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神调美利坚1982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4章 世界级演奏家
    史蒡夫的脑袋像是拨浪鼓一样。



    他说:“不可能,你已经没钱了,你已经花光了你赢到的那份,这支戒指,它价值1099美金,你不可能拥有它。”



    “我想要,非常想要~”李旷盯着史蒂夫瞧。



    是在撒娇么?



    史蒂夫打了个寒颤。



    “算是我问你借的嘛~”



    完全不同。



    LI和昨天完全不同。



    史蒂夫有点麻,他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但……考虑到自己能赢到1000美元,完全是因为李旷昨天的表现出色,那首《大黄蜂的飞行》,让那么多唱片公司的高层都眼睛发亮。



    所以,可以借。



    现在,李旷不仅花光了自己昨天赢到的赌资,以及原本在中国辛苦一年哭坟赚到的积蓄,还欠了史蒂夫一千美元。



    这可真是太棒了……



    一天的逛街结束,在第五大道的落日余晖中,李旷瞧着眼前人世间的一切,叹了口气:“这世界真美好啊,真希望能多出来看看……”



    说完。



    李旷像是低血糖一样,突然晕倒,他倒的毫无征兆,史蒂夫吓了一跳,忙过去扶住他,但马上,李旷又重新站了起来。



    他问史蒂夫:“……发生了什么?”



    “你突然晕倒了……”



    “不,我是说……”李旷瞧瞧天色,神色很郑重,“已经过去一天了是吧,这一天发生了什么?这又是哪里?”



    你……兄弟,你身上发生了什么事?史蒂夫有点谨慎的瞧着眼前这位中国人,他们认识的时间刚刚超过24个小时,并不是十分了解,因此令人不安。



    “这是……第五大道?”



    “嗯?就那个卖奢侈品的地方?!”



    是。



    太棒了!



    “FUCK!”



    李旷低头瞧着自己花花绿绿的手指甲。



    “这是什么?”



    “你做的纽约最流行款式的美甲。”



    “多少钱?”



    “15美元。”



    “FUCK!”



    李旷又瞧着自己手上拎着的购物袋。



    “这是什么?”



    “香奈尔小香风裙子和LV的水筒包。”



    “多少钱?”



    “大概600或700美元。”



    “FUCKFUCK!”



    李旷又看向自己的手指。



    “这又是什么?”



    “蒂夫尼的戒指,这个1099美元。”



    “FUCKFUCKFUCK!”李旷仰天嚷着:“胭脂!你是个败家娘们!”



    没错。



    昨天李旷为了演奏现代版《野蜂飞舞》,不得不请求胭脂再借他一双手,但这次再借,就不是胭脂主动提出了,因此就要付出代价,胭脂的要求是:她想出来看看。



    也就是附体纽约一日游,至于其中花个钱,欠个债,纯粹就是游玩过程中的小插曲了,没谈个恋爱、结个婚都算是胭脂少体验了一些斯世美好了。



    这就是请悲王上身的代价,代价有多有少,少则一曲神调就能打发,多则要赔上李旷一个身子。



    要不李旷怎么不爱请悲王上身呢。



    郁闷。



    尤其是李旷在得知自己花光了所有积蓄,还向史蒂夫借了一千多美元的时候。



    李旷重申:“这败家娘们!”



    ……



    中央公园。



    蒂芙尼蓝盒咖啡馆。



    这家咖啡馆在100年后还在,它全部装饰为蒂芙尼蓝的色调风格,在第五大道上别树一帜,这种蓝包括墙壁、沙发椅、餐盘、胡椒和盐罐,甚至是侍应的围裙和领带,十分特别。



    当然,这里的咖啡也不便宜,7美元一杯,而李旷和史蒂夫则不必花费这笔钱,因为他们是来退货的。



    “您对本店的服务有什么不满意的么?”



    蒂芙尼的经理,一位衣冠楚楚的绅士,带有十分歉意的对两人说。



    “也不是有什么不满意,就是觉得……”



    “算了。不退了。”李旷却忽得摇头。



    啊?兄弟你真是神经病么?史蒂夫瞧着李旷,觉得这家伙脑子里的主意是不是跟火车站牌一样,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



    “她那辈子过得也不容易,现在孤零零的,无依无靠,难得有点喜欢的东西……”李旷一边叹息,一边在那使劲抠自己指甲上的颜色和宝石碎。



    “留着吧。”



    “小香风裙子也留着?LV的包也留着?”



    “都留着。”



    “谁穿?”



    “废话,给她留着穿。”



    HER?史蒂夫琢磨李旷话中的指向性,哪个HER?这一位,不会精神有点分裂吧?艺术家多多少少有点精神上的毛病,但这位还不是艺术家呢,这么快就犯病了?



    “……那两位慢用,感谢两位的光临。”经理松了口气的样子。



    经理走了,两人沉默了一会儿,李旷仍在那专心致致的扣指甲,史蒂夫则觉得这一幕特别别扭,因为他记得几个小时前,李旷收获这副闪亮指甲时的喜悦和兴奋……



    他强自转换话题。



    “还记得么?大西洋唱片的克里斯·曼奇尼先生想为你出一张唱片,如果你保持昨晚的演奏风格,而不是灵光一闪,或者昙花一现的话。”



    “是,记得。”



    李旷记得那个大腹便便戴着高筒帽一看就是资本家的人物。



    保持风格……保持马克西姆的风格么……



    马克西姆·姆尔维察(Maksim Mrvica),将《大黄蜂的飞行》进化为《野蜂飞舞》的世界级演奏家。



    马克西姆的音乐是最具现代感的音乐,他将所有古典音乐都赋予现代音乐的风格和气质,这是颠覆性的。



    但是,时机稍显不对,1982年的电子音乐才刚刚萌芽,并没有极大发展,想要复制马克西姆,并不容易。



    也不是不可能。



    李旷琢磨着,他当然不想把马克西姆的音乐偷过来,虽然在1982年,马克西姆大概只有十几岁,还没开始学习钢琴呢。



    但那个风格,那个像是电子乐一样弹奏钢琴的风格,却不是马克西姆独创,后面埃丁·沙欣(Erdin? Say?n)、奥古斯特·雷热(Augusta Read Thomas)、约翰·凯奇(John Cage)等世界级钢琴大师都对此有所开创和建树。



    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搞点有趣的花样出来,给这个时代来点震撼。



    “克里斯·曼奇尼先生说你能靠这种音乐风格赚大钱!”史蒂夫说。



    “谈钱忒俗。”李旷说。



    喝完咖啡,出门,经理说他们不必结帐,这是对贵宾的礼遇。



    “真香啊。”回忆起免费咖啡的香气,李旷和史蒂夫同时感慨。



    “我可以再要一杯么?”李旷问。



    “两杯。”史蒂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