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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异界卖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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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狼王!
    虚空中传来隐约的狼嚎,像是在回应着他。



    很快,数量众多,且毛色杂乱的犬类凶兽就从巷子的尽头冲了过来。它们中大多数都是被遗弃的“前御兽”。



    既有高大的,形象类似藏獒、德牧、草地笨这样的大型犬,也有如大黄、铁包金、下司、狼青、白土松这种样子的中型犬,和最多的长得像雪纳瑞、柴犬、博美、法斗、泰日天这样的小型犬。



    数了一下,今天来这里的总共有36只,实力都处在F级,比昨天多了八只。



    蒙损注意到的是其中有一些毛色油亮,体态肥硕健壮的个体,它们数量不多,在一众不修边幅,毛发打结、粘连,甚至到了多出几条“尾巴”的犬兽中如同鹤立鸡群,一看就是家养的。



    蒙损忍不住道:“好家伙!昨天明明还没有,一天的时间,还把有主的御兽给策反了是吧。”也只有贫民区,才能允许生存和容纳下这种数量的流浪犬群。



    不过话说回来,这些狗子的聚集,暂时和蒙损体内的气息并无关联。它们未经改造,还是这个世界的纯粹生物。



    至于听话的原因,是蒙损明煌狼冬至在成为诡异后,诞生的特性,叫做“狼王”。这个能力和小呆的“F级掌控”有点类似。



    只不过,这个特性仅能对犬科犬属的凶兽以及御兽产生效果,能够使绝大多数犬类凶兽产生敬畏,并将其慑服。



    “狼狗不分家,上辈子二者的基因组相似度,可以达到百分之九十九,是同一物种的不同亚种,这倒正常。”



    不过开心之余,蒙损手里的狗粮恐怕就不够了。



    “买!咱不差钱。”



    蒙损之所以这样,倒也不全是大方,或是出于喜爱以及恻隐之心。实际上,这些狗子们对他来说有着大用。



    虽然低阶御兽,堆数量没有太大的意义的,这是由于高级别的御兽体内能量充盈,会在身体以及体表形成各种各样的影响,有点类似元素化、以及能量场。



    例如说当野外形成凶兽潮的时候,被兽群裹挟的低阶凶兽,最开始就会被兽潮先一步自我淘汰。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像这些流浪犬或是尖牙老鼠就没用了。



    御兽说难听点是工具,说好听点是战友和伙伴,但不管怎样,善用的人总会找到使用它们的办法。



    这些流浪狗,蒙损借助那些被他杀死的放高利贷人员的遗物,让它们熟悉气味后,替蒙损打探那伙人的地盘情况。



    对方所在地的信息,是由冬至这个高利贷团伙前御兽提供的,附赠那伙人的背后势力情况,尽管明煌狼因为转化成诡异有些疯狂,但大致内容还是有印象的。



    但到这一步,蒙损还需要知道具体的潜入以及撤退线路,包括敌人如何换岗、守卫布置如何、组织结构、首脑的活动规律、弱点与软肋等等,如此才好下手。



    对方想要杀他,虽然因为成员的死亡暂时没有更进一步的行动,但蒙损压根不愿意或者不可能等待对方的怜悯,非得把敌人扼杀在摇篮里不可。



    这点上蒙损打定主意,也不惜一切代价。



    “这伙人手段残忍,不知道搞得多少家庭支离破碎、妻离子散,我这也算为民除害了。”



    蒙损心中想道。最重要的是,他板上钉钉要晋升超凡,可他本身只是个普通人,理论上根本没有晋升的潜力或者说资格。



    加上原主除了学校外,压根没有和超凡接触的渠道,这就让继承记忆的蒙损,自己也不知道具体的究竟是该怎么进阶、怎么修炼,网上搜出来全是一些捕风捉影的信息。



    仿佛只要你有资质,晋级就跟吃饭喝水一样,没有就一辈子不要痴心妄想。



    这让蒙损如何能够甘心。



    “这股势力里有不少的御兽师,或许能够逼问出一些信息来。”



    最重要的是,要快!不动则已,一旦出击,必须以雷霆手段出手!绝不能给城市官方,和其背后保护伞的反应的时间!



    蒙损只是普通人,一旦让对方察觉到他是普通人这个弱点,绝对会被集火,或是被官方俘虏后抓去切片。



    蒙损出去一趟,很快抱回来一大袋没开封的狗粮,手里还大包小包的提着塑料袋子。



    最大的一个套了两层的红袋子里,装满了狗罐头和冻干。另外的小号透明袋子,里面则是一根油条、豆浆,和两个鸡蛋。



    原主不太爱惜自己的身体,父母死后茶不思饭不想,饭也不正常吃,导致蒙损昨天洗澡的时候,才惊觉自己的身形又瘦又干,脸上写满了疲惫,头发凌乱,眼窝也有些凹陷。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蒙损深知要把自己的身体保养锻炼好才行。



    “吃吧,好吃就多吃点,事成之后还有更多的好吃的犒劳你们。”



    蒙损将罐头打开,倒扣在早已被各种力量凌虐得千疮百孔的劣质地砖上。没有多余的狗碗给它们。



    但好在些许泥土和细菌,伤害不了御兽的肠胃。



    这些家伙平常饿了就翻垃圾堆,渴了都是喝坑洼里的污水。



    蒙损又分别派发鸡胸肉冻干。狗子们居然自发的、秩序很好地排起了长队。



    这个时候,有一只长得很像“大不列颠潦草土狗”刚毛猎狐梗的小狗,快走几步,前爪扒拉到了蒙损蹲着的腿上,用湿漉漉的双管猎枪(鼻头)指着蒙损。



    蒙损见状,适时的侧了侧头,压低脑袋,立即就听到小家伙在自己耳边嘀咕起来。



    “汪汪!”



    好吧,蒙损压根听不懂狗语。更不像御兽师那样,有着兽语精通之类的能力。



    但蒙损有自己的办法,冬至此刻就很好地成为了翻译官。



    “嗯,嗯嗯,你是说,你知道有一个狗洞,可以直接进入对方的势力核心?”



    “汪汪!”



    蒙损眼前一亮:“很好,如果行动成功,我记你一功,狗罐头管够。”



    郑重许诺一番,说着蒙损伸出了手,抚摸了一下小家伙的后背。



    要是换别人,这样子抚摸陌生的流浪狗,保不齐早就喜提狂犬病一位,或者骨科缝合一位了。



    但蒙损是谁,老大的老大,简称老老大……呃。



    好吧,其实是因为冬至就呆在蒙损的身边。也就是说,蒙损处在狼王“光环”的范围内,此刻哪怕是神经质、或是患有狂犬病的狗或者狼,有冬至压着,都无法伤害到他。



    刚毛猎狐梗属于中小型犬,之所以叫“刚毛”,是因为它们的被毛看起来不平整,毛发扭曲、浓密,且呈金属丝质地,触摸时感觉粗壮、生硬,犹如椰子的纤维。



    但摸久了手感还挺好,摸得上瘾,蒙损直接把小狗抱进了怀里继续撸。



    四脚离开地的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