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联盟的政体构成:
由四名议员组成,分别为东方联盟议员,岚自治领议员,狼自治领议员,狮自治领议员,同时自治领议员承担该自治领的领主,议员也又被东方联盟攻占前的该地领主担任。
所以联盟是由东方联盟攻占的大秦领土,狼,狮,岚原有的四大国构成的松散联盟,仅有咸阳协议作为唯一的书面文件。
咸阳协议:
东方朔在攻占四大国后定下的协议,包含了大总督选举制度(即每一名议员选出候选,来到咸阳统一决出最后的胜者),各自治领制度(保留大部分自治权,仅在名义上听命于东方联盟),互不侵犯制度(顾名思义,互相不能攻伐,领主若这样做,将受严厉惩罚)
第一代大总督:东方朔
第二代大总督:东方寒
第三代大总督:弗兰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