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准备好了吗?”
胥舟坐在副驾驶,拿着对讲机,语气清晰地问道。
“2号车没有问题。“
“收到,3号车也没问题。”
“好…那么我再最后重复一遍,第一个休息点离目前的入口很近,今天我们应该不会在路上花费太长的时间,记住,一定要与前车保持适当距离,即使没有突发状况,各车也要每15分钟向我汇报一次情况。”
“如果与前车失散,请大家暂时不要随意下车,特别是单独一人下车,将车停泊在原地等待救援,必要时候使用照明弹,如果一小时内仍然没能与其他车辆会合的话…请积极自救,想办法自行完成旅途。”
“以上,大家还有什么想要补充的吗?”
“2号车没了!”
“3号车没!”
“那么好,我们现在出发,由我们的车打头阵,2号车,3号车注意跟上。”
看着胥舟如临大敌地把对讲机放回腿上,李念仍然没有一点实感,还像是在做梦。
王皓…张仁杰,他们真的被处决了吗?
不…不能再去想这些事情了,脑袋里本来就一头乱麻,这样只会更乱…
他闭上眼睛,决定还是将重点放在当下自己身上比较好。
这十二个人总共被分为了三组,李念所在的九座商务MPV是1号车,也是人最多的一辆车,总共五人。其他两辆车,即2号车和3号车分别是他之前在路边看到的四座小轿车和房车,上面各有三人和四人。
说实话,李念并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分。
总之,他们的1号商务车跑在最前面,负责开路,2号小轿车在中间,最后由3号房车殿后。
其他车的具体情况他并不是特别清楚,但他所在的这辆豪华商务车一共有四排座椅,除了最后一排是三座以外,其余每排都有两个座椅,五个人不过只坐满了一半左右,所以空间还蛮宽敞的。
司机是刚才第一个跑到绑匪严墨车前打招呼的那个女生,她负责开车,而备用司机胥舟则坐在副驾驶指挥车队。
第二排,也是这辆车除了正副驾驶座以外第三个车门所在的地方,紧挨着车门的那个座椅属于疯子绑匪严墨。
第三排,则是李念所在的位置。
至于最后一排…最后一排全被一个人占了。
那里躺着一个吊儿郎当的家伙,最显著的特征是把自己额头上一缕头发挑染成了蓝色,看起来也像个大学生,只不过不是正经的那种。
李念自从上了车就没看见他坐起来过,一直躺在那里玩手机,还开外放,不停地发出噪音,因此,李念给他起了个外号,叫“潇洒哥”。
其实本来想叫非主流哥的,但非主流是三个字,比较拗口。
十月份的阿卡姆已是晚秋,2号公路边上的植物光秃秃的,因此车窗外的景色十分单调,到处都是一片灰败的景象,没有任何观赏价值,再联系到自己此刻的处境,如果不是想要找到向外界求救的机会,李念真是一点往外看的心情的都没有。
期间,他试着拿手机打过好几个电话,但每次都听到“您已在服务区外的提示”,为了省电,只好暂时作罢。
就这样,天很快就黑了下来,车里除了每十五分钟响起一次通报的对讲机以及潇洒哥那边发出的游戏噪音以外,再没有其他声音响起。
似乎所有人都失去了交流的欲望。
旅途进行的还算比较顺利,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路况越来越坏,路面能见度越来越差,车毫无意外地变得更难开了。
在车上几经颠簸,李念听通报听到都快吐了,就在他的难受程度快到达极点时,终于听到胥舟下达了指令:
“2号车、3号车请注意,第一个休息点到了,今晚我们就在这里过夜,至少还要再开三天才能到达目的地,请大家好好保存体力。”
“收到。“
“收到!“
得到回复后,他们的车从大路拐进了一条通向森林内的小路,从车窗内往外看,小路的尽头是一个空旷的停车场,里面零零散散地停了几辆几乎被灰尘淹没的车,有的车门被人拽掉了,有的窗户破了个大洞,样子十分凄惨。
除了这些废弃车辆以外,这里还有一间倒闭的小卖部废墟和一间看起来意外体面的公共厕所。
呼,屁股都坐麻了,等车终于停稳,李念深吸一口气,看了眼快要没电的手机,已经是晚上八点半了。
开了两个多小时吗?唉,他都已经失踪了那么久了,怎么还没有人来救他…
等等,已经两个小时了?
李念突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也是一个他早该意识到的问题。
阿卡姆镇距离列王港最多也就需要三个小时的车程…毕竟是隔壁市嘛,近的很。
…但为什么胥舟刚才却说至少还要三天?
为什么先前短信任务里给出的时间是四天内必须到达?
如果所谓的黑船俱乐部确实存在的话,那这时间未免给的也太宽松了。
不等他想明白这个问题,车上的人已是鱼贯而下,他赶紧也跟了下去,早就迫不及待地想要下车活动活动了。
在下车前他还特意观察了一下,似乎没有人特意注意他的动向。
难道他真的没有被绑架?李念感到有些迷惑与恍惚。
外面还挺亮,几辆车的车灯在这片更像是林间空地的停车场内交相辉映,借着这些光亮,他发现这些人脸色个个都很难看,阴的都快能拧出水来了。
几乎所有人在下车后都一脸严肃地聚集到了3号房车的车轮后面,在低声窃窃私语着什么。
“怎么了?”
李念好奇地挤了过去,就看到潇洒哥正蹲在那里,拿着一根树杈子往车轮底下捅。
他似乎用树杈挑出了什么红红的东西,像某种血肉,还在拉丝。
看来3号车压到了什么动物,李念的鼻子抽了抽,随着越来越多的红色物质被树杈从车轮底部抠挖出来,他闻到了一股浓郁的铁锈味。
不管那东西生前那是什么,现在都被碾成了肉泥。
这种情况还蛮常见的,他放假期间坐车出去郊游的时候经常能看见路边被撞死的野鹿,没办法,这边生态环境太好了,森林和草地很多,鹿都泛滥了。
在潇洒哥的不懈努力下,又有一团像女人头发一样的东西从轮毂之中掉了出来,湿漉漉的,中间好像还夹杂着一些碎肉,引起了围观者们发出一阵阵不明显的作呕声。
有点恶心…什么玩意儿啊…
忽然间,人群里有人惊叫了一声。
“快…快看!”李念抬头一看,叫出声的正是他们车上当了一下午司机的那个女生。
她颤颤巍巍地指着一处稍远的地方,顺着那个方向望去,他脑子又开始晕了。
密密麻麻的,他们驶进停车场的那条小路上遍布着带血的车辙印,绝不是3号车一辆车就能够留下的。
在被汽车大灯照的发白的地面上,那些痕迹仿佛在一块洁白的皮肤上撕开了一道道血淋淋的伤口。
那触目惊心的伤口仍在往外渗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