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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南洋巨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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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做鬼容易做人难
    挖锡矿的过程,其实和淘金非常的像。



    不同于煤矿、铁矿等都是力气活,需要挽起裤腿下矿,在无尽的沙海中寻找所谓的锡沙。



    力气费得倒是不大。



    但是一整天泡着脚,弓着腰,即使是郑毅黄飞鸿一般的身体素质,也不禁感到吃不消,第一天干完活儿,脚肿得跟鸭子似的,更关键的是腰怎么也直不起来。



    用力去挺,那脊椎骨的尾部就跟那生了锈,彻底锈死的门轴一样,说不出的难受。



    他这纯纯是当体验生活了,一想到这么累,累得跟王八犊子似的,却只赚了一块钱左右,就忍不住想要骂点什么玩意。



    偏偏除了他以外,所有人都觉得能在泰有矿业做事已经是上辈子积德了,午休吃饭的时候工人们一张张的全都是笑脸。



    在看那吃的饭菜,那还不如上辈子的宠物狗呢。



    很难想象,就这,李家居然还是全英属马来亚几乎最仁义的矿主。



    怎么突然就觉得上辈子的人都那么的幸福啊。



    别人能做,他自然也颇有些不服输,当即强忍着腰痛脚酸,咬着牙的才干完了一天。



    等到终于下工的时候,大白天的都让他有些恍惚,跟做了白日梦似的,仿佛看见了天上哗啦~哗啦~掉下来的全是锡沙。



    摇了一下脑袋才反应过来,cao,是下雨了。



    “郑哥,累坏了吧,你先回去休息吧。”



    身后,吴风开口道。



    “啊?”



    郑毅看吴风好像状态比自己还好,忍不住问道:“你不累么?”



    “还好吧,感觉和以前在唐山老家收水稻时干的农活差不多,郑哥您不行了吧。”



    “…………”



    “郑哥您武功虽高,但我一看,您就是没干过农活的富家子弟,刚开始干活的时候不适应,多干几天就好了,您先回宿舍歇息吧,等会儿我回来,给你按一按后腰,应该能缓解许多。”



    “你干嘛去?”



    “我去买点吃的,去看看王寡妇。”



    “哦噢噢噢噢,对对对,一整天了,天上还下着雨,她那小屋都不知道漏不漏水,我跟你一块去吧。”



    因为太累,郑毅居然连王寡妇都给忘在脑后了。



    却是又不由得想:这活儿自己好像真的是干不了,顶多再干三天,三天内若是见不到李孝式,说什么也不干活儿了,要不跟老刀说说给自己弄厨房去,给工人们做饭也行啊。



    哪怕他不赚钱,稍微搭点钱也行啊。



    矿工,太辛苦了。



    赚得真的是血汗钱了。



    两个人从矿上出来,一路走到王寡妇的小木屋,离着老远,就看到木屋外有狼群在围着木屋转,木屋内则是传来断断续续的呜呜声。



    很显然,这是王寡妇叫得太大声,把周围的狼都给招来了。



    万幸这小木屋建得还挺好的,起码这些狼没从哪钻进去。



    见状,吴风连忙从地上捡起来一颗石头朝群狼扔了过去,打算将狼群撵走。



    山里的狼一般都是怕人的,所以吴风朝野狼扔石头,也并不如何害怕。



    可也不知道今天的狼群是饿急眼了还是怎的,眼看着郑毅和吴风两个人类来了,居然非但不跑,还敢向他们扑击。



    正好今天郑毅饿了,直接两记无影脚就将其踢倒在地,三招两式之间便砸断了它们的腰,准备一会儿吃狼肉。



    “青青!”



    吴风在一旁却是大急,连忙火急火燎的跑进木屋。



    郑毅直到这个时候才知道原来王寡妇是叫做青青。



    啧。



    大概在门外瞄了一眼,见里面好生狼藉,王寡妇满头大汗,面目憔悴不说,衣服处也有好多汗渍和破损,将衣服里面的皮肉裸露在外。



    今时不同往日,郑毅也暂时背过了脸去没看,待吴风为王寡妇去整理衣着。



    王寡妇被绑了一整天,身上的许多地方都已经不过血了,吴风在给他解开之后又手忙脚乱的给她按摩,过血,之后才喂她饭吃。



    “风哥你看,我挺住了,我已经,快要两天,两天没有碰那害人的东西了。”



    “好,好,你做得好。”



    郑毅这个时候也进来,主动分给了王寡妇一支烟。



    才两天而已,郑毅知道,真正的考验其实还没有到呢。



    “今天晚上,你别回宿舍了,留在这陪她吧,不出意外的话,今晚才是真正的考验,



    你们两口子聊吧,我去外边把那几只野狼料理一下,她现在身子虚,弄点肉汤给她补补。”



    “谢谢郑哥。”



    “都是自家兄弟,客气啥啊。”



    说罢,郑毅索性在外边剥皮取肉,砍柴生火,又回到矿上借来一个大铁锅,开始收拾狼肉。



    前前后后总共忙活了足有两个多小时。



    眼看着天都已经黑了,那俩人还在屋里腻歪,郑毅正要起身告辞,就听到里面突然传来了极其凄惨凌厉的哀嚎。



    心知,这是毒瘾又犯了,不由得也是长长地叹息了一口气,点起一根烟抽了起来,对着已经高升起来的明月,不禁又生出了几分的怅然。



    人,沾了这个东西就变成鬼了。



    一想到就在距此不远的新加坡,这个所谓的亚洲第一大港,同时也是世界第一鸦片转运港,每一天所要转运经手的鸦片都要数以百吨,千吨计。



    这其中绝大多数的鸦片都用来给中国人抽了。



    据他所了解的历史,中国人吸食鸦片的人数超过两千万,有些地区更是超过了三分之一,烟管多于米店。



    女人沾了这东西会变成贱人,为了这玩意什么都干得了,也什么都干不了。



    男人沾了这东西,会变成烂仔,从此成为社会的毒瘤。



    军人沾上这个东西,则会武备废弛,演训无力。



    官员碰了这个东西,则一定会腐败堕落,彻底放弃任何的崇高理想,变成一只恶心的肥蛆。



    只因此小小一物,致使堂堂中华国不像国,家不像家。



    这是来自阴曹地府的魔鬼吐息,纵有雄兵百万,也挡不住它的一吹,包叫你骨髓苦干,血肉消融,甚至是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精气神全部吞没掉。



    不一会儿的功夫,却见那里面依然惨叫哀嚎不止,吴风却是从里面关上门出来了,盛了一勺滚烫的狼肉汤,咕咚咕咚的就喝了起来。



    “怎么出来了?”



    “我留在里面又有何用?又给绑起来了。”



    说着,还给郑毅看了一眼他的手臂:“你看她给我挠的。”



    “哎~不怕她挺不住么?”



    “戒不掉就死,她自己说的,真要是挺不住,我亲自动手送她上路。”



    郑毅好奇道:“她要是真的能戒,你真的会娶她么?”



    吴风闻言一愣,稍一犹豫之后,居然还真的点了点头,道:“我知道她以前是个婊子,可我以前也是混混,混混配婊子,不也挺般配的么。”



    说着,吴风又拿起一支烟点了道:“南洋这地方,华人女子的数量只有男子的三分之一,女人中婊子的数量倒是真不少,真要是能讨到老婆,其实也没那么挑。”



    说着,就听那木屋里面传来极其响亮的,噗~的一声,一股冲天的恶臭之气从里面传来。



    “失禁了。”



    “嗯。”



    “啊~~啊~~,我受不了了~,风哥~,杀了我,杀了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