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人终究不可无志,但对于我这种没有抱负的伟大青年而言,我还是用废物这句话来总结我的一生,很形象贴切。
但细细想来心中还是有些不甘,感觉到有些愤怒,自己羞辱自己,这算什么?
于是一怒之下……翻了个身,换这个姿势接着躺。
一怒之下怒了一下,那不废话,我自己羞辱自己,次数又不是一两次了,都习惯了。
因此不会在意,毕竟自己羞辱自己,道理还是讲的,别人羞辱自己,那纯粹属于不讲道理。
相比而言还是自己文明一些,至少自己骂自己心里不难受,再难受也难受不了多久,至少你回忆之时你会发现一片空白。
所以也算是骂自己的一个好处,至少心里不难受。
所以想了想,人还是要做点儿事儿的,于是准备写一份野史。
不过在写野史之前,我还是准备挣扎一下,卖弄了一下自己的文墨。
结果就是最后发现不值一提,扔到厕所都嫌脏。
毕竟作为一个作者,扑街了两次,实在的已经可以一眼望到头了,挣扎也不过是咸鱼翻身,把另外一面炸的金黄剔透罢了。
所以最终的结论还是进厂打螺丝还是趁早,不然时间晚了恐怕赶不上。
但细细想来,多年心血付诸东流还是有些微微叹气的,可也无法改变太多的事情,终究最后活的比狗累。
但想了想还是要写的,不为别的,至少写出来之后,总是要有些人看的,出门在外也好意思装一装。
至少问你是什么身份的时候,你可以回一句正在出书,比进厂拧螺丝要强一些。
人家笑你的时候不会当你面笑,在屋里笑,这样你就听不见了,也看不见。
因此也就等于没有下,一个糖妮不等式,当场秒了。
就像那又长又旧的长衫,终日穿在身上不肯脱下,毕竟脱了下来,那我也只能和哪些灰尘一样了,随意的被人擦拭,连一点记载的痕迹都没有。
至少历史书上翻不出来我。
而孔乙己每年都能翻到,每年也都能考到,只能说人比人还是有一定差距的,而这个差距就像人家背后有个大文学家,我背后有一个大空想家。
只能说现在还是很能装,在后面加一个“家”,有一说一,再给自己装的时候,还是挺会装的。
至少还没见过要一幅画,要这么大的。
所以最后仔细想了想,玩了半天就是莫欺少年穷,莫欺中年穷,我欺老年穷,后再来个死者为大。
如此就过完了我的一生,说到底还是觉得有些问题。
毕竟盗墓贼肯定不会观光我的墓穴,别问,问就是我自己还知道点儿数的,就我这穷酸样,还想入土为安,拿堆火烧我,这属于政策补助,能给我选块墓地那属于年轻有为亦或者是子孙有心。
至于盗墓贼,对于这种骨灰级玩家来说,对方只能去骂人,纯粹属于坑人,挖起来除了灰还是灰,能干什么?
难道当化肥吗?
然后媒体再进行抨击,一代化肥公司就此含泪破产。
只能说这一生过的还真是如履薄冰,到未来之后还能坑人,算是一种厉害了。
不过这番言论也算自己脸上贴金,没准儿未来之后骨灰还是良好的农业化肥,那个时候只能说,清朝亡了,他想的上朝了。
我准备大赚一笔的时候,他告诉我死了。
就属于会玩的那种,你还不能说什么,毕竟那个时候大家都死了。
因此理论上来说能让盗墓贼挖的墓,也就只有你爷爷或者你太爷爷的墓,因为那个时候是用棺材下葬的,也就那个时候刚好能有点儿陪葬品放里面。
百年之后也能算个文物,多少还是赚点儿的,不然呢去挖骨灰吗?
拿去当化肥吗?
因此唯一能搞点价值的,就写一本野史了,至于什么望子成龙什么的,我自己就这个屌样儿呢,我未来可以说是一眼望到头了。
指望子孙后代发达,还不如指望明天早上我买彩票刚好中两百万,这比这几率高啊。
到后来你会发现,属于比上不足,比下不余,从来到这个世间就仿佛好像是为了当NPC,充当游戏数据。
除了给主角普及历史时,可以用那些数字来表达其中有你,此之外这个世界好像真的不需要你。
因此对于这种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还是个废物的结局,是挺不满的,但这个世界没有字幕,告诉不了你解决方案。
毕竟就算是重生了,凭借自己这种废物体质还是能再玩死一遍,只能说,与其把这种机会给我,还不如给条狗。
至少这样见面的时候它不会咬我,也算是能惠及一下自己。
所以最后的出路也就是能写本野史出来了,把自己当主角,能有多野写多野,百年之后,如果有人拿来研究百年之前的人们生活质量如何的时候,可以拿出这本野史,随机坑死一位大学生。
别问问就是,反正坑的不是我,我不在意。
再说了,百年之后,我骨灰盒子都有可能成灰了,我还人美心善的在意这种事情,我就不在这里鬼扯了。
我市十大杰出青年之一,应该选我。
别问问,就是我人美心善。
所以这本书最后写出来究竟是干什么的,就属于一个杂记,将我这盗墓者流泪的一生全部记录下来,让今后盗墓者知道,别有事儿,没事儿的,跑我墓地,挖我墓,或者是跟错指路标了,跑到我这儿来挖我。
你多少是不应该了,因此写出这本书,让人家盗墓贼看看,你挖之前你至少知道墓主人是谁。
这样你就应该知道这个墓主人究竟有多穷了。
就一个骨灰盒子,你还想挖出什么?
至于我太爷的墓,实在的在那边山头。
只能说我太爷如果听到这话,幸好当今物理学界镇得住,不然下去得陪他聊聊天儿。
还有就是,至少死后百年,历史的惊鸿一瞥,能看见我。
研究学者的人,也能看见我的名字,这样也属于另类的光宗耀祖了。
毕竟活着我已经是尽力了,就看死后老天爷保不保佑了。
而这件事情就很显然不归我管了,这属于我祖宗的事情。
保佑不了我高考,那你就保佑野历能火了过吧。
就属于经典的拽锅。
只要这件事情不是我的问题,那我就可以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对你指指点点,别问,问就是我够亮。
因此写出这本野史,就是要让百年之后的人难受一波。
至于会不会坑到百年之后的自己,那只能说他活该,关我什么事儿?你运气不行,难道是我的问题吗?
应该自己在自己身上找原因,不应该怪我,毕竟我现在都还没死呢,你怪我多少是有点儿不应该了,这就属于咒我了。
至于为何要起名叫吴小败正传,自有意蹭鲁迅先生阿Q正传的热度了。
毕竟都写野史了,再要脸多少有些说不过去。
至于为何取名吴小败,自然是暗讽自己,毕竟我这一生失败的彻底,称一声吴小败,似乎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至于什么叫正传,不叫自转,因为我怕丢人。
如果碰到不熟悉的人,还能糊弄过去,称自传的话,这就纯粹糊弄不过去了。
到时候真属于想死的心都有了。
所以我可以再次先怀疑,某位看到这本野史的百年之后的人,很有可能在咒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