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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重生了,不选理科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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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有空多去洗脚
    陈荀现在十分肯定,他肯定是重生了。



    就是他实在是想不通,那么多人想重生,弥补遗憾,为什么偏偏是他?



    前世也不是商业精英,股票、理财、营销不能说懂一点,只能说不懂一点,足球偶尔也看看,但他就是图个乐呵,根本不记得多少场比赛,记高考答案那种东西就更扯淡了,谁能记一辈子啊?



    前世的他,活脱脱就是一个普通工地佬,很爱洗脚的那种,让他这种人重生了,不知道让多少人气抖冷。



    但陈荀毕竟是历经多年大信息时代的人,所见所闻必然远超当今大部分人。



    如今重生回来,他必须要把握这个机会,至少要弥补心中的遗憾才是,苟且于情情爱爱算什么意思?



    别的不说,搞钱才是硬道理,信息差,以及对趋势走向的把握,这些用来搞钱,那不嘎嘎快?



    钱是必须搞的,没有钱,洗脚去加钟都加不起,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嘛。



    嘶,2016年啊,短视频和直播带货最好的风口,普通人都有机会分一杯羹,更何况是他这个重生之人,小杨哥、佳琦、啊giao的蛋糕他得吃啊!



    重生就是他陈荀最大的金手指啊,都重生了,选什么科不一样啊?



    陈荀把选科表格递给早已看傻的同桌,笔也递了递,还顺口说了句:“笔要不?”



    这同桌他早就不记得名字了,陈荀觉得自己还怪好的嘞。



    同桌接过表格,拒绝了笔,自顾自地填起表来。



    这一幕落在邓思颖眼中,那简直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她有些气炸了。



    “我让你签字,你选文科做什么?”



    陈荀挑了挑眉:“咋了,喜欢就选,我爱文科,还要什么理由吗?”



    “你选文科,是在和我赌气吗,赌气我把你带的早餐送给别人。”她的脸色铁青。



    “和你赌气?呵,爱吃不吃,不吃喂狗最好,别浪费了。”陈荀忍不住嘟囔了一句。



    “你说什么?”



    邓思颖有些绷不住,拍了一下桌子,直接站了起来。



    你看,又急。



    陈荀耸了耸肩,摆出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



    重生回来的他,心态真的不一样了,尤其是面对眼前这位前世的女神。



    撒网是你的本事,再次落网,你当我脑瘫啊?沸羊羊还会究极进化呢。



    可陈荀越是无所谓的模样,邓思颖就越是生气,她已经习惯了对陈荀颐指气使,习惯了他随叫随到、嘘寒问暖的样子,这备胎竟然敢这么对他?



    他难道不怕自己再也不理他了吗?说好各自努力,顶峰相见呢?他难道不想大学和自己在一起了吗,不想做自己的男朋友了吗?



    邓思颖必须让陈荀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陈荀则是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甚至还觉得有几分好笑。



    这番动静还挺大的,原先只有小范围群众吃瓜,现在扩散到了全班。



    我去,什么情况,邓思颖干嘛拍桌子,还站了起来。



    当众调教舔狗吗?这么劲爆!



    班长卢美禾赶忙从座位起身,走到两人边上来,左看看右看看,也没有个下文,她忍不住开口:“额,你们,吵架了?”



    似乎找到了什么突破口,夹杂些小哭腔,邓思颖向卢美禾诉说起陈荀先前的言行。



    这一说差点没把人家班长整懵了,这都是个什么事儿啊?



    人家就选个文科,看来还是吃得太饱了。



    邓思颖越说越激动,嘴中蹦出一句:“抛开事实不谈,陈荀就没有什么错吗?”



