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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星是我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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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对比
    盛南这段时间写的昏天暗地,杂事一概不过脑,差不多就是无情的打字机状态。



    今早去报刊亭买回星火的杂志,看见封面上四个闪亮的字【流浪地球】,才知道这期的封面故事是李白榆写的。



    “我还以为你知道。”



    于冬嘴里嚼着油条,“白榆的故事写得那叫一个好看,我都....”



    “你看了?写的啥?”



    盛南冷不丁问了一嘴。



    于冬低头,撕咬一大口油条,假装在吃东西不说话。



    他也没看。



    恰好李白榆进门,盛南招手,“过来看看,白榆。”



    瀚海和星火前后脚发刊,就隔了一天,为了解竞争对手的实力,她不得不花50元贡献了一份销售额。



    50元,比星火贵了三倍还多...



    但光从外观上看,星火确实差了人家一截。



    先看整体质感,瀚海有五十页,封面请了专业机构设计,大胆采用了离经叛道的撞色,能成功从书报亭脱颖而出,把购买者的注意力锁定在自家杂志上。



    相比起来,星火就寒酸了很多,还在采用二十年前绿底白字设计,科幻感不足,封面像是哪家超市在大甩卖的传单,而且还是没人去的小超市。



    于冬叹了口气。



    没办法,杂志社请不起设计,都是沿用老版封面,想着卖个情怀。



    情怀确实卖到了,杂志社三分之二的购买量都来自于老顾客,但也限制了边际市场的拓展。



    年轻人知道星火,可根本不会有购买欲望。



    再看质感,瀚海的杂志采用铜版纸,摸上去丝滑,印刷像素点细密,字迹图案清晰,用的油墨能在光线下衬出光泽,单是一页的成本就要五毛左右。



    星火采用的是铜版纸的下位替代品,杂志纸。



    虽然也是铜板纸的一种,但纸张克重,硬度,都差了好几个档次。



    单页成本不过两毛,这点于冬最清楚了,当初谈价的时候被印刷厂老登灌了不少酒,导致他至今看见酒就怕。



    “咦,这怎么还有个卡片。”



    于冬把瀚海杂志翻过来,背面用不透明的塑料小袋封着一个硬纸小卡,不知道是什么。



    于冬把塑料袋撕下,打开包装,一张亮闪闪的签名照掉了出来,名字龙飞凤舞的,看不清,但人他好像很眼熟。



    “这不是封面那个大V吗?”



    他说。



    瀚海请了社交媒体上小说版块的大V写稿,这些大V早早就走在台前刷脸,不少还经常上综艺节目,可以说他们和传统型作家已经有了区别。



    这位就是其中之一,全网坐拥三百万粉丝,一半是其综艺粉。



    细看一下,小卡的右上方还标着‘A’的字样。



    “居然还搞这套。”



    于冬对这个小卡既视感很强烈,这不就二次元的谷子吧唧那类玩意,专门用'SSR、SR、S、A、B、C、D'来区分不同造型,以达到抽卡的效果。



    “点子有点扎手啊。”



    还没看内容呢,瀚海杂志的外观加抽卡机制,一套组合拳下来就让于冬有了购买的欲望。



    对手很残忍。



    “早知道把我兄弟白榆也印上去。”



    为了不灭自家威风,于冬拍了拍李白榆的肩。



    “别闹。”



    “我没闹,真的,你说呢盛南?”



    “嗯...”



    盛南真的在考虑这件事,“白榆换换穿搭,整个发型,完全比其他人帅出一个档次,我觉得可以。”



    “.......”



    李白榆有点臊。



    “那我呢?”



    于冬迫不及待地拗了个姿势,展示肱二头肌。



    盛南捏起两个手指,挑眉道,“你呀,你和白榆比,就差亿点点。”



    “我很讨厌你。”



    于冬不再自讨没趣,只能翻开杂志看故事。



    销售就像一场考试,外观是理论,故事是实操,理论占比百分之四十,内容占比另外百分之六十。



    外面再怎么花里胡哨,最终还是得看故事的。



    首当其冲的,就是看封面故事了。



    这一般在整本杂志的中段,作为吸引读者的钩子。



    三人一路看下来,内容都还算不错,纵使比不上盛南的笔力,但也差不了多少。



    主要是噱头。



    社媒大V写故事,最重要的是把噱头拉满,三句话就让人想看。



    “啧。”



    看完封面故事,于冬咋舌,“按百分制来打分,瀚海的内容能有个七十。”



    虽然不是很高,但综合起外观设计分一起算,整体杂志能达到85以上。



    “如果这品质继续保持,能带动纸媒起死回生也说不定。”



    于冬说。



    这就不单单是两家竞争的事儿了,而是关乎整个行业。



    看得出来,瀚海有在用心,下了大功夫。



    把对家杂志放一边,再拎起星火,三人忽然觉得...



    呃...



    不是那么想看了。



    就像是刚从豪华邮轮下来,又坐上了漏风又漏雨的小破渔船。



    盛南很直接,按着目录翻到了李白榆的故事所在,“就看白榆的吧,其他不必看了,不是我写的就是老陈写的。”



    得知李白榆的稿子成为封面故事,她还是比较惊讶的,她本以为会是老陈或者自己,二者选其一。



    “流浪地球。”



    于冬念了出来。



    他没细看过,只是统一按老陈要求把稿子转给了杂志社,把控版面和布局的问题。



    “要不我念念?”



    “行。”



    “别....!”



    两票对一票,李白榆落败。



    “我兄弟第一次写书,必须念!”



    于冬笑嘻嘻的,开始念第一句:



    “我没见过黑夜,我没见过星星,我没见过春天、秋天和冬天....”



    李白榆听得直冒鸡皮疙瘩,就像在大街上被人念出QQ空间签名似的。



    “我得去阳台躲躲。”



    不由分说起身,推开二人跑到外面躲着,他打算等于冬念完了再回来。



    两万字得念半个多小时。



    李白榆在阳台躲着刷手机,看家里有没有进人,没看见就关掉,过一会接着看。



    一旦有消息提示,他就会猛地拿起来看,发现是骚扰短信后,又兴致恹恹的关掉。



    办公室里,于冬起先还是笑着念,结果越念越认真,盛南也换了副姿势,反坐在椅子上,眉头紧锁,用大拇指顶着下巴,认真听。



    半个小时后,于冬念下最后一句话时,缓缓看向阳台上,沐浴在恒星辐射下的李白榆,眼里都是敬畏。



    他好像看见了一位....



    大!作!家!



    由不得自己内心所想,于冬脚一软,滑跪至李白榆身旁,抱着裤腿喊道:



    “爹!!教教我吧!!我也想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