圣艾尼亚河。



    时不时有马哈鱼跃起,再落回河里,往往会溅起一片水花,这样的场景会持续三个月,也是马哈鱼最肥硕的时候。



    “嘿,札克,早餐吃烤鱼怎么样?”



    里克·艾文吹了一声口哨,把他的牧羊犬札克招呼回来。



    汪汪!



    狗子上半身伏地,尾巴用力摇着,脑袋摇晃,一双狗眼里露出愉快的眼神。



    屋里里的墙角立着一根绑着尖刺的鱼叉,尖刺是一根锋利的钢钎,在前端三分之一的位置绑着一个锋利弯钩。



    这是他在村里淘来的钢叉改造的,为了磨这个锋利的尖刺,他顶着烈日在河边大石头上足足磨了一个小时。



    他嘴里叼着烟斗,扛着鱼叉向河边走去,札克围着他转圈,可以看出他相当开心。



    草丛里有一只兔子窜了出去,它风也一样飞奔出去,兔子在杂草里快速变换方向,札克丝毫不示弱,它具备灵活的身姿,极速之下转弯速度丝毫不减。



    不大一会札克灰溜溜回来,先前的愉快不见。



    “哈哈——怎么,它跑进洞里了?”里克·艾文笑的眼泪出来了。



    札克是他在前往莫斯特罗村时路边捡到的一只虚弱的狗崽子,他觉得日后有个伴也不是坏事,从那天以后它从未离开过他。



    狗最通人性,更何况是一只牧羊犬,它知道眼前这个粗糙的,甚至还有些难看的男人是自己的救命恩人。



    八月的季节马哈鱼正是洄游产卵的季节,圣艾尼亚河密密麻麻的鱼群,根本不用担心抓不到。



    里克·艾文站在河边的大石头上,双手抓着鱼叉向下奋力一刺,手上立马感受到挣扎,强有力的挣扎。



    双臂猛地提起鱼叉,一条足有50公分长巴掌宽的马哈鱼在鱼叉上拼命挣扎,它不论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倒钩让它没有一点机会挣脱。



    把鱼叉甩到后面,札克张嘴咬住马哈鱼奋力向后扯,整条鱼被撕裂开,金黄色的鱼卵从鱼肚里掉落,半条鱼身体被咬掉,札克蹲在草丛里大快朵颐。



    马哈鱼肉质嫩鱼刺少,里克·艾文倒也不担心它被鱼刺刺到。



    吼!



    一只壮硕的棕熊从半山坡冲下来,它庞大的体型好像一辆坦克,它距离里克·艾文十多米的地方停下,眼睛冒着凶光,直立起来怒吼。



    牧羊犬札克弓着背冲着棕熊犬吠,它丝毫没有因为对面是一个大家伙而退缩。



    “好了——札克,不用理会它,我们去烤鱼!”



    里克·艾文鱼叉刺进河里带上来两条肥硕马哈鱼,对于不远处愤怒咆哮的棕熊他理也不理,扛着鱼叉径直走回石屋。



    天空有一只鹰盘旋,几声鹰啼,它头向下俯冲,临近河面的时候它锋利双爪探出,抓在一条鱼背上,锋利的角质深深刺进鱼身,翅膀扇动快速拔高,整个过程仅仅用了十多秒。



    棕熊吼叫两声,见人类没有理会自己,径直走向河边,立在大石头上开始自己进食时间。



    把鱼叉立在墙上,用树枝扒拉几下火堆,在灰烬里面还有一段有火星的炭块。



    峭壁上用麻绳绑着许多小把干草,一把把串联在一起用于引火用。



    屋子角落堆着干柴,一段段干柴码放的很整齐。



    干草放在火炭上,折了几根小树枝放在上面,然后就是粗一些的树枝,吹了两口气,火星亮起,一会功夫火堆燃烧起来。



    他趁着这个空隙刮鱼鳞,开膛破肚,手法不输卖鱼佬。



    里克·艾文摇头苦笑,放在15年前根本不敢想象,他一个工商管理学院毕业的硕士,几乎不会做一顿像样的饭菜的男人竟然独自在深山里生存了这么多年。



    将三条鱼收拾好,去到河边清洗后用一根手指粗树枝从鱼嘴插入,用一把精美的多用途瑞士军刀把鱼身改刀。



    棕熊已经离开,还能看到它在半山腰的地方徘徊,这头老棕熊和他是邻居。



    他回想起自己和它第一次相遇,被追着逃命,最终被扑倒,锋利的爪子把肩膀划伤,情急之下他用瑞士军刀划伤棕熊的前胸,才险而又险地逃走。



    彼此斗了三年,棕熊也逐渐不再招惹里克·艾文,它觉得这个瘦弱的人类眼里有着疯狂,而非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