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有这样一个男生叫阿华,他大我五岁,在我们还在与泥土沙尘玩乐之时,他就已经开始去山上用扑兽夹逮住一切踩在这上面来的动物,我经常见他戴着斗笠,手持锈迹斑斑的夹子从我家门前经过,发出哐当哐当的响声。
某天他稀奇的开口说:怎么样?要不要和我去山上玩一下?说完炫耀般的扬起他手中的夹子。我对他的邀请很是兴奋,因为我中意和大孩子一起玩,能见识到很多新鲜事物。
“好啊,你等我一下。”我站起身,转头进屋拿出我珍藏的辣条送给了他。
我兴高采烈的喊上了表哥,我们三人一同往山上走去,途中我发问:“这个能逮到什么?”阿华神秘兮兮的说:“这个得看运气,好的时候能逮住野鸡,野兔。”阿俊听完瞪大了眼睛,发出夸张的喊声:“哇,我们从来没见过!”他推了推我,我连忙点头表示同意。
到达目的地后,阿华熟练的布置好夹子,一边摆弄一边给我们讲解说:你看,这里有野兔脚印的地方,旁边还有它的粪便,说明这边有野兔会出没。我们听的全神贯注,生怕错过某个细节,在我们眼里,阿华已然是一个小大人,他的一切都令人向往。
准备工作做完后,我们便准备回家,临别时阿华说道:“明天就能看见成果了。”说罢他嘿嘿笑了起来,用手揉了揉鼻子,仿佛因为多了两个见证者一般羞涩起来。
到了第二天,我们如约而至。果真发现一只奄奄一息的野兔,阿华飞速的解开夹子,拎着兔腿举在半空中,仿佛在炫耀自己的战利品一般。这只可怜的小家伙,由于倒立着遭受惊吓,发出绝望的呜咽。阿华兴奋的邀请我们去他家,说要好好露一手。
不多时,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碗飘香四溢的野兔肉。只见碗中点缀着少许葱花和切碎的辣椒,油光锃亮,我赶忙用力吸了一口,嘴里已经开始不自觉的分泌口水,连忙夸赞:“华哥,这也太香了。”他没说话给了我一个眼神示意可以开动了,只一口,肉香浓郁到瞬间在我舌尖荡漾开来,只觉得越嚼越香,脸上已然流露出享受的表情。不同于猪肉的香气,这种滋味更丰富更醇厚,或许这就是野味的特殊之处。直到现在,我也没再品味过此等风味。或许是回忆加分?我也说不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在那个物资匮乏的时期,能享受到如此佳肴,的确能回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