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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燃07:开局强吻校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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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不小心装逼了
    高三的英语老师徐欣是一个很时髦的女士,英文名叫海伦,当年出国留学取的英文名。面容姣好,加上打扮永远走在时代最前线,更为牛逼的是她打扮看着时尚,但是又不夸张,显得无比端庄,是不少师生心中的女神。



    李哲在想,如果放在十几年后,这颜值这品味做一个穿搭博主肯定能大火。



    有一些无聊的同学曾留意过,她曾经连续三十七天穿不一样的衣服,直到三十八天才穿重复,后续又是陆陆续续出现不同样式,直接把大家看呆了,内心只想问问她家衣柜到底有多大。



    “李哲,你来读一下这篇文章。”英语老师海伦得到班主任的指示,决定好好照顾李哲一下。



    李哲不知道海伦的想法,以为是例行提问。看了一下文章,就是讲全球天气变暖对环境影响,对于李哲来说,无疑是小菜一碟,更何况只是读一下。



    当标准的伦敦音传遍整个教室时,教室陷入一阵诡异的安静,几十个脑袋纷纷看向李哲,眼神写满怀疑人生,哥你换人了吗?英语老师海伦也是一阵错愕。



    “大白天见鬼了!”



    “这班长要上天呀!”



    “不是吧,为什么这家伙还能进步?”周子健瞬间感觉死了爹娘,太难受了。



    毕火则是另外一种眼神看着李哲,这还是我的好兄弟吗?说好一起吃泡面的,你偷偷吃了海鲜大餐。



    林若初则是惊疑未定,双眸紧紧盯着李哲,特别是李哲那一张一合的嘴,以此来确认声音是出自李哲之口。



    “难道他之前说的是真的,这是为什么呀?难道因为我?”林若初脑海中闪现不少片段,心中顿时被甜蜜充满,同时也有些愧疚,自己是不是耽误了他?



    李哲继续稳定发挥,并没有注意眼前的情况,直到文章读完才抬头看向海伦。



    “很好,先别坐下。”海伦直接用英语说道,只见其拿着另外一本书下来,递给李哲,说道:“两分钟,看看这篇文章说了什么?”



    李哲不明所以,接了过去,一看,很简单,至少对于现在的李哲来说,读懂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仅仅一分钟,李哲便有了答案,说道:“文章介绍徐霞客的一生以及他求真务实的求索精神。”



    海伦继续翻到下一页,问道:“这一篇呢。”



    李哲快速阅览,依旧是毫不费力。



    “这个是叫生命的意义,列举从古到今名人对待生命的态度以及呼吁我们要热爱生命。”



    “好,很好!跟我去一趟办公室。”海伦拿回李哲手中的书籍,夸奖道,不过那语气怎么有些言不由衷的感觉。随之转头说道:“大家继续研读一下这几篇有代表性的文章,也可以小声朗诵一下,林若初上来监督一下。”



    李哲懵了,又去办公室,我干啥了?刚才,不是,完了!李哲后知后觉,自己一个不小心,粤西口音招牌式英语已经变成正宗英式英语了。低头望向林若初,只见那双美丽大眼写满疑问,就差在额头上写下给我一个解释了。



    “我先去办公室,回来再跟你解释。”李哲装逼一时爽,过后火葬场。



    海伦到了办公室,见到杨美老师刚好也在,不由大吐苦水:“杨老师,咱班那个李哲,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他才好。”



    杨美一听,心中一惊,一种不妙的情绪瞬间萦绕,莫不是又闯祸了,这孩子怎么回事,现在都到了高考关键时刻,净出幺蛾子。



    “海伦,怎么回事?”



    海伦拧开杯子喝了一口水:“他马上过来了!”



    话音刚落,李哲一声“报告”如期而至。



    “进来!”



    杨美皱着眉头打量着李哲,眼神中满是疑问。虽然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但还是连忙替李哲开脱道:“海伦老师,最近这孩子精神压力大,可能做事有一点点出格,但是心眼不坏的。”



    海伦一听,知道杨美误会自己,笑着说道:“杨老师,是好事,不过太气人了。李哲,你老实说,英语认认真真考能考几分?”



    李哲此时还真不知道怎么回答,重生之后自己就没考过,不过那些词汇听力应该没啥压力,就是完形填空可能会卡自己一下。



    “不知道,应该能考高一点吧。”



    海伦继续追问道:“刚刚那些文章有没有单词不懂的?”



    “没有!”



    “能用英语交流?”



    都到这一步了,李哲只能老实承认了。



    “可以。”



    海伦问完之后转头看向杨美,吐槽说道:“杨老师,就在刚刚课堂上,他读那个英语,我还以为跟他的母语是英语呢,我拿出两篇专八文章给他看,好家伙,两分钟不到,看得明明白白。才过去七天呀,脱胎换骨,像换了个人,进步这么大,杨老师你相信吗?”



    说到这,杨美哪里还不明白怎么回事?敢情李哲一直在藏拙。



    “李哲,你不跟老师好好解释一下吗?”



    李哲欲哭无泪,这根本无法解释。重生之前,自己在高中时候英语确实学不好,直到出来社会,如同打通任督二脉一般,因为想做海外市场,请了外教,以前晦涩难懂的英语似乎也不难,加上在伦敦呆过一段时间,自然而然就掌握了。



    归根到底,还是因为高中没有受到社会的毒打。接受社会毒打之后,别说学英语了,只要钱给够,吃不明粘稠状物都不在话下。不是有一个段子采访说给两百万,带走头套果奔愿不愿意?那哥们直接回答,请摘掉头套,否则是对钱的不尊重。虽说是个段子,但也很现实。



    为什么说读书是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很多人一开始不明白,直到搬砖的汗水把自己身体腌制成一股股难闻的恶臭时就深有体会了。



    年轻时候还可以厌学,学不好就不学了。等出了社会,学不好从来都不是不学了,而是花更多时间去学,甚至为了一份工作,辞职都不敢,还经常处于被裁的迷茫当中。



    生存是踏入社会的必修课,为了活着,学习英语反而是一件不具备挑战性的工作。



    假如有人问,年薪十万,需要英语好,要不要做。可能有人说自己没有天赋,学不来英语。如果说年薪两百万,需要英语好。那肯定会说,快快扶我起来,我觉得自己颇具天赋的,现在学来得及。



    生活就是如此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