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时候,情况会显得很讽刺。
譬如说,当你不太关心土地归属时,会发现到处是抛荒或本来就荒凉的无主之地。可当你想要在一块土地上干点什么时,却发现世上竟然找不到不受他人干扰的桃源地。
邓肯也想过这个问题,为什么这么大的维斯特洛,就容不下他安心发展,闷头种个几年田呢?
后来他意识到,其实不是没这么片地方,而是他离不开人类社会。
不与他人互动,金银满仓毫无意义。
睡不过八尺,食不过一升,富裕的用来干嘛?
荷包有多鼓,爷们儿的腰杆就有多直。这话没错。但面对乞丐,你富可敌国,又或是身家百万,都够用了不是么?
莫尔蒙家族目前还没被乔拉把为数不多的那点家产败掉,更没有欠一屁股债,不得不玩高端人设,以令债主们看好莫尔蒙家族的未来,愿意给他们更多时间偿还欠款。
所以,现在的莫尔蒙家族还不是乞丐,只是穷人。
穷人有亩产1000斤的高粱,以及亩产800斤的鹰嘴豆就够与之对等说话了。
哪怕这轮的种植面积,连亚伦谷可耕种总面积的四分之一都不到。
邓肯说服贝克特时道:“亚伦家族,需要拿的出手的贡品,正式成为贵族行列的一员。
莫尔蒙家族需要一个廉价的粮食渠道,喂自家嗷嗷待哺的崽。
我需要一片合法合情的土地,来实践自身的技术理论。
我们都拿到了自己想要的,我们都有着更美好的未来。不是么?”
于是仅仅隔了不到24小时,乔拉·莫尔蒙就到了。
这时的乔拉,距离他伺候龙妈时从骨子里透着成熟还差的远。
打最硬的仗,得最高的奖,睡心仪的妞,然后这一切风光美好全部风吹雨打落。没经历这些的乔拉,自然别说是成熟,连夹生饭都有些算不上。
当然,成熟也是有档次的。作为一个穷地方的领主,打小耳濡目染,实践操练,乔拉其实比同时代的很多人都要优秀干练。锐气十足,而又起码看起来还算沉稳。
只是他来的这么快,显示出实际上他没那么沉稳。
没办法,毕竟贝克特要献粮,数量还不少,这可是献,白给的!
在新亚伦镇的酒店,乔拉品尝了高粱和鹰嘴豆。
花样还挺多的,粗面包,精磨的面饼,发酵的,死面的,油炸的。
还有就是鹰嘴豆的煮豆子、烤豆子、豆饼、豆腐……
其实还有别的,可口的凉拌野菜,还有炖肉啥的。
但主要还是高粱和鹰嘴豆。
就像邓肯曾说的:这是用来喂饱大多数人的食物。不是给贵族吃的,贵族不差这一口食物,贵族差的是喂饱大多子民的廉价食物。
不廉价,就意味着费钱,费钱养活子民,贵族就没钱,甚至赔钱。
所以,几千年来,领主与领民的主要矛盾,就是分配问题,多拿与少占。
“好东西!确实是好东西!”乔拉抹抹嘴,他都能吃出香甜,泥腿子们吃,那不得等同于新年餐?
天天新年餐吃到饱,别说北境的普通人,去君临问一问,问问他们梦里能不能梦到这么好的事?
太好了,好的有点不现实,于是他问:“真有那么多的亩产?”