    “哎,邓同学,你这话说的,事实都不谈,你想谈巴掌吗?”陈荀笑了。



    “咳咳。”卢美禾拍了拍邓思颖肩膀,以示安慰,又对陈荀眨了眨眼,到此为止吧。



    还让陈荀给人家道个歉,毕竟是男生,体谅体谅女孩子嘛。



    陈荀也没丢她面子,干咳了两声,非常“有诚意”地道了个歉:“邓同学,对不起。”



    邓思颖恨得牙直痒,狠狠说着:“陈荀,我们认识了这么久,今天才发现你这么混蛋。”



    “哟,你看人还挺准的。”陈荀笑容灿烂。



    邓思颖气不打一处来,用力拍了桌子,还放了句狠话:“你这辈子都不可能和我谈朋友了!”



    “一言为定啊!”



    全班哗然,今天什么日子,舔狗他妈觉醒了?



    ......



    傍晚放学,广播声嘲哳作响,交织着操场传来的熙熙攘攘。



    陈荀单肩背着书包,缓缓走向校门口,没有和别人那样,一脸急迫地逃离校园,岁月的清风吹拂,柳城高中的傍晚似乎从未褪色过,一如眼前霞光满天,林荫路上,身影斑驳。



    “荀哥,等等我啊!”



    走到校门,陈荀下意识愣了愣,一回头,见着一个小胖子飞奔而来。



    跑到近前,看着这个冒着青春痘的小胖子,陈荀心中一片滂湃。



    这是他的发小兼死党,叫做王俊聪,他爸妈希望他英俊又聪明,给他取了这名字,两人高中时习惯结伴一起回家。



    陈荀喜欢叫他葱花,因为这小胖子名字里有个聪字,还特别爱吃名为“一根葱”的零食。



    “哟,葱花,差点忘了你。”



    陈荀忍不住拍了拍王俊聪的肩膀,一脸感叹,忆起了往昔峥嵘岁月。



    王俊聪则是咧着嘴,有些疑惑地看着他。



    打开话匣,两人边走边聊,一起做上了回家的公交车。



    不知为何,王俊聪总感觉今天的死党好像不太一样了,但又说不出来他有什么变化,似乎变得成熟了一些?



    瞧着陈荀似乎心情还挺不错,他抿了抿嘴,选择开口:“荀哥,听说你选科时,选了文科?”



    “嗯,怎么了?”



    “你不是早就和叔叔阿姨商量好了要选理科的吗?”



    陈荀略带慵懒地说道:“反悔了,我突然觉得自己更擅长文科。”



    “啊?”王俊聪不太理解。



    “啊什么啊,蒸馍,你有意见?”陈荀挑了挑眉。



    王俊聪挠了挠头:“可是文科以后都找不到什么好工作,没有什么前途啊。”



    陈荀开着玩笑:“慌个锤子,大不了我大学报个考古,跑到大西北挖土去,那可是个萝卜坑。”



    我这迷人的老祖宗啊,自己都不知道,过了这么多年还能为后代提供铁饭碗。



    不过他也只是开个玩笑罢了,挖土,这他妈和上辈子的工地有什么区别?



    老子都他妈重生了,不选理科怎么了?你小子还担心起我的钱途了?



    王俊聪瞥了瞥目光深沉的陈荀,突然忍不住说道:“荀哥,我知道你难受,但真没必要为了气邓思颖,去选文科啊。”



    这话给陈荀听乐了:“要不你换个思路,其实你可以这样想,文科班妹子这么多,有没有可能其实我是去撩妹的?”



    事情似乎朝着意料之外的方向发展了。



    王俊聪看着陈荀棱角分明的五官,和煦的微笑,潇洒中有带着那么一点装逼味。



    嗯,似乎又在情理之中。



    所以要是长得帅的都去做舔狗了,长得丑呢?



    类似他那样的,模样一般,成绩一般,家境也一般,没啥特长,又不幽默,还带点闷骚,碰到好看的女生都不敢正眼去看......



    明明是王俊聪想安慰陈荀,不知道为什么,这家伙自己垂头丧气了起来。



    陈荀察觉到了什么,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着:“葱花啊,我建议你有空多去洗脚。”



    “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