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的X很穷,我们相遇在解放街一家鲜花店旁的暗巷,其实我很早就熟知他,但他未必认识我,有人说他是落魄的大地主的后辈,有人说他是卖牛奶破产的有志青年,那些人都死了,他的故事却在街上流传。X还活着,活的好好的。我第一次见到本人,他正在和几只病猫争夺剩饭,见我,他礼貌的将食物还给原主人,双手插兜朝我走来,肩一高一低的,有些驼背。离我近了些,他伸出手大叫一声,将进食的猫吓了一跳,我打赌他也是这样和这些乞丐打招呼的。“好久不见,青兄弟!”他道,身上发出一阵骚味,像极了求偶失败的公狗。而此刻他却像是我多年未见的好友,我去打包了一份三元的炒饭,他站在原地等我。廉价,但配得上他,他很开心,十分像个傻子,“此物香甚美珍!”他道。我不清楚他是否真的尝过美珍,但心里还是生出一股自豪的情愫。虽说是好友,急于赶路,或是买彩票,我不记得了,拜别后匆匆离去。这或许是我做过最愚蠢的事,几月之后,是我最近一次听闻X的事情,有人说他去了华尔街,有人说他死在了几只野猫旁边,当我找到你的尸体,野猫吃掉了你的半个脑袋,凝固的血让人看不清脸。所以我确定,躺在地上冷却的身体配不上你的生动的灵魂。我强忍着恶心去洗手间干呕起来。啊!我亲爱的X,兴许商贾是你的归宿,兴许你的确死了,我能做的只有点上烟祝福你一路顺风,别猜测我更期待的结果。我亲爱的X,我们是最好的至亲,所以我逢人会说,X是伟大的,他死在了旅馆的床上,这样,你归乡的时候也许回来看我一回,我也会为你点上一碗甚于美珍的三元炒饭,狗欣赏不了,他们更喜欢去乞讨剩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