“所以我才准备亲自在这里盯着,反正到11月中旬就见分晓,据说会受天候影响,但也不会差太多。”
乔拉点点头,已经基本确信为真。用不了多久就能被揭破的谎言,完全没有必要撒。按照流程,亚伦家族想要封爵,最快也得是新年。
当然,如果只求名义,那他现在抽出佩剑,就能进行分封仪式了。
但亚伦家族求的不是这个,而是堂正的走进贵族圈子。
什么叫堂正的?就是被众贵族公开的认可。
也只有每年一度的新年聚会,足够隆重,适合操持。
莫尔蒙家族穷嘛,封臣想来蹭饭,也招待不起。自然不能像富裕的河湾贵族们那般,各种名头举办宴会,交流感情,互通有无。
接下来,乔拉跟贝克特交流了一番。
确认贝克特,乃至亚伦家族没有太多说法。
首先,所谓的亚伦谷,其实就是一片有一定开垦价值的荒地。
它在名义上,其实属于北境之王史塔克家族。
但实际上又有说法。
因为只有王,才拥有分封出去的土地之外的全境所有权。
而史塔克家族当初向伊耿·坦格利安臣服之后,名号是北境守护,封号是公爵。
国王、王后,称之为陛下,其他亲王、公爵,都是殿下。
就从这个,就能看出,公爵比之国王,到究逊色了半筹。
所以,史塔克公爵,也是有直属封地的,其效忠的国王,君临之主,才是那个名义上七国所有除分封出去的土地、剩余的土地都归其所有的最大土地贵族。
但另一方面,这又只是个说法,县官不如现管,最糟糕的时候王令不出都城。非要说亚伦谷有个直接管理者,那只能是熊岛公爵。
在这样的背景下,亚伦家族一直以来就那么有实无名的占据着这里。他们差不多是逃民、流民聚落的模式,在这片陆路不通,外出只能走水路,然后从深林堡绕大圈出去封闭之地安家落户。
而莫尔蒙家族,也因法理、统治成本等诸多成本,不去行使所谓主权,反而任其存在,并与之做些买卖。
这就跟古代衙门对沿街摆摊的小商贩的态度差不多。
能嚼啃几口,但又不值当的当个正菜往桌上端。
可从今往后,这种关系必须得改了。因为对方一下子变得有用太多。别说他莫尔蒙家族能看的上眼,史塔克家族、拜拉席恩家族,也是能看的上眼的。
真正的技术是没在亚伦家族手中,可谁让神秘人选中了亚伦家族当代理人呢?
“我想见见另一位神秘人的代表。”
于是乔拉见到了火发卡姆。
“怎么,需要我换上曾经的海狸皮战袍,才能确定?”
乔拉摇头:“不用,我跟你们打过交道,闻得出你们的味道。”
“那么你找我来想要什么?证明情况确实如贝克特所言,桀骜的野人也跪伏在神秘人脚下?”卡姆说着,自顾自拿了两个酒杯,然后从腰间的水袋中倒出猩红的酒液。
坐下,轻啜慢饮,并将其中一杯,从桌上推给乔拉。
期间,乔拉一直沉默的盯着卡姆,仿佛就是在看其装模作样。
压力确实给到了卡姆身上,但卡姆很从容,他说:“半年前,我不过是艰难屯的一名吃土党,不知道下顿饭在哪里,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
即便我决定豁出性命博一下,狩猎队也因为我的费拉不堪而不用我,我只能像林子里的落叶,等待着腐烂,却因天气太冷,无法得个痛快,只能慢慢熬。
话说,同为旧神信徒,你知道野人不会自杀,对吧?”
“知道,自杀违背神的旨意,也是对生命的不尊重,不过,勇于牺牲除外。”
卡姆撇撇嘴:“你们南人就是喜欢玩花样,直说忍受不了煎熬的苦不就好了吗。”
“痛快嘴,能让你心里舒服点?”
卡姆和了一声:“所以,怕痛的同时,你还胆小,会找一些理由不喝这酒,比如我只喝亲友递给我的酒,是这样么?”
乔拉哼了一声,探手去拿酒。
卡姆友情提醒:“慢点,我的配额也不多。请你喝,也是因为圣主比较看中你。”
乔拉看了卡姆一眼,将信将疑的将酒拿在面前,很奇怪,嗅不到任何味道,就像是净水。
但喝到嘴里,却如同吞火,热辣,但一点都不难咽,并且有着难以言喻的美妙味道,他愣是没忍住,呻吟出声,又为了掩盖,转变为语气词:“喔~哦!”
卡姆拍手哈哈笑,道:“我就是要看你喝第一口时出什么相!不过我还算对你不错,特意提醒你小口的,对吧?”
乔拉无法反驳,要怪也只能怪这酒太妖孽。
与之相比,多恩著名的葡萄美酒,也不过是泔水……