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闲逸小野村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五章 开始工作
    老鹰,对不住了。



    没错,陆可打算借用的第一本小说,就是有着人形打字机之称的老鹰他的代表作——《全世高武》



    《全世高武》这本小说在网上的评价虽然褒贬不一,但大多数读者对其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算得上是一本神作。



    陆可也认为这部作品的故事情节宏大,细节处理合理,文笔流畅,故事连贯,没有突兀的章节,每个事件的发生都具有合理性。



    此外,小说的人物塑造也非常成功,里面的角色性格鲜明,即使是配角也具有正常的情智商,看起来并不令人反感,这使得读者能够更好地投入故事之中。



    特别是其中的力量体系设定,让初次看小说的陆可眼前一亮,与其他高武类小说截然不同。



    所以,总体来说,《全世高武》虽然存在一些争议和不足,但整体上瑕不掩瑜,是一部十足的爽文,正好可以当做陆可的第一步开篇。



    目标明确之后,陆可在电脑上创建了一个新的文件夹——《全世高武》。



    看着闲逸阁中《全世高武》的简介,妈呀,八百多万字,这老鹰还是人嘛,而且现在还没有语音输入,这怕是抄都能抄到手发软的程度。



    虽然有些想吐槽,可陆可还算有良心,心中再次表达了对老鹰大神的敬仰后,默默点开了第一章。



    笔记本的屏幕上,随着陆可手指翻动,渐渐出现了一行字迹。



    “2008年,四月五日,周六,阳城一中,高三(四班)的教室……”



    随着一行行字迹的出现,化身为无情码字机器的陆可,并没有注意到门边老妈的身影。



    沈立秋忙完家里的活后,来到陆可的房门口望了一眼,看见自家儿子正在对着电脑认真工作,待了一会后,又悄悄掩门离开。



    夜已经深了,窗外静悄悄的,只有偶尔几声鸟鸣和风声。



    看了看时间,已经快十二点了,陆可站了起来,伸了个懒腰,用手揉了揉发酸的眼睛,看着电脑中自己一晚上的成果,十五章,这速度还算不错。



    明天加把劲应该能码完五十章,陆可对自己的效率还是挺满意的。由此可见,当时老鹰的更新速度是多么妖孽。



    “崽啊,还不睡啊!”



    屋外传来了妈妈的催促。



    “就睡了,你别管我,早点睡。”



    十月天气,晚上已经有了凉意,床上已经换上了轻薄的棉花被,盖起来非常暖和。



    回家的第一个夜晚,陆可睡得十分踏实。



    ……



    清晨的微风非常凉爽,陆可翻出一件外套穿在身上,场院里老妈已经把昨天的豆荚摊开晾晒了,这些豆子起码要晒四五天,每天还要不定时的翻动一下。



    屋外天光大亮,看了看时间,已经是九点多了。



    这个时间,村里的人已经趁着太阳还没出来,忙完了家里的事,有的正三三两两凑在一起做着一些琐碎事。



    “崽啊,锅里有饭,自己去吃。”



    沈立秋看见儿子起来了,连忙招呼他去吃饭。



    “知道了。”



    陆可拿出毛巾牙刷就到厨房边的水缸旁洗漱。



    早饭是红薯和稀饭,陆可从厨房木柜子里找出一罐白糖,这罐子还是过年时买坚果留下来的,现在有了新的用处。



    农村人总是将一切能利用的东西都合理安排,绝不浪费,这也让他想起后世网络中的一个讨论,为什么农村的垃圾比较少。



    加了两大勺白糖放进碗中,粗瓷大碗里,洁白的米粥泛着一点儿油花,因为已经放了一段时间,上面结了一层粥皮。



    他端起碗,手里还捏着两个巴掌大的红薯,大门的门槛是凳子,一条长凳是桌子,他端起稀饭猛喝一口,再将红薯扒了皮,捏碎放进粥里,搅和了几下,就是一碗另类的红薯粥。



    房间里,老妈正把他带回来的衣服清出来,昨天没来得及放进柜子,就摊放在长凳上,堆得老高。



    陆可望屋里瞄了一眼。



    “妈,等会儿我自己清。”



    沈立秋却不管这么多,将所有衣服都丢进了一个红色的大盆里,嘴里还念叨着,“趁着今天太阳大,全部都洗了,晚上就能干,等你自己来,衣服都要发霉了。”



    陆可知道妈妈是闲不下来的性子,只能由着她去,自顾自的继续喝粥。



    等他的碗见底时,他收拾了碗筷,顺手就洗了放进碗柜里。



    妈妈正在足够那处山泉下洗衣服,几个想熟的人也凑在一起聊着闲话。



    屋后的那处平地有很大,听说以前是大队用来晒谷子的,后来集体农业破产了,这就成了几家平时休闲的场地。



    那处平地旁有一台巨大的石碾,平时用来磨一些豆子之类的,现在已经很少用了。



    靠近石壁一侧,一股山泉从石缝中涌出,泉水甘冽清甜,附近的人都在这挑水喝。



    石缝下放有两处石坑,一大一小,一高一低,相传是祖辈刚搬来时开凿的,大坑蓄水用来吃,小坑的水用来洗衣做饭,最后的水顺着一条浅浅的沟渠流下山坡,可以方便浇地。



    陆可凑上前去帮忙,看见自家老妈正和几个婶婶姨娘正凑在一起,嘴里用方言说个不停,各个眉飞色舞,不知道谁家又要倒霉了。



    “立秋啊,你崽这趟回来是干什么?”



    “是啊,昨天看他大包小包的,这是打算回来长住啊。”



    “谁知道啊,昨天问啦,说是要当什么作家,现在的年轻人,我也搞不清楚。”



    “作家?就是那些个写书的?”



    “听着像是,昨天夜里还搞到天乌黑才睡,咱也弄不清楚。”



    “嘻嘻嘻,我还以为他是回来讨媳妇的嘞。”



    ……



    好嘛,原来小丑是我自己。



    陆可这趟回来,心里早就有预感,毕竟不是逢年过节回来的年轻人,要不就是要结婚,要不然就是城里混不下去的那种。



    “王姨,张婶……”



    陆可上前一一打了声招呼,本想上前帮忙,可这种情况还是早点溜合适,自己待在那儿她们也聊得不痛快。



    “小可回来啦,这是要讨媳妇啦?”王姨依旧是包着头,这是苗家的传统打扮,只不过身上没有穿传统服饰,只是一件极为普通的印花长衫。



    陆可这时自然不能露怯,他的经验告诉他,这时候表现得越虚,待会儿被说得越惨。



    “我也想啊,王姨,你看我也老大不小了,要不你帮我介绍一个,到时候我老娘请你喝酒。”



    “哈哈哈哈!”



    周围的人听着也是一顿大笑。



    王姨一听也来劲了,脸上像是笑开了一朵花,她放下手里的衣服,用裤管擦了擦手上的水,拉着沈立秋的手就说道。



    “立秋啊,我看我家阿莲就不错,要不就许给小可做媳妇了,你看成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