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下午,在王艺伟家扯淡,不知不觉中,就又到了饭点。
这时王艺伟的父母下班回到家,林哲轩才发觉天色将晚。
跟王艺伟的父母打了声招呼,婉拒了留吃饭的好意,又跟王艺伟约定了明早到他家来带走小推车,这才径直回了家。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林哲轩陆陆续续的,将其他几样需要用到的东西都给准备好。
就连裁缝店那边,提前一个星期完工的成品文化衫也给推回了家。
“一切就绪,就等开摊。”
在等待期间,他也不闲着,每天都是坚持抄袭,呸,是创作。
他已经用吉他,给谱写了几首曲子,这些可都是宝贵的财富,对他规划的初期有着大用。
林哲轩对搞音乐这方面,是比较严谨的。
见识过未来流行音乐发展趋势的他,坚持一个原则:“音乐性跟流行性必须相结合。”
就是歌曲既要质量,又要销量,缺一不可。
就单单凭这一点,便可以淘汰掉大部分的创作者,对那些创作歌手来说,这点也是最难实现的。
林哲轩一直以来都觉得,竟然做的是流行乐,你首要考虑的应该是流行元素,然后才是对质量的把关。
但他感觉,有一些人,不知是真的不懂,还是在装聋作哑。
就那些在圈子外,如同路人甲,所谓业界知名音乐人,你们干的事情,不是在本末倒置吗?
林哲轩在有空的时候,偶尔也会听听这些人制作出来的东西。
给他的感觉,就是这批人吧,特喜欢高高在上。
“是,你的音乐牛逼,概念好,想法足,也能听得出你编曲的水平。”
问题:“你是在做流行音乐吗?”
有些人既想火,想恰饭,还一边高高在上。
那也不是不行,你得拿得出周王陶一样的能力吧?
就凭你那些作品,普罗大众会对你作出来的东西产生啥共鸣?
这就是这班人的致命缺陷,没能力改变,到最后只会沦为平庸。
某些人还在节目上哭诉,可你并不冤。
时间一闪而逝,很快,来到八月底。
林哲轩结束了每天练琴练声,公式化的日子,实在是找不到啥可娱乐的,只能继续搞音乐。
在八月二十三这天,准备好一切所需,一大早就推着推车赶到了县里的早市一条街。
这条街有一个这边人人皆知的名字,叫做古城街,街中间立着一座楼,据说是明代一位状元郎居住的地方,距离现在已有300多年的历史。
这条街在当下,基本上可以算是整个荣县,每天早上人流量最密集的地方了,林哲轩赶到这里的时候,也才不到八点钟,却已是人头攒动。
找了个没人的角落,林哲轩把推车横着摆放好,披上一块劣质布料,给装有T恤的袋子松绑,T恤就全部摆放了上去,又用力把推车上的一块石块给拖拽下来。
然后又将车上的一条棍子插在了石块上面的凹陷处,取出早已准备好的一片纸板,又拿出一瓶家用的胶水,在纸板没有写字的一面上涂抹,最后将纸板给贴在了棍子上,只见上面‘亚运文化衫’五个大字,格外的引人注目。
一张凳子往推车旁一放,林哲轩坐了下去,自此,正式开摊。
很快,摊位前就围过来五六个好奇的人。
“哎,你们看这件衣服,真好看。”
“咦,是只熊猫,还举着金牌,挺可爱的。”
“我知道,是亚运会那个,还举着火炬。”
“老板,你这衣服,卖多少钱啊。”
林哲轩瞅了这人一眼,面无表情的指了指了纸板,说了句:
“不讲价。”
他这副嘴脸,看上去就让人感觉是不苟言笑,严肃,不好沟通的那种人。
不过这脸就稍微的嫩了些,倒也不够唬人。
实际上呢?林哲轩这心里,有点激动,还有点莫名的小慌,毕竟两辈子加起来头一遭。
陆陆续续的,摊位前的人越聚越多,吵吵嚷嚷的,不少人问价问质量,他都不怎么搭理,有人买,他就收钱取货,没人买,他就静坐,完全不揽客。
反正货也不多,卖方市场的环境,没几天就能卖光,早买有,晚买无咯,林哲轩有这个信心。
果不其然,这隔天一大早,林哲轩刚一开摊,就又有人光顾了。
今天比起咋天来,更为热闹,生意也更加火爆,文化衫一件一件,卖得贼快。
咋买过的,都会主动跟身边人推荐,毕竟这体恤衫的样色,放现在真的很好看,很新颖。
而且还跟亚运会有关,这民族自豪感,不买上几件都说不过去。
林哲轩手忙脚乱的,片刻不得停歇,直到接近正午时分,衣服全部售罄,才消停了下来。
林哲轩休息了片刻,收拾一下就准备回家吃饭。
他很意外两天不到就能卖光,完全超出了他的意料。
“妈的,这挣钱,也太容易了吧!”
想想几十年后一样摆摊做小买卖的,林哲轩就为他们默哀了三秒钟。
“这把赚的,都成半个千元户了。”
数了数钱,林哲轩逐渐兴奋,自己的第一桶金,有了。
“深市,本挂逼,来了。”
九月,江边码头,林哲轩站立在船板一角,朝着对面的母亲摆手示意。
他得渡江而过,去隔壁的阳城坐火车抵达省城,然后再转去深市。
林哲轩最终还是说服了父母,这期间,他顽强的扛过了多次暴风雨。
他也无奈,暗叹自个年龄小,这一点实在是成功路上的绊脚石。
其实林哲轩也理解父母的心情,这个时候已经是开学了,自己却是硬要出一趟远门,而且深市还是比较远的,所以这次出门,是跟着老林一起。
当他俩把这个要求一说,林哲轩也是立即就答应了,他后来想想这时候外面还是很乱的,他这张脸欺骗性太大了,一个人坐火车确实不太方便。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好吧,时间一到还是得回家。
在赶往深市的绿皮火车上,林哲轩好奇打量,两辈子加起来第一次坐这种火车出远门。
曾经的他,常年在家乡的小城镇生活,没出过远门,直到大学时第一次迈出去时,这种火车倒是已经淘汰了。
透过车窗,可见沿路倒着而去的全是比人头还高的青草,此时还没有高楼大厦,夜里也望不见灯红酒绿的世界。
这片大地的一切就如同刚刚新生的婴儿般,等着人们去滋养。
林哲轩一路上望着窗外,思绪万千,毫无睡意,倒是旁边的老林显得比较平静,这个时候都已经坐着睡着了。
两父子就这样度过了一夜,隔天早晨天蒙蒙亮才到了站。
八个小时的车程,昨晚八点多上的车,车比原计晚启了十几分钟,此时也才凌晨四点半不到。
林哲轩迎着车场广播声中女广播员喊着到站的声音,迷迷糊糊的跟着父亲走出了站,咋都不知是什么时候睡过去的。
林哲轩揉了揉双眼,到附近的小卖部买了瓶天府可乐跟老林一人一口的喝了起来。
“够劲...提神醒脑,就是,有股子药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