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雨滴打在树叶上时,会发出清脆的声音,所以,当下雨的时候,世界总是很吵,即使是清脆的声音。
我讨厌下雨,我讨厌阴天,我讨厌晴天,我讨厌这个不合理的世界,它的玻璃罐里装满了我的回忆,当装在玻璃罐里被摔碎后,突如其来的情绪只会让我窒息。
它告诉我,记得要忘记。
这一天,又下雨了,我坐在自己的咖啡馆里,喝着我自己煮的咖啡,但是手不听使唤,原本握得紧紧的咖啡杯却从手中滑落,玻璃撕裂的声音和雨声相附和,好似嘲笑。
对,这个世界一直在嘲笑我。
关于那座城市的玻璃罐早已被我摔成渣子,但是一闪一闪的玻璃渣子却折射出我的全部回忆,这是我无法忘记的东西。
我的咖啡馆开在一条死胡同里,这里很少人来,如果我隔壁不是中医所,估计一个人也不知道这里有家咖啡馆。
我前些阵子问老中医为什么要把店开在一条死胡同里,他意味深长地说,他希望病人能在死胡同里折返,这就足够了。
他反问我,我只是浅浅地回答,我喜欢安静,我想要安静。
“小伙子,哪里人?”
一天,我靠在咖啡馆的落地窗旁,正好碰见正在抽烟斗的老中医。
“天津的。”我吸了口烟,淡淡地说。
“我孙女也在天津读书。”他吸了口烟斗。“怎么?一个人跑南京来吗?”
“一个人。”我看着我的咖啡店,没有过多的语言。
“是和家里人闹矛盾了吗?”他有些疑惑。
“您别问了,不是什么大事。”我猛的吸了口烟,将剩下半根烟掐灭,随手扔进一旁的垃圾桶。
当我打开咖啡馆的玻璃门时,那早已被我摔成渣子的玻璃罐又渐渐折射出我的回忆。
四年前,我跟我的女朋友在共同奋斗,争取在结婚前把房子的首付给赚到,我们每天都很努力地工作。我记得每次下班我都会买两根棒棒糖,一个给她,一个给我。
因为我希望味觉能缓解这一天的疲劳与不满。
我们是在大二时认识的,当时我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学校的花园里,她当时在种花,而我,只是来花园等我的朋友。
我当时无聊,看着绿油油的灌木丛,坐在长椅上看手机,然后她就过来找我搭话,问我她种的花好不好看。
那是一丛紫色的喇叭花。
后来我们感情逐渐升温,情窦初开的我下定决心追她。
说来也好笑,我们拉扯了许久,最后才发现她也喜欢我很久了。
这些年,旅途中的许多喜怒哀乐在我们的心里融化,我们经历了很多,有过无数次的争吵,因为冲动冷战了无数次,就是没有相互抛弃,因为我们各自心里都明白,都还是爱着对方的。后来每次都挠挠头和好,那尴尬的笑容,是那种我对不起你,你对不起我的那种。
我们一起淋了多年的雨,每一次在避雨的屋檐下,我摸摸她的头,她对着我笑。
她终究背叛了我,没有理由,没有前兆。
她对我说,十塘,我好像突然不爱你了。
我很慌张,说,对不起,我改,你说我哪做的不好,我改。
她说,你没错,是我的问题,我爱上我的上司了,我想上进,对不起。
话说回来,那个晚上,夜真的黑的渗人,我还有很多话没有讲,她却离我而去。我的心在滴血,等到哪天我的血液干涸了,也许我就会释怀了吧。
也许我真的哪里做得不够好吧,也许我们两个真的不合适,可能我没发现,她发现了。
她是外省考到南京的,我上的是本地的大学,她离开了那座城市,我没有多想,那里充满了我跟她的种种回忆,果断离开。
我在店门口又点了一根烟,用力吸了一口,半支烟瞬间变成烟灰,结块落地,而我的思绪也随着吐出来的烟雾渐渐飘走,直到消散。
我推开店门的同时,老中医那边来了客人,我没有往那边看,只是默默地走进自己的咖啡馆。
我坐在柜台那边,从抽屉里拿出一本外国文学,右手撑着脑袋,低头看了起来。
过了多久,咖啡馆的门被推开,拴在门上方的几个褐色铃铛响了起来,我知道有客人来了,但我的目光没有离开那本外国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