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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了但群里都是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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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许红米
    最终,许红豆也没当场答应。



    其实她内心已经同意了,但闺蜜陈南星就在旁边,那磕CP的样子实在太过明目张胆。



    反倒让许红豆羞涩起来。



    好在第二天,许红豆又来到了工作室。



    这让惆怅一整天的林敬霄激动万分。



    这种心情谁懂啊家人们!



    一个长得像神仙姐姐,声音像神仙姐姐,哪怕名字不一样了,但谁又能否认,她不是神仙姐姐呢。



    好不容易遇见,又有能力的同时,试问,哪怕不是神仙姐姐的粉丝,谁又能拒绝一个与十七八岁的神仙姐姐长相一模一样的人接触呢!



    反正林敬霄拒绝不了。



    匆忙赶到会客室,脸上的笑容根本就没下来过,哪怕发现会客室中不止有许红豆一人。



    “你好,我是许红豆的姐姐,许红米。”



    两人握手,刚坐下林敬霄便有预感,只要说服她姐姐,签约就跑不了。



    而且,她姐姐估计也有签约的倾向,不然今天也不会来这里走一遭。



    果不其然,两人互相客套几句,许红米便开始询问起签约条件。



    对此,林敬霄自然拿出十二分的诚意。



    直接拿出小有名气的艺人合同。



    许红米越看手中的合同越皱眉,让一旁安静的许红豆胆颤心惊。



    她一方面渴望成为明星,一方面又担心合同里有什么苛刻的条件。



    心里正七上八下呢,许红豆粗略的看完合同,随手放在桌子上,疑惑道:“林……总,我这么称呼你没问题吧,这合同不对吧?”



    完啦!



    许红豆悬着的心死了。



    昨晚姐姐就火急火燎的来了北京,自己便把发生的事情和她说了一遍。



    本以为姐姐会为她高兴,没成想迎来的却是嘲笑,还说什么资本家哪有心善的?哪个不是签约前好话说尽,签约后直接变脸。



    真信了资本家的鬼话,就等着给人家当牛做马吧!



    许红豆据理力争,毕竟她见了林敬霄本人,感觉他人挺好的,说话和和气气,哪怕自己误会人家了,人家也立马表示出歉意。



    怎么在姐姐嘴里就成了资本家?



    唔,虽然人家开了公司,那……那也是人民企业家啊!



    如今看来,天下乌鸦一般黑,明星当了资本家,也改不了吸人血的臭毛病。



    感觉错付的许红豆突然听到许红米下一句话,那颗死去的心又剧烈跳动起来。



    “这条件也太好了吧!我可不认为我妹妹值这个价。”



    说着,还翻动合同。



    指着其中几条,眼神示意林敬霄给她个合理解释。



    林敬霄低头看去。



    嗯……



    基础工资七千+,详细的培养计划以及投入多少资源。



    乃至配备助理,提供更好住宿条件以及交通问题都详细写明了。



    刚想解释真诚的解释几句,但又想起剧中许红米的性格。



    她可不是一个感性的人。



    或者说,除了家人,她不相信这世上会有人这么大方。



    如果有,那后面肯定有陷阱等着跳呢。



    当即思路一变,拿出拍MV的演技,故作一脸迷茫道:“啊?这条件很好嘛?我当年签的也是这个啊。”



    许红米:“……”



    张了张嘴,她手指不着痕迹的往下点:“我说的是这一条,十年会不会太长了?”



    许红豆:……



    好搞笑啊,怎么办?



    别的条件林敬霄都可以谈,唯独年限不能变。



    前世普通人一枚,至今还没完全转变,他可没有周董的适应能力,从出道时候的羞涩到后面的应对自如。



    依旧保持普通人心态的林敬霄,不自信自然也存在。



    所以他特地搞了个十年期限,还鸡贼的写上期限内不能谈恋爱~



    他就不信,十年还拿不下!



    嗯,和老板谈恋爱那就没问题了。



    他不否认他是个双标怪。



    “你是指十年内不准谈恋爱嘛?”林敬霄故意曲解道:“保持单身更容易获得粉丝们的喜爱啊,要是等未来事业稳定了,也可以视情况而定嘛。”



    “我是说签约年限,十年会不会太长了,十年后我妹妹都快三十了。”许红豆也不拐弯抹角,直截了当。



    眼看糊弄不过去,林敬霄只得拿出资本家的套路:“其实并不长,你看啊,你妹妹今年才大一,我不可能马上让她投入工作吧?最迟也得上完大学,这就四年过去了。”



    “四年内她不可能兼顾学业的同时再接受专业培训吧?我又要花一两年培训她。”



    边说边掰手指的林敬霄继续道:“这就只剩下四五年了,而且她也不可能一出道马上就赚钱吧?哪怕是我也是第二年才开始给公司赚到钱的。”



    “你瞧,乐观点也只剩下三年了。”



    “你说,我前期花七年时间培养她,她为我赚三年钱,这过分嘛?”



    一套偷换概念丝滑小词儿说的初入社会没几年的许红米哑口无言。



    尽管她觉得哪里不对,但还是下意识的接受了林敬霄的计算方式。



    干脆跳过这条,转而问起别的条款。



    只要不改年限,其他林敬霄都无所谓。



    两人又在条款上聊了一会儿,总算达成初步意向。



    许红米很满意,她觉得自己为妹妹争取了更好的条件,虽然她压根没怎么争取,人家条件本来就很好。



    但谁让她是红豆的姐姐呢。



    自家这个妹妹也是傻人有傻福。



    没出社会前,许红米也认为自己天命不凡,挣钱不是有手就行?



    开什么玩笑,!月薪两千?狗都……



    好的老板,两千就两千!



    普通人想要有钱,也只有三个办法。



    1:飞来横财,比如彩票中奖或远房亲戚遗产,家里挖出石油都能不算,那是国家的。



    2:杰出的能力,获得高薪工作,比如最近网上很火的打工皇帝。



    3:投资,创业。



    这三条,怎么看自己妹妹都不符合。



    没成想时来运转,十一期间出去兼个职都能遇到贵人。



    是的,许红米认为林敬霄就是她妹妹的贵人。



    因为当明星在她看来,完全可以看成高薪行业。



    远的不说,眼前的林敬霄他去年的收入差点就上了服不服的榜单。



    自家妹妹哪怕没有他现在的成就,混个零头也是好的。



    最终许红米带着许红豆离开了,他们约定了明天再见。



    她还需要和家里说明现在的情况,并且找个专业律师看看合同中有没有陷阱。



    好多事需要处理呢,不可能今天就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