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游于午夜,戏在雾中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初三暑假,我并没有过的多舒服。



    那时候,我正坐在房间琢磨乐理,父亲走进来,一股寒意兀自从闷热中钻出,令我不禁一阵寒战。



    “你姐姐她不想读了。”



    当时我和姐姐不熟,所以并不太在意。对我来说,她只是一天到晚念书的书呆子,家也没回过几次,一年里和我沟通的次数屈指可数。



    “你是准高中生了,还在搞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啊?你是小孩子啊?”父亲将我手中的纸拿起,揉成一团丢进纸篓,然后放下了一沓资料,“好好预习,争取在高一就打好基础,明天开始补课。”



    望着他热切的眼神,此刻,后脑勺刺痛得像是被石头顶住,嘴里泛起令人生厌的苦味。



    “嗯,好,我会努力的。”



    但是我只能故作此态,即使它让我感到恶心。因为我不能让父亲生气,哪怕一点都不行,即便他只是些微不悦,那也会令我后悔恐惧到无地自容。



    于是,暑假浑浑噩噩地捱过去了。



    踏进高一的门槛,学校内的一切都令我感到陌生。人也好,事也好,无不让我感到深深的不安,从开学第一天以来,不知何处的别扭就困扰着我,就像日夜纠缠不休的噩梦一样。本以为高一能松一口气,可是父亲说不能落后于人,补习班依旧继续,持续三年。



    过了一段时间,我终于得出结论——高中和青春是一幅画,画的是别人,翻过来看,那其实就是张白纸而已。



    分科过后,分给我同桌的是个女生。她并不爱说话,只是一个劲埋在书本里读书,成绩也是班上名列前茅,是个妥妥的学霸型人物。除此之外,她很爱干净,也很朴素,而且相貌也是清秀可人,不可不谓之完美。



    我有些失望。为什么不是个男生呢?哪怕是满口黄色笑话的,也好过一个女生啊。于是,我很识趣地和她保持了距离,毕竟我还是知道自己斤两的。



    高二的时候,我在路边看着琴行的吉他走不动道,琴行的店员认识我,知道我没钱,于是皱着眉,把窗帘拉上。我只能面对那层窗帘发呆了。



    忽然发觉隔着的那层玻璃,已经成为一堵厚厚的围墙。



    “哎,小子,过来!”



    我回过头去,那是一个坐在竹椅上的老头。



    “喜欢吉他?”



    我点了点头,他拍了拍我的肩,便当了我两年的吉他老师。



    每天放学,我都会跑到这里练一会琴再跑回家,这样下来,一个星期就可以多练几个小时琴。对我来说,这简直是上天的恩赐。很快,我的手越来越灵活,后来,他身体不行了,便把自己的电吉他送给我,还专门给我他家地下室的钥匙,让我在那里练琴。地下室环境阴暗潮湿,时不时有老鼠蹿过,但有电,有效果器还有音响,对我来说就足够了。



    在学校元旦汇演之前,我便迫不及待地报名唱《长城》。我负责电吉他的部分,而其他的没人愿意搭伙,则用伴奏代替。虽然我演奏没毛病,但我唱功很差,途中破音了几次,唱完嗓子还哑了。最后,也许是学校回过味来了,反手向父母控诉了我的恶行,还将我打为反动派。于是,回家后我挨了一顿毒打,几天内身子直不起来。



    但是我并不后悔,一边挨着皮带的打,一边在心中腾起火焰一般,他打得越狠,我越快活。



    这场汇演后,班上人针对我讨论了几天,但由于我是被批评的一方,所以总归没有好脸色给我,好在不久后,风波就平息下去,然而,一张上课时推来的字条。让我倒吸了一口气。



    “没想到,你居然还会弹吉他。”



    我转过头去,同桌她微笑地看着我。



    “是,会那么一点。”我回信道。



    “我其实也喜欢那种音乐。”



    就这样,我意外地认识了这个喜欢摇滚的优等生,她的名字叫谭青白。



    在那之后,她对我展示了自己偷偷准备的MP4,还有藏在头发后的蓝牙耳机。在我的推荐下,她手机中的音乐从几十首扩充到上百首,而她也会把蓝牙耳机借给我。



    不用多说,我对她丝毫没有抵抗力,我也开始对自己恢复了信心。



    于是,高三上学期我便只在周末练琴,其他时间都埋头苦读,就连补习班的课也会认真听。但我终究不是读书的料,最后她去了一本,我差一本线几十分,在父亲要求下报了本地一个二本。



    老头在我高考结束后那天死了,灵棚中传来哀乐,恸哭声宛若一阵阵呼号的冷风,撕开空气,在我身心上刮出几道痕迹来。即便如此,我不能送上一束菊花,不能流下一滴眼泪,也不能留下一句哀悼。



    我只能停下驻足一会。



    “在人家灵棚面前站着干嘛?”一旁的父亲问道。



    “没什么,只是想起孔子说的,‘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论语》学的不错。人家万世师表,你得多学学他的思想。”



    父亲满意地点了点头,看样子他很高兴我背书背得牢。



    不过,后来我还是抽时间出来,将地下室的钥匙交还给那家人。只可惜,老头家人对我没有好脸色看,骂骂咧咧地接过钥匙后赶我出去。自此,我也没有吉他可弹了。



    暑假期间,父亲要求我去做暑期工,我不假思索答应了。在那时,我和谭青白还会见面,我们手叠着手,开始了短暂的交往。两个月后,我终于入手了一把Ibenez,我们之间交流也越来越少,加上大学分隔两地,最后由她提出分开。



    我没有挣扎也没有挽留。谁叫自己废物,和她考不上一样的大学呢。



    虽说如此,我还是打心眼里喜欢她,对于她的一切,对于那段时间,那段记忆,甚至是挨过的打都无比沉醉。对我来说,这一切无疑如同泡沫堆积的梦一般,虚幻而轻浮。拨开这层泡沫,其本质依旧是丑陋的,仿佛一块坑坑洼洼,肮脏不堪的水泥地。



    于是,对于音乐,它对我似乎又增添了一层意味。



    我不再仅仅为了约定而弹,更是为了谭青白而弹。只要我更优秀了,哪怕从地下乐队开始,那也总会有出头之日的,而只要我能玩出名堂来,那么我就可以了却这两件事了。



    当初,大一的我如是想。



    而此刻,两年之后,她却以如此唐突的方式,再次站在我面前。她挥了挥手,就像几年前的那个夏夜,然而我却与她判若两人。



    她穿着精致,妆容鲜艳,宛若从白莲出落成芙蓉一般,而我还是几年前那个愣头青,除去满脸倦容简直是一无所有。万物俱寂,灯光忽明忽暗,照在她底色脸上映出一副笑容,恍若第二个太阳,要将夜晚驱散,将我身上一切黑暗都照亮一般。她还是那样耀眼。



    “那么,就让我们重新开始吧。”



    我惊诧地看着她。



    “我想听你的音乐,一直听,直到我老死为止,我都会想听的。”



    “别说那么不吉利的话,”我低下头去,“我不希望你死。”



    “那就这么说定咯!”



    我慢半拍地回答道:“好,好的!”



    她看了看我,挤出一个甜美的微笑,而我却苦于发烫的脸颊,像是有火烧起来一样,有些酥酥麻麻的。



    不知为何,我又希望那是火。我想,如果是火的话,我一定会很满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