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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2013,创建战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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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给我干哪来了
    “卧槽!这给我干哪来了!”张博乐使劲甩了甩头,不可置信地看着眼前的一切。



    明明自己刚还在深夜的卧室里和别人聊天,可是这里却阳光普照,他眼前没有电脑,也没有那块莫名闪烁的屏幕。甚至此时连他的身体都不再是坐在椅子上,而是站在一架巨大的拱门之前。



    张博乐的视线顺着拱门向上而去,那上面似乎写着几个大字。



    张博乐定睛一看,“‘南上开大学’.......!这不是我的母校校门吗?卧槽!怎么回事!给我干哪来了?”张博乐又一次忍不住大声喊起来。



    路边本来行色匆匆的学生们瞬间纷纷对张博乐投来异样的目光,有些还低声偷笑道,



    “快看快看,那个学生好奇怪,哪个学院的?”



    “看着像是个学长,该不会是期末考试全挂了,精神崩溃?”



    “那还真是经不起打击,我们学院有个博士学长,延毕四五年了,人家还天天嘻嘻哈哈的。”



    “啊?四五年啊?多大了啊,不得30岁啊。这个学长看着应该没那么大吧,感觉最多大四大三的样子......”



    听到这些议论,张博乐心中有苦说不出,恨不得大声对他们喊道,“我才不是延毕生!我都整整毕业9年了!”



    可是,现在的他一点争辩的心思都没有,大脑飞快地转动,他必须尽快弄清楚在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只见张博乐原地做起了一些奇怪的动作,引得刚才那些本来只是议论的路人们都忍不住停下了脚步。在他们的视角中,此时的张博乐就像一只胡蹦乱跳的峨眉山猴子。



    “诶诶诶,看,他抽自己耳光干嘛?!”



    张博乐喃喃自语,“不是做梦。”



    “好家伙,他在自己身上找什么呢?咦~好恶心,怎么还在自己身上摸来摸去的。”



    张博乐继续喃喃自语,“我没变,这还是我。”



    “快,快快,拍下来发群里,哈哈哈,叫宿舍里的哥几个也看看。”



    张博乐仍然喃喃自语,“完了完了完了......”



    ......



    一顿折腾以后,张博乐终于停下所有奇怪动作,弯下腰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他似乎明白了一些事情。



    一滴豆大的汗滴从他额头滚落,正好滴落在他手心中所握着的一款手机的屏幕上。



    他的双眼死死盯着这部手机。



    这是一部黑色的三星Ga-S4系列手机,按道理来说这款手机应该很久之前就消失在市场中了,可是他手中的这部却还是崭新的。至于张博乐为什么能这么迅速地认出这款手机的型号和生产年代,他只能在心中苦笑道,



    “我怎么能认不出来,这明明就是我上大学后的第一部智能机啊!老天爷,你是在给我开玩笑吧!”



    此时此刻的他,终于明白了这既不是做梦,也不是幻觉,更不是他发了神经,他得出了一个他无法相信又不得不相信的结论。



    “我特码穿越到十年前的我自己身上了!”



    简单来说,他回到了过去。公元2013年的夏天。



    张博乐呆呆地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就好像一部因高温烧毁核心而宕机的机器。



    这种事情,即使万分确认,但他却还是无法在一瞬间相信。



    真的?假的?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接下来该干什么?......无穷无尽的问题就像一条奔涌大江上的无时无刻不冒起的泡沫,一个接一个地不断拍击他的大脑,使他无暇思考。



    帝都的夏天是很美的,虽然远远比不上它的秋色。



    现时正是草长莺飞,烈日值空。



    一阵来自千里外荒原的劲风,穿越过重重的草场和山脉,此时正在校园中再穿越一片又一片宽厚的银杏树叶,引得一声声沙沙。那阵曾经荒凉而冷冽的寒风,打在人脸上时,已化作一缕清凉的微风。



    当这缕清凉的微风拂上张博乐那热得冒汗的脑袋时,他突然像从梦中惊醒了一般,下一秒,他撩起腿跑进了校园。



    他根本不需要问路,也不需要认路,他的一双腿在校园中如同一匹老马般,自动带他走过大道,穿过小径,爬上楼梯......一块刻着409的牌子出现在他眼前。



    张博乐的心跳得好快,呼吸都快要停止。他忍不住伸手推开那扇门。



    他怎么可能忘记呢?这可是他住了整整四年的宿舍啊。



    不对,是七年。张博乐想起来了,他拿到这部手机时,正是大三要结束的时候。他掏出手机,看了眼上面的日期,果然,现在是2013年的6月29日,这时的他已经要结束大三学年,马上放暑假。



    “咦,我记得三星不是Samsung吗?怎么我这部是W开头的,买到假货了?”可是,还没来得及细想,张博乐顿时被眼前的景象引入回忆中。



    还是那个乱乱的宿舍。被塞得到处都是的脏袜子,横七竖八到处挂着躺着的外套短袖,一摇就吱嘎作响的架子床,满是水垢的洗漱台,已经脏得只能隐约照见人影的镜子,还有一张堆满了书本、空零食袋、水杯的脏兮兮的大排桌静静地挤占在本就逼仄的地板上。



    就连空气中弥漫的味道都熟悉得无法再熟悉了,本来该无色无味的空气里面夹杂着半分腐败的臭味,半分刺鼻的橙子味空气清新剂,三分汗臭味,一分隐约的烟草味。



    “唔!叻哥,考完......回来了啊?”一句好像是被人从一张塞得满满当当的嘴巴中挤出来的话,把张博乐从回忆感慨中抽离开来。



    只见进门的左手边,一个白白胖胖的大个子正狼吞虎咽着,他靠在床上一张小小的方桌上,左手拿着一个被咬了半口的汉堡,右手握着一小截剩下的老墨西哥鸡肉卷,身下还有一大瓶可乐。因为他是羊城人,所以把张博乐叫做“叻哥”。



    “我靠!王路,想死我了!”张博乐两眼一亮,伸开双臂,老鹰扑小鸡般扑向那王路,一边使劲地拍打着王路,一边哈哈大笑。“这么久不见,你还是那么爱吃!”



    俗话说,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故人相见,张博乐只觉得胸膛滚烫滚烫的。



    王路被吓了一跳,赶忙一面扛着张博乐,一面竭尽全力地保持着双手的平衡,不住地把两手的食物拼命塞进自己的嘴里,终于在他吞下最后一口之后,才一把把张博乐推开。



    “诶,吃完了吃完了,你抢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